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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

发布时间:2022-06-11 08:05:04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5篇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篇1

2017年国企反腐倡廉党课演讲稿

各位同志:

根据支部安排,今天由我来为大家讲一堂党课,不妥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十八大以来反腐特点

习近平总书记曾经明确指出,“腐败是社会毒瘤。如果任凭腐败问题愈演愈烈,最终必然亡党亡国。”充分体现了党对腐败问题危害性的深刻认知和对腐败的零容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也是党长期以来就始终坚持的重要抓手和治国方略。

就在前几天,7月24日,新华社北京消息:中央政治局委员孙政才被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立案审查。大家可以充分感受到,无论官大官小,一旦走上腐化之路,一旦触犯党纪国法,危害了党和国家人民的利益,都将受到严厉的制裁,党反腐的强大魄力和坚定决心从未有过任何动摇。十八大以来,反腐呈现出新的特点。

一、突破体制障碍,纪检系统运行更有效。以往,地方纪委发现重大案件线索后,必须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报告,给压案不报、瞒案不报提供了机会。十八届三中全会突破这一障碍,要求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同时,要求“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

二、两个“全覆盖”,党内监督体系逐渐完善。十八大以来,中央巡视组已经开展12轮巡视,实现了对31个省区市、中管国有重要骨干企业和中央金融机构全覆盖。同时,中央明确中央纪委设置47家派驻纪检机构,作为“常驻不走的巡视组”,实现对139家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纪检机构全覆盖。

三、查处级别高、人数多。十八大以来查处贪官级别之高、人数之多、领域之宽、行动之密均是前所未有。十八大以来,中纪委频频出手,打出一套查办、约谈、巡视等环环相扣的密集“组合拳”,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四、群众参与,网络反腐发挥效力。

正是因为人民群众看到了党反腐的决心和勇气,看到了党反腐工作实际行动,提升了人民群众反腐的信心,实名举报不断涌现。另一方面,党的各级监察部门高度重视网络舆情,从而使网络反腐发挥了巨大作用。不少贪官正是源于网络流传视频、论坛帖子而东窗事发,,从而被立案侦查,绳之以法。

五、海外追逃,贪官无处可逃。

2014年6月,中国从中央层面建立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协调机制,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成立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加大指挥协调力度,中央纪委、最高法、最高检、外交部、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人民银行八家成员单位协同作战,具体协调统筹工作由中央纪委国际合作局承担。

2015年4月,在中央追逃办统筹协调下,“天网”行动拉开帷幕。与此同时,公布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通缉令。

2016年潜逃海外13年之久的“百名红通人员”头号嫌犯杨秀珠回国投案自首,标志着海外“避罪天堂”彻底坍塌。腐败分子无论是逃多远,过了十年还是二十年,统统逃不掉党纪国法的制裁。

十八大以来反腐成果

腐败一方面会破坏国家的稳定与社会凝聚力,冲击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社会思想和文化的正常环境,造成社会分裂甚至国本动摇;另一方面腐败还会严重破坏国家的国际形象,对国家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都将产生极为负面的影响。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巨大的政治勇气和历史担当加大了反腐败的力度,“老虎苍蝇一起打”的反腐倡廉工作成绩有目共睹,推动了反腐败压倒性态势的形成,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强烈拥护和支持。经过几年年的努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

一、“打虎、拍蝇、猎狐”见成果。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不论查处贪官人数之多,级别之高,行动密度之大,还是涉及领域之宽,挖掘问题之深,都是前所未有的。超过150只“老虎”落马,20多万只”苍蝇”被处分,超过800只“狐狸”归案。徐才厚、郭伯雄、令计划、苏荣、周本顺、白恩培……这些接近中央权力中枢的人,个个身居要职,政治野心和个人贪欲膨胀,广植党羽势力盘根错节,势力不容忽视,成为党内政治生活的污染源,铲除这些“毒瘤”,显示了党中央“猛药去疴、重典治乱、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巨大勇气。

二、形成了高效反腐机制。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小到大、从外到内,标本兼治、固本培元。在4年多的时间里,中央出台或修订的党内法规超过50部,超过现行150多部党内法规的三分之一。把巡视作为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逐渐形成了高效的反腐机制,巡视制度成为反腐利器、党之利器、国之利器。官员从“不敢腐”向“不想腐”实现思想观念和作风上的根本转变。

三、反腐形成压倒性态势。

从十八届中央纪委一次全会到四次全会,党中央对反腐败斗争形势的总体判断是“依然严峻复杂”;
2015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党中央认为“腐败和反腐败呈胶着状态”;
去年初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认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政治局会议认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

短短4年多时间,反腐败斗争形势从“依然严峻复杂”到“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这是全面深刻、鼓舞人心的变化。

十八大六中全会精神学习

中共十八届六中全会于2016年10月24日至27日在北京举行,中心议题是全面从严治党。

六中全会对反腐败斗争提出新的总体要求。全会提出,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必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着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体制机制。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党内决不允许有腐败分子藏身之地。

六中全会对反腐败体制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会议对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提出了全面要求并作出了明确的顶层设计和制度安排。这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这是重要的建章立制工作。制度更带有根本性,党的十八大以来已经修订或新出台了50多部党内法规,占到总数的三分之一,这已经反映出治党靠制度的理念,也是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理念在党的建设方面的体现。

六中全会对建立健全党内监督体系作出了明确的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早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体会议上就指出,要把党内监督同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结合起来,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等协调起来,形成监督合力。要完善监督制度,既加强党的自我监督,又加强对国家机器的监督。六中全会进一步要求,各级党委应当支持和保证同级人大、政府、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对国家机关及公职人员依法进行监督,人民政协依章程进行民主监督,审计机关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将监察机关与人大、政府、司法机关并列提出,在中央文件中属首次,有专家称此举意味着新的国家监察体系建设已提上中央议程。

六中全会吹响了新的号角,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带领下,我国反腐败斗争一定会继续深入,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会更强,党和国家的肌体必将越来越健康。

对我们的教育意义

反腐倡廉不仅针对的是“老虎苍蝇”,也覆盖到各个基层政府、企事业单位。当然国企也不例外,如原中石油董事长蒋洁敏,刚刚查处的原中石化总经理蔡希、原中国人民保险集团总裁王银成,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查处案件中,国企高管涉嫌违规违纪的至少有120多人,国企反腐也属于重点领域,不断向基层纵深推进。

所以不要认为反腐倡廉工作离我们很远,跟我们没关系,也不要认为工作中拿人一点点是小事,贪一点便宜无所谓,捞一点油水出不了问题,俗话说“吃人最短、拿人手软”、“千里之堤,溃于蚁穴”,所有的贪污腐化无不是从“一点点小意思”发展走上违规违纪、贪污腐化的不归路。

作为国企中的干部,我们要深知身份特殊,面临着“人在官场、事在商场”的工作环境,我们监管资产是国有资产,我们使用的资金是国有资金,在工作中可能会面对这样和那样的诱惑,接触错综复杂的人情关系,遇到权力寻租的考验。我们要保持定力,处事公允,勤勉上进,拒腐防变,坚决保证国家资金正确使用,保卫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按规章制度办事,用好手中的权利,不越红线。企业监察部门要进一步把反腐工作落到实处,对企业负责,对同志负责。我们的党员干部要对党纪国法心怀敬畏,手握戒尺,常思利欲之害、常怀戒己之心,不伸手、知自律。

公道来自公心,正派源于正气。同志们!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之风要靠大家始终秉持公心,谋求南宫山的发展在座各位任重道远!让我们团结一心、众志成城、砥砺奋进,推动南宫山不断向前发展。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篇2

反腐倡廉建设党课讲稿

  反腐倡廉建设党课讲稿

  扎实开展反腐倡廉建设 为**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书记在**管理处反腐倡廉建设党课上的讲话)

同志们:

  根据厅党组“廉政交通三做起”和“情系民生、勤政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要求和处党委的安排,今天我就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进一步抓好**管理处的反腐倡廉建设,谈一些个人的学习体会和认识,和大家一起讨论,有些观点不一定准确,供大家在实际工作中参考。我想讲三个问题:

  一、充分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意义。

  反腐倡廉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抓好反腐倡廉建设对保证党和国家事业健康发展、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对其重要性有很多全面、系统的论述,今天我想从历史的和现实的两个侧面来谈谈我的体会。

