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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2-06-25 13:30:02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5篇

【篇1】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ZBGS-2010-005

珠规建建〔2010〕48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

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各质检站、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现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2112542。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施工 暂行办法 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印发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
项目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和监理活动。

第四条 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
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五条 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

第六条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附件4)。

第七条 市质检站、安监站,各区(经济功能区)质检站、安监站负责对项目管理机构从业人员履职在岗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从业人员与备案不一致或履职不在岗的进行动态扣分,并录入诚信行为信息系统。个人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的,须离岗参加继续教育培训,重新考试上岗;
缺岗后,公司应派出同等资格的人员接替,并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

第八条 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主导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得在同一项目的建设单位或相关中介机构中兼职。

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不得在同一项目中兼任专业监理工程师。

非主导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根据项目大小及工程进度,可在其他工程项目中兼职,但兼职不得超过三个(含在同一项目中兼职)。

第九条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除下列情形外,工程施工、监理单位不得擅自变更:

(一)因患病等身体原因无法坚持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二)退休或离开本单位的;

(三)本人所承担的专业业务已完成的;

(四)非施工、监理单位原因工程项目不能如期开工、停工时间达三个月以上的;

(五)因违法违规受到处罚不能继续担任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的;

(六)其他具有正当变更理由的情形。

第十条 人员变更时,变更后条件须符合招标文件规定,且经建设单位同意确认,并由施工、监理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原备案机关登记变更。变更后的人员持证水平不得低于变更前的人员持证水平。

第十一条 未按第十条规定擅自变更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一年内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监理投标活动;
其他人员未按第十条规定擅自变更的,被更换人员六个月内不得参加施工、监理投标活动。

第十二条 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将定期对全市在建项目开展检查清理,对存在从业人员履职不在岗、项目现场所配备管理人员与投标承诺或合同约定不一致,无证(备案证、施工许可证、岗位证)施工的企业,责令其限期整改,如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录入诚信行为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附件:1、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2、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一览表

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一览表


附件1: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单位:人)


附件2: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

(单位:人)

注:增加的监理人员中应考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的数量及专业搭配合理。

附件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施工)一览表

单位(公章):
日期:

注:本页面可增加页数。

附件4: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监理)一览表

单位(公章):
日期:

注:本页面可增加页数。

【篇2】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探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

摘要: 近几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各地城市建设迅速发展,对于施工企业来说是一个难得的发展机遇,同时对施工企业又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施工企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即要追求企业利润又要确保满足质量、安全、进度的要求,只有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才能达到目标的实现。如何才能科学合理地进行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为此此笔者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

关键词:建筑施工; 现场管理

1. 严格组织实施合理科学的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是用以指导施工准备乃至施工全过程的技术经济文件,其内容视工程的性质、规模、结构、施工复杂程度、工期要求和建设地区的自然经济条件不同而不同,一份好的施工组织设计能指导项目部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以最低投入满足合同要求。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对工程造价的影响至关重要,采用的施工方案不同,所需的费用也不同,甚至相差很大,因此,在施工前应组织包括技术、质量、施工、机械、材料、劳力等相关人员,共同研究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在施工过程中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反复斟酌,优化方案,更为重要的是在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所选择的施工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实施。

2. 完善强化岗位责任,推行项目经济责任制

目前,大多数施工单位对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对项目经理的约束机制尚不健全,从项目内部管理看,项目经理自身素质参差不齐,管理水平和能力相差较大,或是责任心不强或是财务上控制不严,容易造成资金流失,这些都会加大工程成本,降低施工企业的利润。同时,项目管理人员经济观念不强,在项目内部,搞技术的只负责分工技术和质量,搞施工的只负责施工生产和工程进度,搞材料的只负责材料的进场点验工作,表面上职责分工明确,各尽其职,但实际上当合同价款确定后,唯有成本管理才是增效的有效途径,而这些分工却不约而同地回避了成本管理这一核心。因此积极推行项目经济责任制,不断完善项目内部的岗位责任制,树立全员经济意识,建立起一套责权利相结合的项目成本管理制度,对于加强成本、降低造价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3.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建筑施工现场是一个露天,受到不同气候的影响,多工种立体交叉作业,临时设施多,作业面变化多,人员集中的生产场所,不安全因素多,属事故易发性的作业现场。

