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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6-13 14:4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完整版】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6篇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1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三个阶段12个步骤

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

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5、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该同志入党介绍人;

6、填写入党志愿书;

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8、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10、上级党组织审批;

11、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

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   →  履行入党手续阶段   →  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申请人提出申请              党支部上报计划          党委或支部组织入党宣誓

         ↓                           ↓                          ↓

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支委会材料审查              党支部考察写实

         ↓                           ↓                          ↓

党支部培养教育             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           预备党员申请转正

         ↓                           ↓                          ↓

支委会列为发展对象       党支部公示    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                           ↓                          ↓

党支部政治审查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支委会审查

↓                           ↓                          ↓

党委短期培训                组织员审查谈话             支部大会讨论通过

                                      ↓                          ↓ 

                                 党委讨论审批                  党委审批

党支部宣布

 

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方针,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解放前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基本知识考试,经党小组(共青团员经团组织)推荐,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支部大会)研究同意,可以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新编党建工作指导手册》人民日报出版社2007年4月第一版)。党支部要将新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报上级党委部门备案,之后,下发《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党组织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通过吸收他们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给他们分配一定的工作,进行培训等方式,对他们进行培训教育。入党积极分子所在党委要在党支部把入党申请人列为入党积极分子一个月内,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一般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积极要求入党,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

(3)积极投身于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生产、工作、学习等方面表现突出,有自觉的奉献精神。

(4)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培养联系人的主要任务:

(1)经常了解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积极上进,端正入党动机。

(2)经常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3)在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具备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三、进入培养考察期

考察期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基层党支部对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要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同时还要注意签名盖章)。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要特别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

四、确定发展对象

中组部《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中明确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近期发展的入党积极分子,方可列为发展对象,并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以及本人的现实表现情况等。

基层党组织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做好拟发展对象计划上报工作,于每年年底将计划和党内统计一并报送县委组织部,以便县委组织部科学、合理地安排好全县下一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计划。基层党组织下一年度发展党员原则上要以上年度上报拟重点发展对象为范围,特殊情况可适当进行调整,但不能调整幅度过大,影响全县新发展党员比例结构。人员变动较多的,要以书面形式报告县委组织部,以便及时掌握全县新发展党员比例结构情况。

为了保证新党员的质量,维护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组织必须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比较系统的教育、培养、考察。因此,规定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是十分必要的。严格执行这项规定,还可以防止某些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有效地防止和纠正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人是否可以入党,主要看条件,而不是单纯看培养考察时间。

    党支部确定发展对象,应及时向上级党委(直属党总支部)报告意见,并附送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原始记录、考察材料等相关材料。基层党委要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同意确定发展对象后,方可下发《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确定后,所在党委应向县委组织部报告。

发展对象必须具备的条件如下:

(1)从主体来说,必须是经过党的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确定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没有被确定为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人不能直接确定为发展对象。

(2)从培养时间上来说,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必须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除极个别特殊情况(如在重大事件中表现突出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外,凡培养教育时间不满一年的,一般不能确定为发展对象。

(3)从成熟程度来说,应该是基本具备了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好,近期可以履行入党手续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

(4)从程序上来说,必须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必须经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需要支部大会)讨论同意;
有的还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一般如下:

(1)党支部认真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2)党小组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表现情况进行讨论研究,提出能否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3)党支部委员会将党小组的意见和党内外群众、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经过讨论研究决定是否确定为发展对象。
    (4)对有的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委员会讨论通过后,还要报基层党委审查同意,并报县级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备案。这里所讲的“有的”,没有明确指出范围,我理解为指一些特定的人群,如,高中在校学生、60岁以上的,另外还有因刑事犯罪或犯错误被开除党籍以及退党、劝退或因不起党员作用等原因被除名的人要求重新入党的。

   五、政治审查

党组织把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审。政治审查的主要内容是: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
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
发展对象直系亲属和与本人联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政治审查后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 ,不能发展入党。

   六、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政治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对于农民或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可采取分几次培训形式来进行。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非农民身份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一般应由党委组织,在县委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农民身份的入党积极分子由乡镇业余党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

七、确定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但预备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以及民主评议的不合格的党员和限期改正错误的党员不能作为入党介绍人。

  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阐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不能采取马马虎虎的态度,更不能有意隐瞒和歪曲事实真相。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填写入党介绍人意见时,不要简单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写缺点,而应实事求是地对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它方面的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情况。

3、被介绍人批准为预备党员以后,应继续对他进行教育帮助,使他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八、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并要求其填写时要忠诚老实、实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隐瞒和伪造。字迹要清楚,不得涂改。对《入党志愿书》上有的项目没有内容可填时,应注明“无”。在“对党还有哪些需要说明的问题”一栏,主要填写需要向党说明,而其它栏目中不能填写的问题,或对某些栏目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如亲友中被停职、拘留审讯等,现在尚无结论和处理的问题。