  1、反腐倡廉建设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推动作用。

  从历史看,“廉”和“廉政”的概念自古有之、历史悠远,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内涵。早在4000多年前的氏族社会,当时的黄帝就设置了实施监督的官员,其中一项任务就是对管辖的属国行使监察权。夏商周时期,就有了称之为“方伯”的监察官员,他“受命于王”,对各路诸侯进行监察。秦始皇改“方伯”为监御史和监察史,从中央到地方组成了一个较为严密的相对独立巡视系统。西汉中期,由于对监察官员实行了分级负责,多数监察官员职位变低,但权力越来越大,对贪赃枉法者可以举奏弹劾,甚至可以直接拘捕。到了唐朝,任务是“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与其他重权机构平行。明朝的监察巡视制度则更加完善。朝廷派遣得力干将充任巡按者,代天子巡狩,权力更崇重。清初的统治者也深知以廉政为主要目的的监察对于维护封建政权的重要性,为了“察吏安民、澄清吏治”,专门建立了巡按制度,设立了巡道机构,并给予相当高的地位和权力,被称为“天子之耳目、朝廷之心腹”。以上可以看出历朝历代的统治者对反腐倡廉建设都非常的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在不断的历史借鉴中发展和完善。

  当然,按照唯物史观和阶级分析的观点,历代统治阶级重视廉政,是为了维护他们的封建统治地位,从而更加有效的盘剥和压榨劳动人民。但从客观上看,统治者实施反腐倡廉措施,调整了生产关系中不和谐的因素,适应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健康发展,因而对社会的协调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翻开几千年的中国历史,“廉则兴,贪则败;
廉则盛,贪则衰”是一条不变的真理。中国历史上几个黄金时期,从成康之治、文景之治,到贞观之治、康乾盛世,之所以能成为我国历史上几个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得到较好较快发展的“治平之世”,就是由于当时的当权者遏制了贪赃枉法势头,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比较清廉的风气。其中就诞生了狄仁杰、包拯和海瑞等一些名垂千古的清官廉吏。反之,每个朝代的灭亡,基本原因都是由于其统治阶级的腐朽、贪污成性,使小人得志、贤臣良将深受迫害,可以说是腐败使之灭亡成为历史的必然。众所周知,蒋家王朝之所以很快地为历史所淘汰,重要的原因就是当时的“蒋宋孔陈”四大家族不择手段、刮取不义之财,使国民党最终失去了民心,也就失去了其执政的基础,因而反腐倡廉也就成为一个政府、一个政党一刻也不能松懈的重点工作,是保持政党执政地位的一个关键因素。

  2、反腐倡廉建设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强保障

  从现实看,今天我们党走过了87年的光辉历程,纵观我们党的历史,既是一步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奋斗史,又是一部反腐倡廉,不断纯洁队伍,提高战斗力的斗争史。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从1978年12月至1989年6月,在不搞群众运动的前提下,通过打击经济领域严重犯罪和全面整党,探索了在工作重点转移,实行改革开放的条件下如何开展反腐倡廉工作。1989年6月至1992年10月,面对1989年春夏之交出现的严峻负责的形势,邓小平同志作出的政治交代,第一件事就是反腐败,并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抓起,反腐倡廉工作发挥了稳定人心、稳定大局的作用。1992年10月至20xx年12月,面对体制转轨过程中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态势,我们党采取坚决的态度和有力的措施,开展了深入持久的反腐败斗争,特别事查处了成克杰、陈希同、胡长清等一批腐败分子,突破了厦门、湛江特大走私案等一批有重大影响的大案要案,在国内外都引起了很大反响。20xx年12月至今,反腐败斗争进入到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重大战略思想,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的新阶段。特别是胡锦涛为总书记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为民、务实、清廉,同时严肃查处了王怀忠、刘方仁、田凤山、张恩照等案件,受到了全党、全国人民的认可。反腐倡廉实践说明,我们党惩治腐败的态度是坚决的,作出的重大决策和战略部署是非常正确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党的十七大对新时期的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反腐倡廉建设”是十七大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概括。过去通常的提法,是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斗争、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建设”的提法,更符合反腐败斗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和经常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路子;
更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有利于更好地把反腐倡廉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之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
有利于更好地整合反腐倡廉力量,把坚决惩治腐败和有效预防腐败有机地结合起来、统一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十七大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党的建设的总体布局,向全党全社会发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提升了反腐倡廉建设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明确了反腐倡廉建设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同时,强调“一个坚决、三个更加”,这就是,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

  以上事实说明,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特别是在革命建设、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更是高度自觉的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非常重要的位置。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战略高度出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及时掌握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防止错误心理。

  我们党执政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社会发展和经济环境发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变化,反腐倡廉建设不断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前些年,“高官”腐败案件、党政“一把手”违法违纪问题比较突出,利用干部人事权、司法权和行政审批权违法违纪案件,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行业、经济热点部位的腐败案件频发,腐败分子往往集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生活上腐化于一身。近两年,腐败问题又出现了一些新的发展趋势。根据有关资料显示,主要有以下几种趋势:

  一是腐败“低职化”。20xx年,国家反腐败查处的干部总数是13929人,其中省部级和局级干部合计为965人。可见,随着国家高级干部腐败案件被关注程度的不断加大,“低职务”腐败比例在加大。因此,总听到有人说“我们这些芝麻粒儿大的官,谈不上什么廉洁不廉洁的。”其实,涉及票据管理、用品采购、招待费管理等一些具体工作,大都是靠职务低的人去落实的。这本身就有个能否秉公办事、正确用权、会不会吃了人家的嘴短、拿了人家的手软的廉洁问题。往往出现在工程招标领域,规定领导干部不得参与,党政一把手不得打招呼后,而具体实施的一般工作人员往往容易出现腐败问题,这要引起我们的注意。

  二是腐败“年轻化”。过去常见的“59岁现象”不再突出,随着干部的年轻化,腐败案件中的70、80现象也逐渐显现。35岁左右的干部目前已经成为职务腐败的高发群体。原广东省交通厅副厅长李向雷,复旦大学毕业的研究生,不到33岁就担任广东省公路局副局长,当时是全国最年轻的省公路局副局长。但这名年轻有前途的干部被眼前的成功自我陶醉,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从担任局长职务第二年便开始收受贿赂,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让人惋惜;

  三是腐败“日常化”。或者称为“潜规则化”,它是指在特定领域内按照默认的某种行为方式行事的潜在的游戏规则,具有秘密、潜在、默契、未作正式规定却心照不宣等特点。医生开刀拿红包,采购人员拿回扣等等,甚至教育系统不断提高的赞助费都成为大家司空见惯的事情。这次厅直个别单位的腐败问题,起因就是当事人将款项存入银行后,为了表示感谢,银行按照“惯例”按照比例为当事人提成。这种看似“潜规则化”带来了惨痛的教训。

  四是腐败“合法化”。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多元化,一些腐败案件的作案手段更加隐蔽,案情更加复杂。腐败分子通过一些表面上看似合法的经济活动形式来掩盖其非法谋利的实质。有的借国有企业重组改制或国有土地出让的机会,将国有资产或资源贱卖给亲戚朋友;
有的本人或通过家属以低价购买、借用、不过户等方式从不法商人那里获取住房、小汽车等,进行权钱交易;
有的通过洗钱将赃款转移境外后出逃,有的通过操作股票、期货来达到受贿行贿的目的。

  五是腐败“家族化”。越来越多的“窝案”、“串案”,表明很多腐败分子越来越注重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利益同盟和具有紧密人身依附性质的关系网,往往案前有预谋有计划、案中有分工有组织,案后有攻守有同盟。腐败的群体中,配偶、子女、亲属、秘书、司机等担任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现在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每个贪官背后都有一个二奶。中央查处的震惊全国的“陈良宇案”就是典型的一例,其牵扯的涉案人员之多,身份之全令人咂舌。

  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党组织也把反腐倡廉建设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但仍然无法杜绝腐败案件发生。纠其原因,在腐败分子的利益驱使、飞蛾扑火的同时,也和我们少数同志在抓党风反腐倡廉建设中存在的一些心理影响密不可分。

  一是“见怪不怪”的心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这种心理普遍存在,即认为“腐败是发展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出现腐败案件没有什么大惊小怪的”。的确,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确出现了腐败问题,但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是推崇“金钱至上”的拜金主义,让人不择手段地追求物质享受;
也不是鼓励大家无原则的市场竞争,让人弄虚作假、争名逐利、损人利已;
更不能把等价交换原则用于权钱交易。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腐败不容存在,也不应存在。“见怪不怪”必然成为腐败滋生的土壤。