随着经济体制的改革,建筑市场的开放,乡镇建筑队伍发展很快,这些队伍由于没有很好地经过安全培训,职工队伍缺乏安全意识,自我保护能力差,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重大伤亡事故频频发生。因此必须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抓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3.1 平面布置

开工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工地四周应有与外界隔离的围护设置,一般应有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名称牌,并设置有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施工概况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以及各种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3.2 安全教育

持证上岗,安全教育。对于进入施工现场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向参加施工的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教育。

3.3 道路运输

工地的人行道,车行道应坚实平坦,保持畅通。主要道路应与主要临时建筑物的道路连通。场内交通运输道路应尽量减少弯道和交叉点,频繁的交叉处,必须设有明显的警告标志,或设临时交通指挥。对通过道路的沟渠,搭建能确保安全的桥板。

3.4 材料堆放

一切建筑材料、预制构件、施工设施构件都应该按施工平面布置图规定的地点分类堆放整齐稳固。各类材料的堆放不得超过规定高度。严禁靠近场地围护栅栏以及其他建筑物墙壁堆置,且其间距应在0.5m 以上。两头空间应予封闭,防止有人入内,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作业中使用的剩余器材及现场拆下来的模板,脚手架杆件和余料、废料等都应随时清理回收,并且将钉子拔掉或者打弯再分类集中堆放。油漆及其稀释剂和其他对职工健康有害物质,应该存放在通风良好,严禁烟火的专用仓库。

3.5 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

各施工工地必须购置合格的安全网、配电箱、触电保护器,安全带,安全帽及各种限制保险装置,坚决执行三相五线制或六线制,达到一机一闸一保护。做好“三宝四口”和现场施工用电的使用和保护工作。防止触电伤亡,防止高空坠落。施工现场除应设置安全宣传牌外,危险部位处必须悬挂醒目的gb2893—82 安全色和gb2894—82 安全标志规定的标牌。夜间有人经过的坑洞等处还应设红灯示警。

3.6 安全检查和信息反馈

各级管理人员应对施工班组、机械设备现场用电、安全设施等作定期的和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要以书面信息形式通知工地项目部,必须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并在限期内作出书面反馈,不经复查符合要求,不允许继续施工。

4. 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

4.1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制度化和美化

队伍进场前,要制定文明施工现场规定,将有关生产,生活的各项要求进行具体化,制度化,并规定相应的奖罚措施,将四周围墙加高至不低于1.8m,大门及围墙应有醒目的标语,出入口设置的工程标志牌,应齐全、规矩、美观。工地主要通道应保持平整畅通,清洁卫生,不得有污水,垃圾,各种建筑材料应分区堆放并挂牌标明。

4.2 现场管理标准化

在施工中严格按照部颁《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四净三无”、“四清四不见”的要求进行。

四净三无:1.操作地点周围整齐干净。2.各种材料垛底清理干净。3.门窗,管道、电暖,卫生器具上残余灰浆清理干净。4.现场临建工程室内处理干净。5.现场整洁干净无任何垃圾。“四清四不见”,l.工完场地清。2.活完脚下清。3.下脚料天天清。4.混凝土、灰浆搅拌机洗刷清。5.不见零砂碎石,烂砖头。6.不见零散水泥构件、木板、钢管,钢筋头。7.不见杂物,剩灰刨花,废铅丝。8.不见电线 焊把线乱拉,乱扯,随地走。

4.3 宣传教育经常化

项目部在班前会生产会、动员会等会议上都要宣传文明施工的重要性,并通过挂宣传标牌,照片展、摄像、发流动红旗等形式树立榜样,典型,举一反三地进行教育,以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