   九、支委会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发展对象的意见。参加座谈会的人数原则上党内、党外群众一般不少于8人,不够8人的支部应加以说明。征求意见情况要形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会议记录,要求党支部要盖章,参加会议人员必须在原始记录上签名。

十、党支部公示

公示要求如下:

1、发展党员过程中的公示工作,由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组织实施。

2、公示对象,应是党组织培训考察一年以上,支部委员会决定并经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拟提交支部大会讨论接收为新党员的发展对象。在党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前,将拟接收的预备党员的有关情况向社会公示。

3、公示期一般不少于7天。

4、公示的内容是: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5、公示对象所在党委要与当日及时向县委组织部报告,县委组打算下一步在定远先锋网设立发展党员公示专栏,进行同步公示,接受党内外群众和社会监督。

6、公示结束时,要及时填写公示情况登记表、公示结果报告单。

十一、召开支部大会

  支部大会会议程序:

  1、入党申请人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以及向组织说明的其它问题;

  2、党小组和介绍人要介绍入党人的主要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

  3、支委会报告对入党申请人审查情况(一般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和表现;
申请人的政治历史、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审查情况;
其他需要向大会说明的问题;
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的情况;
对申请人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的情况。);

  4、与会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对入党申请人能否入党进行讨论;

  5、申请入党的人对大会讨论情况表明自己的态度;

  6、采取无记名投票(2005年)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半数,即可作出同意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的决议;

    7、 会议小结。

  注意事项:

  1、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达到应到会的正式党员半数以上;

  2、申请入党人及其入党介绍人必须参加支部大会(介绍人应出席会议,履行介绍人的责任。如遇特殊情况介绍人中有一人不能出席,但要在会前向支部委员会作出负责任的介绍,或将自己的意见请支部负责同志在会议上报告,支部大会方可照常进行。如果两名介绍人都不能出席大会,支部大会不得讨论被介绍人的入党问题,应另择日期讨论);

  3、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4、支部决议应及时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决议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优缺点,应到和实到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数、表决方式、表决结果及日期;

  5、及时将《入党志愿书》、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如党章学习小组情况、党校学习结业证书、思想汇报)和考察材料等报党委审批。

   十二、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

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上级党组织要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前,党委组织委员要对支部报来的入党材料进行审查,看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采取个别谈话的方式听取党内外人员对入党申请人的反映。

谈话中,主要了解被谈话人的入党动机,对党的认识,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情况,目前的主要优缺点,以及对党组织还有什么需要说明的问题。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对谈话人进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帮助其端正入党动机。针对谈话人存在缺点和不足,指出今后的努力的方向。谈话后,要如实地将谈话人的考察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签名盖章。

   十三、党委审批

党委审批要及时,必须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月内审批,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但不得超过六个月。凡无故超过规定时间而未予以审批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党委审批必须坚持集体讨论,不能个人说了算,更不能以党政联席会的形式讨论审批党员,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党委审批预备党员,应当在一周内及时向县委组部报告。

   十四、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

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批通知后,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支部应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告诉其交纳党费的时间、规定等。

   十五、入党宣誓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时间,应尽可能在上级党组织批准预备党员后及时举行(一般由基层党委或党支部 组织进行)。有些党支部为了使入党宣誓仪式更有纪念意义,采取在党的生日集中举行入党宣誓仪式的办法,也是可以的。

入党宣誓仪式的程序:

1、宣布仪式开始,奏《国际歌》;

2、党组织负责人致开会词;

3、宣布参加宣誓的新党员和领誓人名单;

4、预备党员宣誓(预备党员列队,面向党旗,举起右手握拳齐肩,在领誓人领读下宣读誓词。誓词是:“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纲领,遵守党的章程,履行党员义务,执行党的决定,严守党的纪律,保守党的秘密,对党忠诚,积极工作,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永不叛党。”誓词读完,当领誓人读“宣誓人”后,宣誓人按照排列顺序,逐个报自己的姓名。如果参加宣誓的人数较多,也可齐声自报自己的姓名。)

5、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代表和入党积极分子代表发言;

6、党组织负责人或上级党组织负责人讲话;

7、主持人宣布宣誓仪式结束。

   十六、预备期的培养考察

  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党员之日算起。党组织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介绍人帮助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发现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党支部要安排两名培养人对预备党员进行季度写实。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个季度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作一次。

   十七、预备期满

  如果考察合格,则可以转正。

  预备党员转为正式党员手续:

1、预备党员本人在预备期满前提前一周或半个月向支部提出书面转正申请;

2、党小组提出意见;

3、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4、支委会审查(审查内容主要包括转正申请、思想汇报、预备党员考察写实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以及入党动机等);