  二是“与己无关”的心理。我们有一些干部自身素质是过硬的,但却满足于洁身自好,对腐败问题睁只眼,闭只眼。这种情况,我们本来无可厚非,但认真想一想,如果大家都不愿、不敢、也不会和腐败现象作斗争的话,腐败分子和小偷一样,会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总有一天从偷变成抢。还有一种认识认为自己一不管钱,二不管物,三不管人,廉洁与我无关。殊不知,我们从一个领导干部到一个普通职工,手里往往拥有一些自身估计不到的大小权力,问题就出现在你最不经意的时候。

  三是“重大轻小”的心理。关于腐败的大案要案,我们了解很多。但是有“亚腐败”的现象正悄然蔓延。所谓“亚腐败”就是介于腐败和不腐败之间的状态。对于这种状态,我们一些干部不会过问,因为说他腐败,他没有贪污受贿,也没有腐化堕落;
说他不腐败,他却习惯性地接受宴请、公款吃喝、搞“政绩工程”、打打“业务牌”等等,在工作和生活中坚守“吃点喝点不要紧,只要不拿就行”的信条,其实常在河边走、那有不湿鞋的道理。过去说红线不要碰,其实黄线也不能经常碰。

  四是“下不为例”的心理。主要表现在对违法案件的处理上,往往认为“培养一个干部不容易,腐败现象往往一念之差,得饶人处且绕人”。主要表现在:在形式上,以人治带法治,某某领导说了话就避重就轻、从宽处理;
从表现上,宽严不一,处理起来没有说服力,经不起推敲;
从结果上,以罚代之、一罚了之,给予经济处罚,谓之“创收”。这些就导致执法执纪没有真正落实,存在失之于软,失之于宽现象。对腐败现象的惩治只触肌肤,不伤筋骨,无法产生强大的威慑力量。

  五是“一片黑暗”的心理。对于当前出现的腐败问题,不去冷静分析,反而把不廉洁现象看得过于严重,对为政清廉的许多积极因素和先进典型,看不到、听不进,对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缺乏信心,产生一种悲观失望的心理,导致对腐败行为不敢抓,不敢管,更不敢斗争。这几年,我们交通系统连续出现腐败案件,对交通形象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但我们必须看到,绝大多数交通人是好的,我们还有着陈刚毅、王静等一大批勤政廉政的交通楷模,腐败分子永远只是海中一粟。

  以上谈到的腐败问题的发展趋势,是我们在反腐倡廉建设中必须引起重视的,几种错误心理,是必须高度警惕,努力克服的。

  三、不断加大反腐倡廉建设的落实力度。

  胡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强调:“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这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我们必须认真学习和领会。反腐倡廉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不断地在实践中发展、在发展中深化、在深化中提高,不断加大各项工作的落实力度。党风反腐倡廉建设既不是一、两个领导的事,也不是一、两个部门的事,而是全体干部职工的事。必须全员参与,把反腐倡廉建设和我们的工作、学习、生活紧密结合,才能保证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

  根据厅党组的统一要求,全省交通系统今年开展了“廉政交通三做起”主题实践活动,处党委对这一活动已经做了全面的动员和部署,各支部、各单位都组织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借这个机会,我想再提几点原则性要求:

  一是要与时俱进,提高工作的预见性。比如:随着“绿色通道”等优惠政策的实施,一方面确实为支农惠农带来了实实在在的好处,但另一方面钻政策的空子逃费的现象日渐增多,对我们的征费人员来说,私放人情车、违规减免甚至相互串通、谋取私利的情况就有可能发生。还有最近的油料紧张的问题,就出现了加油站人员利用加油服务索要“小费”的现象。诸如此类,我们都要及时预见问题的发生,及时制订相应的检查和监督的办法,把工作做在前,事后补救往往于事无补。

  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准确的讲,就要通过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理论、讲话、法规以及党章的学习,通过重温入党誓词,观看历史教育影片,参观革命纪念馆等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自觉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自觉地提高综合素质,用好的知识充实自己,让自己有更高的境界、更好的修养。同时加强警示教育,经常性地用反面典型,引导党员干部自觉地净化社交圈、纯洁生活圈、规范工作圈,敲响廉政警钟。

  三是要把握重点,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强化对大中修工程项目的检查监督,继续做好治理交通建设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设计变更、材料设备采购、资金拨付等重点环节的监督,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干预插手招投标等以权谋私的行为。全面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竣工决算审计以及廉政合同制等管理制度,推进施工单位履约情况通报工作制度化,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廉政共建运作模式和机制。

  四是要加大监督,提高工作的参与性。要坚持和完善六公开的政务公开制度,给大家一个明白,还自己一个清白,增强工作的透明度。以后要把这项工作作为日常检查的一个重点督促落实。要吸引社会监督,比如这次荆宜支部广泛地聘请行风监督员,在社会上造成了积极的影响。有必要推广这种做法,并定期走访寻求意见和建议,让群众监督、让群众说话,形成各级部门接受监督的自觉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公路“三乱”的发生,形成全社会参与的共建氛围。

  五是从我做起,提高工作的实效性。目前开展的效能建设和“两个讨论”、“两个活动”,都是抓住了党风反腐倡廉建设的关键环节。关键是各级党员干部能否以身作则、率先垂范。重点是要提高政治敏锐性,比如当前的维稳问题,必须对突发事件有清醒的认识,比如对老河口所发生的被盗案件,必须举一反三,坚决杜绝。其二是带头增强责任意识,提高管理水平,积极思考本职工作,努力创造好的经验做法,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同志们,反腐倡廉建设任重而道远,我们大家一定要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积极探索预防腐败的新机制、新方法、新举措,深入推进我处的反腐倡廉建设,为实现**管理处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以上体会和认识不到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谢谢大家!

  二0xx年五月二十三日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篇3

反腐倡廉主题宣传讲座

加马铁力克乡巴格拉小学

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党课)稿

(讲座人:艾尼.卡德尔 书记、校长)

同志们:

为了提高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我校决定:今年6月至8月,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局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中开展“算好清廉七笔账”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这七笔账是:“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

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如果始终做到清廉本分,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政治上就会得到组织上的充分信任和不断培养;
就会有稳定的逐渐提高的经济收入;
就会拥有良好的声誉,受人尊重;
就会保持和促进家庭的幸福美满;
就会受到亲朋好友的亲近;
就能够自由自在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也能够身心健康、愉快。反之,如果把握不住自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
个人经济收入就会急剧下降;
就会自毁声誉;
就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就会损害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
严重者还会失去人身自由甚至一切自由权利;
也会危及身心健康。由此可见,算好清廉七笔账,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和政治生命。这“七笔账”笔笔人情味十足,笔笔刻骨铭心。算好这七笔账,能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明白:人生成败系于“七笔账”,人生毁誉系于“七笔账”。这看似平常的“小道理”,平时往往容易被我们所忽视,所以有必要大讲特讲。

按照我校的要求,今天,借举办这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党课)之机,我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怎样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这七笔账。

一、要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

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更离不开个人的艰苦奋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国家、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才能不负国家和员工的厚望。

前不久,《瞭望》新闻周刊在徐州市看守所采访了曾在徐州市呼风唤雨、风光无限的女“贪官”----前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局长赵某。她在囚室中给自己算的“七笔账”,对那些仍在执迷不悟中的“腐败”干部们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她说:“算政治账,我自毁前程;
算荣誉账,我身败名裂。”

这是一个普通铁路工人的女儿,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逐渐成长起来。先后担任过徐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同时还是市人大代表,是徐州市少有的几个令人羡慕的正处级女干部之一。管理着成百上千的职工,对人、财、物拥有重要的决定权,每到一处都前呼后拥,令人尊敬。但从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起,就宣判了她政治生涯的终结。一个人多年的辛勤努力就这样毁于一旦,公职没了,党籍丢了,不仅亲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程,也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干部队伍的形象带来了严重损害。