2.4 督促检查定期化。除市建委、城管,环保部门的检查外,公司和项目部还应作到日检,周检,月检。

5.加强施工现场综合管理

5.1 抓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人员管理

搞好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是决定因素。人是直接参与施工的组织者、指挥者和操作者。调动人的积极性、创造性,增强人的责任感,树立主人翁的观念,提高人的素质,避免人为的失误,以人为本。在这方面主要要做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人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使参加施工管理的员工懂得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即管理产生精品,管理产生效益。

当前社会是人才竞争的社会,拥有人才并发挥他们的作用就能搞好建筑施工管理,整个工程施工中公司集中主

要技术骨干主要领导亲自抓,成立专门的班子,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并由公司组织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使整体管理水平加强,从而保证各个岗位配备合格的人员。

根据各个工程的特点,在使用人方面从政治素质、思想素质、技术业务素质、管理水平素质等方面考虑,实行全面控制,根据人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人的心理行为控制人的使用,量人所用,从而提高施工现场的管理能力。

5.2 加强现场质量管理

搞好施工现场管理就是加强质量管理、安全管理、材料的管理和进度计划的实施。建筑工程中质量是根本和基础,安全是前提和保证,进度计划和材料管理是利益的直接体现。如何使这几方能得到加强主要须进行以下几方面工作。

质量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根本和基础。加强质量管理必须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编制好施工组织设计、质量保证措施及施工方案,使每项工序落实到人,责任到人,从而有效的组织好质量管理,使工程项目达到优良工程、精品工程。

安全管理是施工现场管理的前提和保证。加强安全管理必须对每个人做好三级安全教育,使之对安全生产有个清楚的认识,同时制定好安全管理细则,严格执行有关制

度,使安全管理落到实处,使工程项目达到达标工地、样板工地。

抓好材料管理、进度计划的实施是施工现场管理的效益追求。严格把好材料关,在材料采购时要始终坚持质量求好不求差,价格求低不求高,严格按照进度计划组织施工,从而使施工现场管理有序进行,使工程项目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 结束语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是项具体而细致的工作,是搞好工程质量、强化建筑结构、美化装饰工程的依据方法,及其优化控制的科学,它融合了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以及建筑工人的综合素质。加强工程现场管理,不但可以为施工单位节省资金,而且也为提高施工效益,强化工程质量、美化城市环境做出贡献。

【篇3】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李福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邯矿集团林西社区管理中心 李福庆

邯郸矿务局建设工程公司 李振坤

摘要:施工现场是建筑企业的主战场,是企业经济目标向物质成果转化的场所。加强现场管理是施工企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方面。由此,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不断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越来越受到建筑行业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的重视。本人结合所在企业的工作实际,并参考有关文献资料,就此问题,谈几点认识。

关键词:建筑;
工程;
施工;
现场;
管理

一、认真考察所需技术,做好技术准备。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特别是装饰工程,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这就要求我们作为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务必做好技术准备,首先,必须熟悉施工图纸,针对具体的施工合同要求,尽最大限度去优化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同时考虑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各气候等条件,认真、合理的做好施工组织计划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做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

二、科学的施工组织设计,合理的平面布置和资源配置是搞好施工现场管理的有效措施

1、科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指导现场施工,全面布置施工生产活动,控制施工进度,保证质量和安全,调整劳力和机械的基本依据。我们在对邯矿集团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上,对施工中每一阶段、每一工种可能出现的技术和难题提出符合施工现场实际的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有效地指导了施工循序发展,保证了工程质量与进度。

2、我们根据现场空间精心设计、绘制了平面图,放置在醒目处。对搭建临时设施、安装机械设备、堆放材料构件、水电线路铺设等都认真进行规划,并在平面图上予以标示。对各个场所和通道我们设计了标识牌和指示牌。由于组织设计方案清晰,平面图规划明确,整个现场做到:临时设施布局合理、材料码放整齐、机械操作范围明确、车辆进出方便、工序衔接紧密、场地卫生整洁,施工虽然紧张,但整个现场却显得忙而不乱,井然有序。