5、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如果考察不合格,可以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不能少于半年。延长预备期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作出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延长预备期期满后,由党支部根据其是否具备党员条件作出转为正式党员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决议,并报上级党委审批。

对在预备期内不能履行党员义务,确定不具备党员条件或犯有严重错误或延长预备期后经过教育考察已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报上级党委审批。

十八、上级党委审批

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并通知报批的党支部。党委审批的意见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写明党龄从ⅹⅹⅹⅹ年ⅹ月ⅹ日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十九、档案移交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材料等及时存入本人档案中。

特殊情况下发展党员程序

1.追认党员程序:追认党员必须经被追认者生前所在单位党支部大会讨论,上级党委审查讨论决定,报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批准。

2.直接接收党员:在特殊情况下,不经过基层党组织讨论,省级党委和党中央直接接收党员。

3.民主党派爱国人士入党手续:(1)民主党派一般成员入党手续和一般入党积极分子手续一样,入党后,一般可以不退出原民主党派。(2)属于地方党委管理范围的民主党派要征求各级统战部、组织部的意见,报同级党委审批。(3)属于中央管理人员,报中央审批。

第二部分 发展党员常用文书写法

一、入党申请书

(一)、入党申请书的基本写法

根据党章规定,要求入党的同志必须亲自向党组织提出申请。申请可分为口头申请和书面申请两种形式。通常情况下,申请入党的同志应写书面申请。

入党申请书的基本书写格式及内容通常如下:

1. 标题。居中写"入党申请书"。

2. 称谓。即申请人对党组织的称呼,一般写"敬爱的党组织"。顶格书写在标题的下一行,后面加冒号。

3. 正文。主要内容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入党。

4. 结尾。申请书的结尾主要表达清党组织考察的心情和愿望,一般用"请党组织在实践中考验我"或"请党组织看我的实际行动"等作为结束语。全文的结尾一般用"此致,敬礼"。

在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申请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年×月×日"。

另外,为了使党组织对自己有较全面的了解,申请人可另写一个附加材料,将个人的履历,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写清楚。将自己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奖惩情况也要写清楚。如果自己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中,有人政治历史情况比较复杂,或受过刑事或其它重大处分,也应实事求是地写出。

(二)写入党申请书应注意的问题

1. 要认真学习党章,掌握基本精神,加深对党的性质、宗旨、任务、党员的权利、义务等基本知识的理解。

2. 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实际谈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不要以旁观者身分一味评论别人。

3. 对党忠诚老实,向党组织反映真实思想情况。

4. 申请书要写得朴实、庄重,不要追求华丽的辞藻,夸夸其谈。对基本写法、正文中各部分的内容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掌握。

二、政治审查报告

政审报告是党组织在调查、考核的基础上,对拟接收入党的同志做出全面评价的重要材料,也是党委审批党员的主要依据之一。政审报告的开头部分,简要介绍一下申请人的自然情况。如姓名、性别、民族、籍贯、出生年月、家庭出身、本人成分、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现任职务等。正文部分主要包括:

第一,本人简历。

第二,直系亲属及联系密切的社会关系的姓名、职业、政治面貌及政治历史情况。

第三,本人政治历史情况。

第四,本人现实表现情况。

第五,落款。写明支部名称,材料形成时间,加盖支部章,支部书记同时签名盖章。

三、入党介绍人意见

入党介绍人应本着对党、对被介绍人高度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在被介绍人的《入党志愿书》上填写自己的意见。应把在培养和考察过程中了解到的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作出全面评价,具体地填写出来,并表明自己对其能否入党的态度。不要只简单地填写“同意某同志入党”。对被介绍人的缺点和不足,也应如实填写,不要以“希望”、“赠言”的方式来代替。

入党介绍人意见一般应包括三层意思:一是根据被介绍人的政治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纪律等方面的表现写出综合性的意见。二是指出被介绍人的不足及今后的努力方向。三是按党员标准全面衡量,表明对被介绍人能否入党的态度。

四、支部党员大会决议

第一,标题。一般可写“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或“关于吸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决议”。入党志愿书上已有固定栏目,抄写时不必再写标题。

第二,正文。内容基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支部大会对申请入党人的基本评价。二是党支部大会表决情况。

第三,署名和日期。正文下面要写上支部大会的名称和年月日。党支部书记要在指定栏目内签名并盖章。

五、党支部接收预备党员报告

支部大会通过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的决议后,党支部应及时将决议填入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并连同其《入党志愿书》相关栏目,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考察材料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时,要向上级党委写一份综合报告。报告的写法:

第一,标题。一般写《关于接收×××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的报告》。

第二,报送单位。写清《报告》的报送对象,如“××党委”、“机关党委”等。

第三,正文。首先,报告何年何月何日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讨论何人入党;
其次,报告接收对象的自然情况,主要经历;
再次,报告对接收对象的政治审查情况,介绍其现实表现,表明支部接收其预备党员的意见和支部大会表决结果;
最后,由支部书记签名盖章,下面写上年、月、日。