二、要算好经济账,勤耕方能富足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说,国家给予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已经足以让我们衣食无忧。日食三餐,夜宿七尺,不需要见小利而忘大义。特别是工作在我们林业国家这样一个大国家中,工资收入是林区的中上等、生活环境十分优越。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更不能把工作中的权力滋生为违纪违法的温床。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且权力越大诱惑越多、风险越大。而从业不廉则是领导干部人生的最大风险,只要你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乱阵脚、陷泥坑,以致步步跌向深渊。比如,家中有个大事小情,就会有人“雪中送炭”、“雨中送伞”。你运用手中的权力做了你本应该做的事,又会有人知“恩”图“报”,过年过节送上一点“小意思”、一笔“感谢费”。如此等等,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实实在在的考验,更是真真切切的风险。是真廉洁,还是假廉洁,就在这一刻见分晓;
是走向光明大道,还是步入万丈深渊,全在贪廉一念之间。抗住了,拒绝了,风险就仅仅是一场考验;
抗不住,伸手了,风险就会真正变成危险。2010年,我校有2名职工就是因为没有把握住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手而被送上了审判台。我们算一算,他们仅仅是收受了作案同伙的几千元钱,也就相当于现在一名干部两个月的收入。可失去了多少?以一名职工一年收入2万元算,到他们20年后退休,总共大约损失40万元。哪多哪少?哪大哪小?相信在座的各位都能算清楚这笔经济账。

三、要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

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古往今来,舍生取义者比比皆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拼搏多年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荣誉,如果不懂得珍重,自毁其名,实在是令人痛惜。

赵某,这位曾经拥有过鲜花、掌声的女贪官,在享有成功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她曾是家人的光荣和骄傲,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是儿女引以为荣的学习榜样。可是当有一天,她的名字和“劳改犯”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这一切都成为人们所唾弃的耻辱。从此以后,她的名字要永远和贪污受贿这个词连在一起,脸上将永远刻下“贪官”两个字的烙印。

四、要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圆

家是一个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源泉。我们领导干部的家庭在社会上大多让人羡慕。经济富裕,社会地位高,妻贤子孝,夫唱妇随,经常门庭若市,欢歌笑语,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关爱自己的家人,构建幸福的家庭,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什么是家庭幸福,怎样爱家,用什么方式爱家的问题上,观念、心态与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追求所谓的“家庭幸福”,权为家所用、情为家所系、利为家所谋,“封妻荫子”,“遗泽子孙”,结果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大后方,不但让自己受罪,还使家人受牵连;
有的人为“光宗耀祖”、“恩泽亲属”,大搞以权谋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让亲属也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最后得到的是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局。

这样的例子很多,教训也很深刻。慕绥新为妻子儿女的“幸福生活”甘当“马前卒”,记下了一笔又一笔权钱交易的丑恶罪状,其悲惨下场,令人深思;
李嘉廷为了子女和“家庭幸福”,受贿几百万,结果是害了子女、毁了家庭,催人警醒。作为领导干部,倘若淡忘宗旨,颠倒“家”“国”,滥用权力,为使家人发财致富、养尊处优,不惜以身试法、贪赃枉法,就必定会身陷囹圄,不仅成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历史罪人,而且也成为了破坏家庭幸福的罪魁祸首。所以,就算是为了美满的家庭,也不能乱伸手。否则,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五、要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

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交友不慎、交友过滥。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位时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常以自己交友广、朋友多而在人前炫耀,以显示自己有本事、有人缘、有魅力。殊不知,真到东窗事发,“咬”的最致命、揭发最坚决、提供证据最充分的恰恰就是他们的“铁哥们儿”。

原广东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就是被这种“交易”友情--他同乡好友的糖衣炮弹击落马下的;
因受贿落马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其悔过书中写道:“作为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整天和商人老板,特别是那些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在一起,他们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向你进攻,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险恶的泥坑之中……”昔日的“铁哥们儿”把贪官们一个个送进了“铁笼子”,而象胡长清、马向东更是被“义气”朋友一步到位地送进了阴曹地府。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检察官王耕耘说,在我办的案子中,尤其是受贿案,无一不是从不慎交友落马的。由此可以看出,交友不慎是腐败堕落的“孵化机”、加速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有求你办事的,有让你牵线搭桥的,有借机联络沟通、搞长期感情投资的。可领导干部一旦违纪违法被审查,就会门可罗雀,昔日的亲朋好友避而远之,昔日的同窗同学、同事同乡也不再到处炫耀,可谓众叛亲离。既失去了亲情,也失去了友情,脱离了社会,从此就象一只断线的风筝无依无靠。

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交际绝非生活小节,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交友尤其要慎重。古人说,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交而后择。党员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人,交友就要交诤友、益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而少和那些别有用心的大款、所谓一掷千金的老板拉拉扯扯。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不与三种人交友:即不与“阿谀奉承”者交友,不与来路不明的“大方”者交友,不与吃喝玩乐上无所用心的“懒散”者交友,交友必须慎之又慎。

六、要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

贪官落马,在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有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每天面对高墙铁窗“蹲监坐牢”,生命从此失去光彩。前面提到的徐州女贪官赵某说:“渴望自由的感觉也许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能真正体味到。现在我和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二十多人合关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在这里,我不敢说自己从前是个领导,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腐败进来的,怕她们的嘲弄和殴打。在这里,我看不到日出日落,眼前的天是方的、地是方的,周围只有高墙铁网和荷枪实弹的武警……以前我什么都吃腻了,而现在一日三餐只有稀饭、馒头和咸菜,偶尔见到菜汤里一块小肥肉,要放在嘴里品尝半天。以前我是一头秀发,现在几乎都变成灰白色的野草,成缕成缕地往下掉。以前我打网球、练太极,有着良好的医疗保障和就医条件,而现在天冷了能有一个热水袋就是我最大的满足了”。

四川省彭州市委原书记陈家荣,因受贿近400万元,今年年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直到案发时,他受贿的钱都没有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陈家荣悔恨地说,受贿的钱“带走了我的自由,带走了我家的温馨,带走了我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机会。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让我回到艰苦年代,吃粗茶淡饭,只要过自由生活,我也心甘情愿。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现在悔之晚矣!”

所以说,不能抗拒诱惑的人必将发生悲剧,不能克制自己的人终会失去自由。看一看这官与囚所产生的巨大反差,再算一算清正廉洁的收益,算一算违纪违法的代价,我们就会始终保持一种清醒的头脑。那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
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
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
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这样才能拒腐蚀永不沾、化风险为平安,才能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把保护伞,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永远是一片艳阳天。

七、要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人们常说,这多那多不如快乐多,这好那好不如身体好。众所周知,人生在世,最大的快乐就是身心快乐,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身心健康。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别人快乐自己快乐,必能心旷神怡,身体健康。试想,一个人如果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贪赃枉法,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怎么会有一个好身体呢?

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某领导干部收受别人送给的巨笔“感谢费”,藏于房顶,每天上下班都要看看藏钱的地方是否被人动过,晚上睡觉总感到房顶上有动静,常常夜不寐安。这样提心吊胆地挨过一年,身体逐渐消瘦。家人知道原因后,要他交出不义之财,他将这笔钱上交了组织,当晚就睡了一个安稳觉,不禁感叹道:“清廉才是身心健康之宝啊!”。由此可见,搞腐败的人一怕被偷,二怕被抢,三怕被查。白天食不知味,夜里寐不安息,时时提心掉胆、担惊受怕,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巨大的心理负荷,久而久之就垮掉了精神,垮掉了身体。搞腐败的人私心太多,贪欲太大,对个人名利和一己之得失看得太重,得到就欣喜若狂、得意忘形,失去就忧心仲仲、颓废失落,在权衡得与失之间心理落差太大,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有调查表明,腐败分子是癌症患者的高危人群,50%以上都患有癌症,这个数字深刻地说明了腐败对身心健康之害。

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算清了这“七笔账”,该选择什么,放弃什么,就会一清二楚,算好了这“七笔账”也就选对了自己的人生路!