3、合理地组织,完成建筑产品的施工全过程,充分利用人力和物力,有效地使用时间和空间,保证综合协调施工,如期如质完成施工任务。

三、施工过程要加强材料管理

1、各分项工程都要控制住材料的使用。物资消耗特别是钢材、水泥、砂石料严格按定额供应,实行限额领料。在材料领取、入库出库、投料、用料、补料、退料和废料回收等环节上尤其引起重视,严格管理。对于材料操作消耗特别大的工序,由项目经理部直接承包。具体施工过程中可以按照不同的施工工序,将整个施工过程划分为几个阶段,在工序开始前由工长、材料员分配大型材料使用数量,工序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材料数量不够,由材料员报请项目经理领料,并说明材料使用数量不够的原因。每一阶段工程完工后,由材料员清点、汇报材料使用和剩余情况,材料消耗或超耗分析原因并与经济责任制挂钩予以奖惩。

2也可在项目经理部实行材料包干使用,节约有奖、超耗则罚的制度。

3、及时发现和解决材料不节约、出入库不计量,生产中超额用料和废品率高等问题。实行特殊材料以旧换新,领取新料由材料使用人或负责人提交领料原因。材料报废须及时提交报废原因。以上所提到的提交的各种申请及汇报材料无须大篇幅编写,简单说明原因即可,但必须提交,以便有据可循,作为以后奖罚的依据。

四、认真抓好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

质量管理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中最为重要的环节,施工质量是施工企业的生命,是企业立足市场的基石,靠质量出信誉,靠信誉争市场,靠市场增效益。

1、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保证体系和领导体系,强化质量意识,落实质量责任,并强化质量技术管理工作,及时对工人进行技术交底强化工人的质量责任心,同时层层签订质量责任保证书,明确质量责任,使质量目标的实现落实到每一个人,并按规定建立奖罚制度,与各级工作人员的经济利益挂钩。

2、应严格执行质量验收制度,对工程质量进行巡回检查,走动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必须查明原因,追查责任,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同时在全面抓好施工质量的同时,应针对不同阶段的工程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大管理措施,严把材料采购和进场质量验收关,杜绝不合格品材料混入现场。

五、施工企业应该制定严格的现场管理办法

为了确保改造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现场管理办法:所有进入工程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人员系好安全带。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时间进行施工,如需加班,必须提前通知,另行安排。服从现场的管理人员指挥,遵守现场的警示标志、标语以及隔离标志。施工人员着装整洁,不得赤膊、穿拖鞋进行施工作业。工作态度认真,不得在施工区内进行追逐嬉闹,不得大声喧哗,施工时尽量避免噪音。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现场需明火作业时,必须经过动火审批,必要时必须经过业主同意。配置必要的灭火设备并由监护人监护。严格控制现场的环境卫生,做到工完料清场地清。严格按照规范进行施工用电,不乱拖乱拉电源线。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服从和满足业主的要求,不得妨碍业主正常的生产活动,做到安全、文明施工,使业主满意。

六、善于优化建筑施工企业的现场管理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来说,现场管理实际上是我们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同时它也是企业整体管理工作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换言之,施工企业若想在日趋白热化的市场竞争中获得应得份额,就必须优化现场管理,从某种意义上说,现场管理优化水平,代表了企业的管理水平,也是施工企业生产经营建设的综合表现。因此,施工企业应该内抓现场,外抓市场,以市场促现场,用现场保市场,并在此基础之上,不断优化现场管理。建筑施工企业优化现场管理应该遵循经济效益原则、科学合理原则、标准化规范化原则等三原则。优化施工现场管理的主要内容为施工作业管理、物资流通管理、施工质量管理以及现场整体管理的诊断和岗位责任制的职责落实等。通过对上述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内容的优化,来实现我们的优化目标。一是以市场为导向,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建筑精品,全面完成各项生产任务;
二是彻底消除施工生产中的浪费现象,科学合理的组织作业,真正实现生产经营的高效率和高效益;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素质和技术素质;
四是加强定额管理,降低物耗及能耗,减少物料压库占用资金现象,不断降低成本;
五是优化现场协调作业,发挥其综合管理效益,有效地控制现场的投入,尽可能地用最小的投入换取最大的产出;
六是均衡地组织施工作业,实现标准化作业管理;
七是加强基础工作,使施工现场始终处于正常有序的可控状态;
八是文明施工,确保安全生产和文明作业。