有一位哲人说:“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这种崇高就是人格的崇高”。如何崇高?为政者,廉洁奉公;
授业者,为人师表;
行医者,救死扶伤;
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人格崇高的基本要求。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受到员工敬佩爱戴,好友亲近,家人引以为荣的勤奋廉洁的党员干部?在这里,给我校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要慎微。也就是说,要慎小事、拘小节。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员工正是通过那些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例如是否大吃大喝、公物私用、收受礼物等等,来评价我们党员干部的。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都是至理名言,一点也不错,我们一定要牢记。

第二,要慎始。也就是说,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面对金钱、面对诱惑,一定要控制住人生的第一次,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等到东窗事发,那就悔之晚矣。有人给违纪人员算了一笔账:受最低的警告处分,要扣发三个月的奖金,至少损失几百元的收入,对于我们领导干部来说,数字可能就更大了,不仅如此,提拔任用等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最严重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奖金和养老保险一分钱都没有了。试想想,到了这步境地,哪个违纪人员能不后悔呢?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要想善终,必须慎始;
要想清正廉洁,永葆本色,就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否则,那些违纪人员的今天,就有可能是我们的明天。

第三,要慎交友。党员干部应当广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
同时又要慎交朋友,这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和谁交朋友,怎么交朋友,对自身的健康成长显得非常重要。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朋友、战友和同学,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即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多和员工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四,要慎亲。就是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中央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30%以上与这些人的家庭有关。有些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人正是看到这一弱点,乘虚而入,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栽了跟头,就连胡长清、成克杰这样的高级领导干部也未能幸免。对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来说,“严是爱,纵是害”,给子女留太多的财产,金钱铺路,未必是好事。清末有个叫奕儇(读“宣”)的人,是末代皇帝宣统的祖父,他写过一段治家格言:“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借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少胆也小,些微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古人尚且有这样的认识,很值得我们仔细品味和深思。

同志们,在“算好清廉七笔账”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即将结束时,我最后还是要叮嘱大家一句,平常一定要坚持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有句话说的好:一天不学习,自己知道;
两天不学习,对手知道;
三天不学习,大家都知道。学习为了工作更进步,工作为了生活更美好。通过学习,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防止外界不良毒素在肌体内“裂变”;
通过学习,把自身的形象塑造好,把自身的品格锤炼好。这样,思想境界提高了,道德修养加强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不会去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更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一己私利。就能自觉地为国家、为国家而勤奋工作。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篇4

反腐倡廉主题宣传讲座

加马铁力克乡巴格拉小学

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党课)稿

(讲座人:艾尼.卡德尔 书记、校长)

同志们:

为了提高我校广大党员干部廉洁从业的自觉性,切实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增强广大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我校决定:今年6月至8月,利用3个月的时间,在全局党员干部及重点岗位人员中开展“算好清廉七笔账”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这七笔账是:“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

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如果始终做到清廉本分,尽职尽责,勤奋工作,政治上就会得到组织上的充分信任和不断培养;
就会有稳定的逐渐提高的经济收入;
就会拥有良好的声誉,受人尊重;
就会保持和促进家庭的幸福美满;
就会受到亲朋好友的亲近;
就能够自由自在地工作、学习和生活;
也能够身心健康、愉快。反之,如果把握不住自己,走上违纪违法道路,就会断送自己的政治生涯;
个人经济收入就会急剧下降;
就会自毁声誉;
就会给家庭带来巨大的痛苦;
就会损害亲朋好友之间的情谊;
严重者还会失去人身自由甚至一切自由权利;
也会危及身心健康。由此可见,算好清廉七笔账,直接关系到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的前途命运和政治生命。这“七笔账”笔笔人情味十足,笔笔刻骨铭心。算好这七笔账,能使每一名党员干部明白:人生成败系于“七笔账”,人生毁誉系于“七笔账”。这看似平常的“小道理”,平时往往容易被我们所忽视,所以有必要大讲特讲。

按照我校的要求,今天,借举办这次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党课)之机,我和大家共同探讨一下怎样算好“政治账”、“经济账”、“名誉账”、“家庭账”、“亲情账”、“自由账”和“健康账”这七笔账。

一、要算好政治账,志高方能致远

每一个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各项工作业绩和荣誉的取得,都是组织精心培养的结果,更离不开个人的艰苦奋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加倍珍惜自己的政治生命。常言道:“一失足成千古恨”。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加强政治修养,要坚定理想信念,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自身的清正廉洁维护国家、党和国家的良好形象。只有这样,才能实现自己的理想抱负,才能不负国家和员工的厚望。

前不久,《瞭望》新闻周刊在徐州市看守所采访了曾在徐州市呼风唤雨、风光无限的女“贪官”----前江苏省徐州市建设局局长赵某。她在囚室中给自己算的“七笔账”,对那些仍在执迷不悟中的“腐败”干部们是一个深刻的警示。她说:“算政治账,我自毁前程;
算荣誉账,我身败名裂。”

这是一个普通铁路工人的女儿,通过个人的不懈努力逐渐成长起来。先后担任过徐州市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市政府副秘书长、建设局局长等职务,同时还是市人大代表,是徐州市少有的几个令人羡慕的正处级女干部之一。管理着成百上千的职工,对人、财、物拥有重要的决定权,每到一处都前呼后拥,令人尊敬。但从被戴上手铐的那一刻起,就宣判了她政治生涯的终结。一个人多年的辛勤努力就这样毁于一旦,公职没了,党籍丢了,不仅亲手断送了自己的政治前程,也给党和政府的威信、干部队伍的形象带来了严重损害。

二、要算好经济账,勤耕方能富足

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客观地说,国家给予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的工资、奖金以及其它福利、待遇已经足以让我们衣食无忧。日食三餐,夜宿七尺,不需要见小利而忘大义。特别是工作在我们林业国家这样一个大国家中,工资收入是林区的中上等、生活环境十分优越。因此,我们的党员干部更不能把工作中的权力滋生为违纪违法的温床。

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开放的社会里,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手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面临的诱惑和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有,而且权力越大诱惑越多、风险越大。而从业不廉则是领导干部人生的最大风险,只要你稍不留神,就有可能乱阵脚、陷泥坑,以致步步跌向深渊。比如,家中有个大事小情,就会有人“雪中送炭”、“雨中送伞”。你运用手中的权力做了你本应该做的事,又会有人知“恩”图“报”,过年过节送上一点“小意思”、一笔“感谢费”。如此等等,对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是实实在在的考验,更是真真切切的风险。是真廉洁,还是假廉洁,就在这一刻见分晓;
是走向光明大道,还是步入万丈深渊,全在贪廉一念之间。抗住了,拒绝了,风险就仅仅是一场考验;
抗不住,伸手了,风险就会真正变成危险。20XX年,我校有2名职工就是因为没有把握住自己,没有管好自己的手而被送上了审判台。我们算一算,他们仅仅是收受了作案同伙的几千元钱,也就相当于现在一名干部两个月的收入。可失去了多少?以一名职工一年收入2万元算,到他们20年后退休,总共大约损失40万元。哪多哪少?哪大哪小?相信在座的各位都能算清楚这笔经济账。

三、要算好名誉账,清廉方能扬名

古人说:“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人生在世,名节最重”。古往今来,舍生取义者比比皆是。我们每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拼搏多年才能赢得他人的尊重和荣誉,如果不懂得珍重,自毁其名,实在是令人痛惜。

赵某,这位曾经拥有过鲜花、掌声的女贪官,在享有成功的同时,也得到了一定的社会地位。她曾是家人的光荣和骄傲,是父母最大的安慰,是儿女引以为荣的学习榜样。可是当有一天,她的名字和“劳改犯”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所有的这一切都成为人们所唾弃的耻辱。从此以后,她的名字要永远和贪污受贿这个词连在一起,脸上将永远刻下“贪官”两个字的烙印。

四、要算好家庭账,守身方能家圆

家是一个人温馨的港湾、幸福的源泉。我们领导干部的家庭在社会上大多让人羡慕。经济富裕,社会地位高,妻贤子孝,夫唱妇随,经常门庭若市,欢歌笑语,亲朋好友,络绎不绝。关爱自己的家人,构建幸福的家庭,这是人之常情。但是,在什么是家庭幸福,怎样爱家,用什么方式爱家的问题上,观念、心态与方式却各不相同。有的人为追求所谓的“家庭幸福”,权为家所用、情为家所系、利为家所谋,“封妻荫子”,“遗泽子孙”,结果把家庭变成了腐败的大后方,不但让自己受罪,还使家人受牵连;
有的人为“光宗耀祖”、“恩泽亲属”,大搞以权谋私,“一人得道,鸡犬升天”,让亲属也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最后得到的是妻离子散甚至家破人亡的悲局。

这样的例子很多,教训也很深刻。慕绥新为妻子儿女的“幸福生活”甘当“马前卒”,记下了一笔又一笔权钱交易的丑恶罪状,其悲惨下场,令人深思;
李嘉廷为了子女和“家庭幸福”,受贿几百万,结果是害了子女、毁了家庭,催人警醒。作为领导干部,倘若淡忘宗旨,颠倒“家”“国”,滥用权力,为使家人发财致富、养尊处优,不惜以身试法、贪赃枉法,就必定会身陷囹圄,不仅成为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历史罪人,而且也成为了破坏家庭幸福的罪魁祸首。所以,就算是为了美满的家庭,也不能乱伸手。否则,害了自己,也害了家人。