参考文献:

1、《建筑企业管理学》雷仲虎编著 华中工学院出版社

2、《建筑经济学企业管理》贺正煃编 重庆大学出版社

【篇4】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浅谈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

摘要:建筑施工过程通常是一个时间长、工程复杂并且条件容易变化的过程。因而它的安全管理任务极其艰巨。而目前建筑工人的整体素质不高又得不到有效的安全职业培训,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的掌控不足,国家立法不够细致等方面的原因致使建筑施工现场存在不少的安全隐患。只有保证施工过程中人员安全,才能保证我国建筑业的和谐发展。在此有关建筑业的所有机构和组织都要尽力去完善建筑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管理条例,让施工过程的人员伤亡数目达到最低。本文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实际出发,从工人、建筑企业和政府部门的安全建设进行研究,探讨如何减少施工意外事故的发生。

2007年8月正在修建的湖南凤凰沱江大桥由于主拱圈的建筑材料选择不当和施工工序不正确,在竣工前靠近0号桥台的一侧的1号孔主拱圈坍塌。随即整个大桥受连拱效应的影响迅速坍塌。这次事故造成64人遇难,22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大桥底下的自来水管道受损进而整个凤凰县城内停水。

造成这次事故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一来施工建设单位严重违反法纪,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十分混乱,并且盲目地追求工期。二来监理、质监和设计部门职守缺失,勘察不认真,考核结果与真实情况严重偏差。还有施工设计交底不到位,操作工艺和质量安全保障措施达不到标准。我们应该要总结这次惨痛的经验教训,以此为戒。在以后建筑施工的过程中严格按照要求办事,企业对施工人员监督,国家对企业的监督。

1企业对施工人员安全意识的培训

在导致安全事故的因素中,施工人员是首先考虑对象。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任何一个小小的纰漏都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建筑施工人员大部分是农民工,没有接受过系统的训练,整体素质不高。经常会有施工工人将安全道具置于一旁,进行高危险的施工动作,带危险物品进出施工场地或是故意损坏器材等,这些都是很危险的行为。一旦判断失误或者设备操作失误,伤害了自己不说,可能还会连累其他人。我们应对施工人员进行积极的安全教导和监督,提高他们的预防意识,严格监督他们的施工行为,对不遵守的施工人员进行惩罚,减少可以避免的人身伤亡。还有让他们学习一定的救助常识,教会他们保证自身安全的基础上,保证同事的安全。一旦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正确的措施救助自己或者帮助他人。

另一方面,日复一日的劳作容易让人在施工中麻木或者精力不集中;
工人与雇主之间的雇佣关系不融洽而使得工人消极怠工;
工人自己的在施工作业时只追求自己的安全和便利而使别人受到伤害,诸如手脚架不弄牢固、施工之后不关闭电源等、随意办法施工道具等。解决这个问题需要雇主方尽量满足施工人员的各方面需求,让施工人员有一个良好、整洁的工作环境,得到充分的尊重和关照,从而使他们保持心情愉悦,主动抛弃在施工中的消极行为,进而使他们工作效率提高。企业要重视这些基层员工,给他们更多的建议话语权,提升他们对企业的归属感,更深层次地减少建筑工人的反生产行为。

2加强建设建筑施工安全文化

“一个企业的安全文化的好坏决定安全措施持续是否成功”这句话对建筑施工方面同样有效。我们必须要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的建筑施工安全的文化,来应对快速变化发展的建筑行业的安全问题。建设施工安全文化是一个持续时间长、回收慢的事情,它的完成需要多方的建筑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和坚持。

2.1设计师只把“满足设计规范的要求”作为建筑设计注意的因素,或是一味地追求建筑外形的突破会让施工的危险几率增加。只有保证设计足够安全,施工现场才能保障最基本的安全。设计师应该明白,建筑的最基本的用处是“利人”而不是“害人”,设计规范的合格、建筑外形的完美对于建筑来说很重要,但一个安全、稳定的施工对于建筑来说更重要。

2.2施工单位要自我保障和监理单位要细致负责。和施工现场安全直接挂钩就是这两个部门。施工单位要指导施工人员进行正确的操作行为,对建筑施工的每一个步骤、流程都要明确规划,凤凰沱江大桥垮塌的原因之一是当时多名工人没有按照规范拆支架,违反满堂支架拆除按照“对称分段”的原则。这是施工单位指导的错误以及监理单位的职责缺失。监理环节是安全监督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监理单位必须要严格依照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执行任务,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监理到位,防微杜渐,将施工事故的苗头扼杀在摇篮中。

2.3无论是经济技术方面还是组织管理方面,业主方必须对安全施工方面有充足的投入。我们必须要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是被动管理,业主的施工安全管理是才主动管理这一点,业主有责任承担施工安全管理的重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的规范,将建设施工安全作为基础选址的依据和整体规划依据,不能把建设项目单纯地交给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3 政府调整自身管理机制以及完善建筑施工的法律法规

立法始终是对施工安全管理最根本、最有力的保障。就目前来说,政府的对建筑业的监管的发展不能满足我国建筑业的各方面的发展,有些政府部门甚至对一些施工企业的违法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政府的运动式检查导致安全要求时而紧时而松,建筑单位等待行政部门检查,行政部门又等待上级工作安排,这让安全管理工作无法稳定和连续。2004年的《建设工程安全产生管理条例》中只有六条内容有关业主安全责任,因而业主自身违反法规条例时有发生,有些业主虽然按照国家规定投入建筑安全费用,但却存在安全费用被挪用挤占的问题。

而我国现有政策上的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还在完善当中,一些过时的规定细则还没有修订,或是执行欠缺力度。我们应充分参考国外相关立法,如英国的《劳动安全健康法》、《建筑(设计与管理)条例》等阐明了建筑业方面承包商、业主和设计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此外政府还应致力于建筑安全研究,让创新的施工安全管理满足施工安全工作的需要。

结语:2010年后我国的建筑业死亡人数趋于稳定,但形式依旧严峻,平均日死亡人数有2.84人。建筑企业安全方面投入不足而发生事故,导致施工人员受到人身伤害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需要带动建筑业的各个组织机构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监督,推动施工安全内容的完善。承包商有必要对工人进行上岗培训,自身也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管的效率,建立恰当的奖惩机制,不能走形式;
我国的建筑施工监督管理从长远角度分成三步走,一是强制阶段,以强硬的姿态规范一些混乱的施工监督机制——让他们慢慢回到正轨。二是引导阶段,让一层层的监督机制结合当前实际自我规划调整——让其在正轨中得以前行。最后是自觉阶段,各监管机制各司其职,督促建筑施工的安全、高效进行——让他们在轨道上发挥最大的效益。

参考文献:

[1]张立明.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其评价研究 [D].西安:长安大学,2010.

[2]王欣.建筑业主施工安全管理模式研究 [D].武汉:华中科技大学,2013.

[3]汤倩.阜新市建筑工人反生产行为及安全对策研究 [D].阜新:辽宁工程技术大学,2013.

【篇5】贵州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建质[2008]9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原《关于印发和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

  (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

  (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

  (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

  (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

  (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

  (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

  (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

  (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

  (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

  (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

  (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

  (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

  (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

  (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

  (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并应根据企业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加:

  (一)建筑施工总承包资质序列企业:
特级资质不少于6人;
一级资质不少于4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二)建筑施工专业承包资质序列企业:一级资质不少于3人;
二级和二级以下资质企业不少于2人。

  (三)建筑施工劳务分包资质序列企业:不少于2人。

  (四)建筑施工企业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九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实行建设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委派制度。建设工程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十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建设工程项目组建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第十一条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组织制定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编制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四)保证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五)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六)开展项目安全教育培训;

  (七)组织实施项目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

  (八)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九)及时、如实报告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 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以下主要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二)现场监督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

  (三)对作业人员违规违章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

  (四)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

  (五)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

  (六)依法报告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第十三条 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

  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

  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

  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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