五、要算好亲情账,品高方能会友

贪官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就是交友不慎、交友过滥。而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位时却往往忽视了这一点,他们常以自己交友广、朋友多而在人前炫耀,以显示自己有本事、有人缘、有魅力。殊不知,真到东窗事发,“咬”的最致命、揭发最坚决、提供证据最充分的恰恰就是他们的“铁哥们儿”。

原广东佛山市委常委、南海区委书记陈仲元就是被这种“交易”友情--他同乡好友的糖衣炮弹击落马下的;
因受贿落马的原公安部副部长李纪周在其悔过书中写道:“作为一名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整天和商人老板,特别是那些怀着不可告人目的的不法商人在一起,他们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向你进攻,一不小心就会掉进险恶的泥坑之中……”昔日的“铁哥们儿”把贪官们一个个送进了“铁笼子”,而象胡长清、马向东更是被“义气”朋友一步到位地送进了阴曹地府。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反贪局检察官王耕耘说,在我办的案子中,尤其是受贿案,无一不是从不慎交友落马的。由此可以看出,交友不慎是腐败堕落的“孵化机”、加速器。现实生活中,一个人一旦有了官位,这样那样的“朋友”就会纷至沓来,有求你办事的,有让你牵线搭桥的,有借机联络沟通、搞长期感情投资的。可领导干部一旦违纪违法被审查,就会门可罗雀,昔日的亲朋好友避而远之,昔日的同窗同学、同事同乡也不再到处炫耀,可谓众叛亲离。既失去了亲情,也失去了友情,脱离了社会,从此就象一只断线的风筝无依无靠。

因此,对领导干部来说,交际绝非生活小节,一定要谨慎交友,冷静交友,从善交友,择廉交友。特别是手握重权的领导干部,交友尤其要慎重。古人说,君子先择而后交,小人先交而后择。党员领导干部不同于普通人,交友就要交诤友、益友,交“君子之交淡如水”的朋友,而少和那些别有用心的大款、所谓一掷千金的老板拉拉扯扯。工作和生活中自觉做到不与三种人交友:即不与“阿谀奉承”者交友,不与来路不明的“大方”者交友,不与吃喝玩乐上无所用心的“懒散”者交友,交友必须慎之又慎。

六、要算好自由账,自律方能无拘

贪官落马,在巨大的经济损失之外,还有失去人身自由的痛苦。每天面对高墙铁窗“蹲监坐牢”,生命从此失去光彩。前面提到的徐州女贪官赵某说:“渴望自由的感觉也许只有失去自由的人才能真正体味到。现在我和杀人犯、抢劫犯、盗窃犯二十多人合关在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在这里,我不敢说自己从前是个领导,也不敢说自己是因为腐败进来的,怕她们的嘲弄和殴打。在这里,我看不到日出日落,眼前的天是方的、地是方的,周围只有高墙铁网和荷枪实弹的武警……以前我什么都吃腻了,而现在一日三餐只有稀饭、馒头和咸菜,偶尔见到菜汤里一块小肥肉,要放在嘴里品尝半天。以前我是一头秀发,现在几乎都变成灰白色的野草,成缕成缕地往下掉。以前我打网球、练太极,有着良好的医疗保障和就医条件,而现在天冷了能有一个热水袋就是我最大的满足了”。

四川省彭州市委原书记陈家荣,因受贿近400万元,今年年初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直到案发时,他受贿的钱都没有用过,分文不少地交了出来。陈家荣悔恨地说,受贿的钱“带走了我的自由,带走了我家的温馨,带走了我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机会。我多想时光倒流,哪怕让我回到艰苦年代,吃粗茶淡饭,只要过自由生活,我也心甘情愿。但这只能在梦里实现了,现在悔之晚矣!”

所以说,不能抗拒诱惑的人必将发生悲剧,不能克制自己的人终会失去自由。看一看这官与囚所产生的巨大反差,再算一算清正廉洁的收益,算一算违纪违法的代价,我们就会始终保持一种清醒的头脑。那就是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廉洁自律,严格要求自己。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想;
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
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
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这样才能拒腐蚀永不沾、化风险为平安,才能为自己的人生撑起一把保护伞,才能使自己的人生永远是一片艳阳天。

七、要算好健康账,心良方能体壮

人们常说,这多那多不如快乐多,这好那好不如身体好。众所周知,人生在世,最大的快乐就是身心快乐,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身心健康。健康是立身之本。心胸坦荡,无私奉献,别人快乐自己快乐,必能心旷神怡,身体健康。试想,一个人如果触碰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贪赃枉法,心理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怎么会有一个好身体呢?

有这样一则真实故事:某领导干部收受别人送给的巨笔“感谢费”,藏于房顶,每天上下班都要看看藏钱的地方是否被人动过,晚上睡觉总感到房顶上有动静,常常夜不寐安。这样提心吊胆地挨过一年,身体逐渐消瘦。家人知道原因后,要他交出不义之财,他将这笔钱上交了组织,当晚就睡了一个安稳觉,不禁感叹道:“清廉才是身心健康之宝啊!”。由此可见,搞腐败的人一怕被偷,二怕被抢,三怕被查。白天食不知味,夜里寐不安息,时时提心掉胆、担惊受怕,承受着沉重的心理负担和巨大的心理负荷,久而久之就垮掉了精神,垮掉了身体。搞腐败的人私心太多,贪欲太大,对个人名利和一己之得失看得太重,得到就欣喜若狂、得意忘形,失去就忧心仲仲、颓废失落,在权衡得与失之间心理落差太大,严重影响身心健康。有调查表明,腐败分子是癌症患者的高危人群,50%以上都患有癌症,这个数字深刻地说明了腐败对身心健康之害。

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算清了这“七笔账”,该选择什么,放弃什么,就会一清二楚,算好了这“七笔账”也就选对了自己的人生路!

有一位哲人说:“不一定能使自己伟大、但一定可以使自己崇高,这种崇高就是人格的崇高”。如何崇高?为政者,廉洁奉公;
授业者,为人师表;
行医者,救死扶伤;
这是起码的职业道德,也是人格崇高的基本要求。

如何才能成为一名受到员工敬佩爱戴,好友亲近,家人引以为荣的勤奋廉洁的党员干部?在这里,给我校所有党员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提出四点要求:

第一,要慎微。也就是说,要慎小事、拘小节。小事小节是党员干部个人品德的反映,也是党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一面镜子。员工正是通过那些发生在我们党员干部身上的小事小节,例如是否大吃大喝、公物私用、收受礼物等等,来评价我们党员干部的。一个在小事小节上过不了关的党员干部,也很难在大事大节上过得硬。有个寓言说,有个偷针者和偷牛者一起被游街,偷针者感到委屈,发牢骚说:“我只偷了一根针,为什么和盗牛贼一起游街,太不公平了!”盗牛者对他说:“别说了,我走到这一步也是从偷针开始的”。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任何事物都是由小变大,由量变到质变的。一个人不可能一夜之间成为腐败分子,其走向腐化堕落大多是从不注意小事小节开始的。胡长清第一次只是接受了不法商人赠送的两支毛笔,后来发展到接受他人的宴请、金钱等,再后来便一发不可收拾,竟肆无忌惮地索要起来,最终被判死刑。古人说:“千里之堤,溃于蚁穴”;
“小洞不补,大洞吃苦”;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都是至理名言,一点也不错,我们一定要牢记。

第二,要慎始。也就是说,要守住第一道防线。有这样一个历史故事:一个古代官员乘轿进城遇雨,看到一个轿夫穿了双新鞋,开始时小心翼翼地只挑干净的路面走,“择地而行”,后来轿夫一不小心,踩进泥水坑里,由此便“不复顾惜”了。他把这件事讲给另一个官员听,另一个官司员很受震动,表示“终身不敢忘”。这个故事说明,人一旦“踩进泥水坑”,心里往往就放松了戒备。反正鞋已经脏了,一次是脏,两次也是脏,于是便有了惯性,从此便“不复顾惜”了。我们有些党员干部也是这样,他们起先在工作中兢兢业业,能够做到清正廉洁,偶然一不小心踩进“泥坑”,就从此放弃了自己的操守,破罐子破摔了。在这里我要提醒大家,面对金钱、面对诱惑,一定要控制住人生的第一次,千万不要心存侥幸,等到东窗事发,那就悔之晚矣。有人给违纪人员算了一笔账:受最低的警告处分,要扣发三个月的奖金,至少损失几百元的收入,对于我们领导干部来说,数字可能就更大了,不仅如此,提拔任用等也会受到相应的影响;
最严重的是解除劳动关系,工资奖金和养老保险一分钱都没有了。试想想,到了这步境地,哪个违纪人员能不后悔呢?沉痛的教训告诉我们,要想善终,必须慎始;
要想清正廉洁,永葆本色,就必须把好第一道关口,守住第一道防线。否则,那些违纪人员的今天,就有可能是我们的明天。

第三,要慎交友。党员干部应当广交志同道合的朋友,这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条件;
同时又要慎交朋友,这是保持廉洁的必然要求。和谁交朋友,怎么交朋友,对自身的健康成长显得非常重要。在全国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违纪案件中,很多人都是因为“交友”不慎出了问题,教训不可谓不深刻。我们党员干部也是人,也有自己的朋友、战友和同学,也有属于自己的感情空间。但是,我们结交朋友,必须从保持清正廉洁的角度出发,把握好交友的度。尤其是当我们由于地位的变化,而出现的一些新朋友,我们更要留意,认真分析一下对方是不是别有用心、另有所求,是不是看中了我们手中的权力,如果是这样,我们就要当心了。因此,既不能排斥正常、健康的人际交往,也不能滥交朋友,更不能把朋友关系异化为酒肉关系、金钱关系和交换关系,在人情交往中要做到即讲感情又不徇私情。要多与那些品行端正、正直坦诚、敢说真话、直言不讳的人交朋友,多和员工交朋友,形成事业上相互支持,感情上和谐融洽的人际关系。

第四,要慎亲。就是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中央纪委有一个统计,近几年处理的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中,有30%以上与这些人的家庭有关。有些党员干部对配偶、子女谋取不正当利益等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一些人正是看到这一弱点,乘虚而入,不少党员干部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栽了跟头,就连胡长清、成克杰这样的高级领导干部也未能幸免。对我们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亲属子女来说,“严是爱,纵是害”,给子女留太多的财产,金钱铺路,未必是好事。清末有个叫奕儇(读“宣”)的人,是末代皇帝宣统的祖父,他写过一段治家格言:“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借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少胆也小,些微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古人尚且有这样的认识,很值得我们仔细品味和深思。

同志们,在“算好清廉七笔账”反腐倡廉主题教育讲座即将结束时,我最后还是要叮嘱大家一句,平常一定要坚持学习,筑牢思想防线。有句话说的好:一天不学习,自己知道;
两天不学习,对手知道;
三天不学习,大家都知道。学习为了工作更进步,工作为了生活更美好。通过学习,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防止外界不良毒素在肌体内“裂变”;
通过学习,把自身的形象塑造好,把自身的品格锤炼好。这样,思想境界提高了,道德修养加强了,对个人的名誉、地位、利益等问题就会想得透、看得淡,就不会去斤斤计较个人的得失,更不会利用手中的权力牟取一己私利。就能自觉地为国家、为国家而勤奋工作。

2022年反腐倡廉党课讲稿(结合案例)篇5

中 国 共 产 党

党 课 讲 稿

“反腐倡廉教育”党课讲稿

同志们:

大家好!今天的反腐倡廉教育党课主要讲两个方面的问题:第一,深读《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
第二,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谈谈个人的几点想法,供大家参考。

下面,讲第一个问题。

一、《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

1、《廉政准则》的形成过程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不断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也不断健全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改革开放之初,邓小平同志明确指出,党内存在不正之风和腐败风气,强调“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中央还下发了《关于解决当前机关作风中几个严重问题的通知》等一系列加强党风建设的文件。党的十三届四中全会以后,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明确提出要依靠发展民主、健全法制来预防和治理腐败,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进程明显加快。从1993年至1997年1月,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先后对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申和提出了“31个不准”,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重申和提出了“8个不准”。为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逐步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1997年3月,中央制定了《廉政准则(试行)》,1998年至十六大召开之前,经党中央批准,中央纪委还就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从业限制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

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要在严厉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随着新时期党建工作特别是反腐倡廉建设的不断深入,为适应现实需要,中央决定修订《廉政准则(试行)》。2007年初,中央纪委即着手开展修订工作。修订工作的主要思路是,一要全面吸收中央和中央纪委关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新要求。二要吸收借鉴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做到制度建设的与时俱进和创新发展。三要做到与其他党内法规更好的衔接。四要充实完善实施与监督制度。经过近两年的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修订送审稿。2009年1月,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根据中央纪委书记办公会议的决定,将文稿普发各省(区、市)征求意见。同时,征求了中央组织部、中央政策研究室等8个中直单位的意见。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在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会精神的基础上,修改形成了新的修订送审稿,2009年11月,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原则同意,决定呈报中央审议。修订送审稿先后经中央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审议同意,最后经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央于2010年1月18日印发《廉政准则》。

2、《廉政准则》的主要内容

《廉政准则》分为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和附则等4个部分,共18条。

总则部分,强调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意义,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从正面提出了必须坚持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等原则性要求,同时也明确了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必须坚持的原则。

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部分,分别从“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8个方面提出了52个“不准”。这些要求与《廉政准则(试行)》相比,一是保留了《廉政准则(试行)》中目前仍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且不与新要求存在交叉的5个“不准”;二是对于规范内容相近或者类似、存在交叉的,进行了归纳、合并,有的还借鉴了地方和部门的做法,形成了19个“不准”;三是对于与《廉政准则(试行)》规定内容不存在交叉的,加以吸收,新增形成28个“不准”;四是考虑到有些要求提出时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但随着社会发展和相关管理制度的完善,这些方面的不廉洁行为已无产生蔓延的土壤,再写入廉政准则意义不大,作了删除。

第二章“实施与监督”部分,作了进一步充实完善,重申和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机关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责任,并分别从教育、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第三章“附则”部分,明确了《廉政准则》的适用对象,并对有关地区部门单位依据《廉政准则》制定具体规定提出了要求。

总的来看,《廉政准则》贯彻了党中央和中央纪委近年来对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要求,体现了反腐倡廉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新进展,反映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实际需要,是一部比较全面、系统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

3、《廉政准则》的地位和作用

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形势下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现实需要;
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举措;
是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的重要保证。贺国强同志的讲话已经充分说明了《廉政准则》的重要作用。《廉政准则》在党内法规体系中居于重要的地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一是效力等级高。二是适用对象重要。三是内容比较全面、系统。《廉政准则》的内容和贯彻实施涉及许多重要的党内法规。为此,《廉政准则》注意与《党纪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法规保持协调。比如:在处理与《党纪处分条例》的关系上,《廉政准则》定位于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廉洁从政要求,而《党纪处分条例》提供了违反廉洁从政要求行为的定性量纪标准。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廉政准则》的作用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一)《廉政准则》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明确的自律标准。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一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强化思想道德防线,增强领导干部抵御廉政风险的能力;
另一方面,要制定较为全面的行为规范,明确哪些行为是可以做的,哪些行为是不能做的,使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及到具体廉洁从政问题时有所遵循。《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52个“不准”的要求。这些“不准”,进一步明确了有关新情况新问题的政策界限、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提供了明确的法规依据和执行标准。

(二)《廉政准则》为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提供了有效的监督途径和措施。针对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教育不扎实、制度不完善、监督不得力、惩治不到位”问题,一方面,《廉政准则》关于行为规范的规定,为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提供了监督的标尺和依据,使各种监督主体在监督、评价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时能够“心中有数”。另一方面,《廉政准则》贯彻中央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实了实施与监督措施,从而使党组织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教育、管理、监督的思路和方向更加明确;
使实施主体和监督主体增强责任意识,形成领导有力、监督有效的工作机制;
使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与相关的教育、管理、监督制度的关系更加协调。

(三)《廉政准则》为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提供了有力的工作抓手。贺国强同志在全国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建立健全教育、监督、预防、惩治等方面制度的重要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讲,《廉政准则》的具体实施,既是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又直接影响到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其他重要工作。比如:开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的廉洁从政教育,可以进一步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围绕提高《廉政准则》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建章立制,可以进一步拓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视野和领域;
对照《廉政准则》提出的各项要求,检查本地方本部门本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加强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可以有力地促进预防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契机,深挖细查一批案件,可以进一步加大惩治工作力度等。

(四)《廉政准则》有利于进一步树立党和国家的廉洁形象。

《廉政准则》的规定,标准很高、要求很严,鲜明地表达了我们党廉政建设的主张,清楚地表明了我们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彰显了我们党和国家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绝不容忍腐败的决心和态度。通过宣传教育,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能够从《廉政准则》中了解和认识到我们的党不仅不允许领导干部有特殊利益,而且对他们有更多的约束和限制;
有利于在全社会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人们廉洁、守纪、公正的思想观念,促进各行各业形成风清气正的廉政文化氛围和廉洁从业环境。同时,《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还有利于在国际社会进一步树立我们党和国家清正廉洁的形象,促进反腐败国际交流与合作的深入开展。

4、《廉政准则》的主要特征

首先,《廉政准则》的首要特征是“转正”了。由过去的试行性质转为正式的党规党法,这本身就是一种突破。近代法律思想强调,对于社会的各个领域,法律通过制定而运行是优于将法律自身进行完善的首要因素。脍炙人口的“约法三章”的故事就说明了这一点,(《史记.高祖本纪》:“与父老约,法三章;
杀人者死,伤人及盗抵罪。”《汉书.刑法志》:“高祖初入关,约法三章”)正是因为刘邦通过与老百姓进行简明而必要的三章约法才取得了稳定关中的成效。腐败治理,属于国家社会制度化治理的领域,在制度方面由试行而“转正”,必将大大提高《廉政准则》的规范程度和公信程度。过去的试行准则虽然也具有重要的制度意义,但毕竟是“试行”,而“试行”的东西无论从心理还是实践上看,大概都是能具有回旋余地的。正式的准则则不同,从条文上看,《廉政准则》从总则到分章论述,尤其是将八个方面的准则进一步列为52种具体的“不准”,有主线,成系统,内涵大大丰富,原来的试行准则是无法与其比肩的。这样,在具体的实践中,《廉政准则》必然会时时起到一种提醒的标示性警戒作用,在此基础上成为党以制度治理腐败的有力依据。 

其次,《廉政准则》的突出特色在于与时俱进,全面深入。《廉政准则》治理经济腐败的条和条下面的目,大都紧贴当今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实际,点面结合,具有内在的逻辑性和统一性。比如《廉政准则》第一章第二条规定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在具体的条目中就针对经营企业、持有股份或证券、金融投资、境内外经济事务、兼职中介以及党员领导干部退休前后几个方面规定了六个“不准”。这六个不准正是从当前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的实际情况出发作出的规定。对经营企业、持有公司的有价证券和金融投资的不准,是针对具体的实业和金融两个主要经济领域作出的规定;对境内外经济事务方面作出的不准,则是对空间上经济活动的规定;兼职和退休前后行为的一些不准,则在党员领导干部个人职业生涯的时间方面进行了规定。这六个规定,有效而全面地涵盖了当前党员领导干部有可能取得不法收入的主要渠道和形式,并从个人主体经营开始,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纬度全面进行了规约。必须承认,这种规定,是具有很高法规制定水准和实施针对性的。在实践中,这样的条目也必然会收到以制度治理腐败心理上和实践上的双重实效。 

最后,《廉政准则》的深刻内涵在于对“炫耀性”腐败和“身边人”腐败的治理。“炫耀性”腐败是指个别不法领导干部利用公款为个人求排场、摆阔气的腐败行为;“身边人”腐败顾名思义,是指个别不法领导干部利用手中权力,为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亲属等关系密切的“身边人”谋求非法利益的腐败行为。《廉政准则》除了上述的首要特征和突出特色之外,其深刻内涵就是全面详细地对“炫耀性”腐败和“身边人”腐败进行治理和规约。比如说《廉政准则》第一章第六条就明确规定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在具体的条目中,从公款报销、楼堂兴建、公款住宿、公款行车以及庆典活动五个方面进行了具体规约;在第八条中,《廉政准则》还对“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以及弄虚作假行为进行规定。这样,就基本上涵盖了党员领导干部有可能进行“炫耀性”腐败的主要途径,为有效治理“炫耀性”腐败准备了党内治理依据。对于“身边人”腐败,《廉政准则》在第一章第五条中予以明确界定,从提拔干部、公费资助、接受调查、私人谋利和经济活动等几个方面进行了八个不准的规定。这样,就深入到了党员领导干部的“身边人”层次,将腐败治理的制度化落到了实处。 

总之,《廉政准则》的出台,标志着依靠党内制度治理腐败进入到新阶段。在充分肯定这种意义的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中有两点需要注意:第一,《廉政准则》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的执行力度和监督设计需要从中观和微观层次落实。《廉政准则》第二章与第三章对这一点进行了宏观的有效规定,而具体分管机构、实行程序、处理方式以及监督设计等方面的明确界定也是必要的,所以后续的具体的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相关的中观和微观规定仍需要进一步跟进;第二,《廉政准则》从本质上说属于党规党法范围,如何界定《廉政准则》和相关国家法律法规的关系和比照,是关系到落实《廉政准则》精神,更加有效地威慑惩治腐败分子的关键点。

下面,讲第二个问题,就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谈谈个人的几点想法:

二、守信念 守准则 守清廉 切实把准则要求转化为行动指南

1、充分认识中央颁布《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

坚决反对腐败是党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党必须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坚定不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推向前进。由于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在短期内难以消除,特别是一些领域的体制机制制度还不健全,反腐倡廉建设任务仍然艰巨。我们决不可掉以轻心,要更加增强忧患意识,更加居安思危。充分认识中央颁发《廉政准则》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涌兴党建和反腐倡廉工作的传统优势,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要求上来,切实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各项任务抓紧抓好。

2、严格按照《廉政准则》提出的要求和规定,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

《廉政准则》是党的纪律,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不可超越的界限。《廉政准则》设立的8条禁止规定和52个不准,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现实性。我们要结合涌兴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在此我着重谈谈党员干部作风方面的问题。党员干部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成败。习近平同志明确指出,近些年来干部队伍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是:有些干部宗旨意识不强,一事当前首先考虑个人利益,对群众的疾苦和诉求漠不关心、麻木不仁;
有些干部事业心和责任心不强,对工作不负责任,饱食终日、无所用心、得过且过;
有些干部心浮气躁,工作浮在面上,拈轻怕重,好大喜功,急于求成、急功近利;
有些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热衷于做表面文章,热衷于作秀;
有些干部表里不一、言行不一,台上台下两个形象,人前人后两种表现;
有些干部贪图享受,铺张浪费,有的甚至沉溺于灯红酒绿、吃喝玩乐,见利忘义、以权谋私,等等。省委书记罗清泉同志在省纪委九届六次全会上在讲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时指出:少数干部奢侈浪费、贪图享乐,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办事推诿拖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

3、学习贯彻《廉政准则》,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管理工作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关键是从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干部。干部的健康成长,既要靠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又要靠组织的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各级组织要切实履行好从严管理干部的职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加强经常性教育,健全干部日常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干部管理水平和效果。

4、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抓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设

我们要从实际出发,加强岗位廉政风险防范,重点查找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外部环境等四类廉政风险,根据风险发生几率或危害损失程度确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制定防控措施制度,着力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住权力滥用的漏洞,确保权力阳光运行。

5、学习贯彻《廉政准则》,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做到廉洁自律

(1)不踩红线 坚守底线 筑牢防线

《廉政准则》恰如一把反腐利剑、一剂拒腐猛药,给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敲醒了警钟,划定了雷区,促使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严格自律、洁身自好,始终做到防患于未然。

《廉政准则》划出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红线”。无以规矩,不成方圆。《廉政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可以看作是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52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时刻警醒党员干部坚持用准则规范自己的从政行为,在任何环境、任何情况、任何时候都必须严于律己,廉洁奉公,决不“开口子”、“留空子”,决不踩红线。

《廉政准则》规定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底线”。水滴石穿非一时之能,绳锯木断非一日之功。同样道理,党员领导干部从廉洁到不廉洁也不是一天两天就形成的,它是一个日积月累的过程,是一种量变到质变的演进。从已经查处的一些腐败分子来看,他们第一次“伸手”,往往是从一些小事开始。可喜的是,52个“不准”中有很多管的都是小事,这些“不准”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作出了最准确、最明白、最清晰的规定,是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必须坚守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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