六、考察谈话意见

第一,标题。可写“关于对×××同志的考察谈话意见”,也可写“与×××同志谈话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填入《入党志愿书》时,不必填写标题。

第二,对入党申请人的基本评价。

第三,要写明入党申请人是否具备了共产党员的标准,是否符合入党条件,及入党手续是否完备,要明确写上是否同意其入党的意见。

第五,谈话人签名盖章,注明年、月、日。

七、预备党员按期转正

填写的内容主要有: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2)支部大会对其基本看法和评价;

(3)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

(4)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八、延长预备党员预备期

延长预备期决议的主要内容:

(1)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

(2)简要写明其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指出其存在的主要缺点和问题;

(3)延长预备期的主要理由及延长的时间和起止日期;

(4)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的方式和结果。

九、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填写的内容:首先要写明支部大会讨论的日期,接着应简要写明其在预备期间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理由,然后写明支部大会讨论的结论性意见,最后写明支部大会出席情况、表决方式和结果。

十、公示

1、公示的内容。一般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列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培养联系人、接待来信来访的单位、地点和联系电话等。

2、公示结果。对党内外群众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和调查核实,并要根据不同情况作出相应的处理。对反映的问题,查无实据或与事实不符的,不影响入党。对一时难以查实,但又不能轻易否定,或有一定问题,尚无法结论的,暂缓发展。对反映问题严重,且情况属实,应不予发展。

十一、自传

自传的主要内容:

1、写明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和政治情况。个人情况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家庭出身、文化程度、本人成份、现从事的工作及担任的职务等。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及本人有密切联系的亲属等。

    2、写明自己的历史。一般从上小学写起。要写明何时、在什么学校或何地从事什么活动;
何时参加工作,在哪些工作单位工作过,担任过什么职务,前后时间应衔接。

    3、写明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这是自传的主体部分。写明自己各段时间的思想变化,对党的认识。重点写清楚在“文革”、八九北京发生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和思想认识,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和态度。

    写自传应注意的问题:

    1、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编造。

    2、要坚持结合自己思想和生活、工作的实际,不说空话、套话,真实地反映自己的思想认识变化过程。

    3、对某些重要部分,如在“文革”、八九年北京政治风波期间的表现和认识,要写得详细、清楚,以利于党组织考察和了解。

    4、自传要亲自书写,不得打字。

十二、转正申请书的内容及要求

转正申请是预备党员在预备期满时向党组织申请转为正式党员的书面材料。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如下:

内容:

1、写明什么时间、什么党组织批准为预备党员的,预备期的其止时间,向党组织提出希望按期转为正式党员。

2、汇报自己预备期间履行党员义务情况和思想、工作情况。

3、写明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改正缺点和不足的措施。

要求:

1、转正申请书一般在预备期满前半个月内交党组织。

2、提出转正申请前要充分征求党组织、培养人及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取得帮助。

3、转正申请书要由本人亲自书写,不得他人代写,不得打字。

4、对自己在预备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实事求是地写,不能缩小或隐匿。

十五、党委审批意见

批准预备党员党委审批意见

经中共××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一年,从×××年××月××日至×××年××月××日。

党委盖章:中共××委员会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批准转正党委审批意见

经中共××委员会第××次会议讨论批准×××同志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年××月××日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党委盖章:中共××委员会

党委书记签名盖章×××: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2

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含义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职工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正式党员的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

1、经常性。党组织要保持活力和朝气,就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发展新生力量。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经常性的一项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长期停顿,应经常性地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样,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党员的基本条件、义务、权利等严格要求和衡量,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个。在发展党员问题上马马虎虎,丧失原则,甚至搞照顾、送人情是决不充许的,而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3、规范性。要求入党人在具备党员条件后,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动。之所以按规定程序办事,是为了切实保证质量。

4、政策性。此项工作会遇到很多政策问题,如怎样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民主党派、外商代表能否入党,临时党支部能否发展党员等,党组织都需认真研究,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领导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这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是我党根据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所提出来的。它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同时,要注意逐步改善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把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要求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各种结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各条战线的作用。如发展党员要考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状况、区队班组党员结构及分布等。

“慎重发展”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禁止突击发展,又反对关门主义。对违反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做到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齐全。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制度“五级把关”制度、坚持“十不发展”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度等。

1、“五级把关”制度。即实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组织部门和党委五级各尽其责,共同把关。入党介绍人把好政治条件关,党小组把好推荐关,党支部把好程序关和材料关,组织部门把好预审关,党委把好审批关。

2、“十不发展”制度。即(1)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发展;
(2)政审不清楚的不能发展;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发展;
(4)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的不能发展;
(5)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不能发展;
(6)28岁以下团员青年没有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发展;
(7)在职干部、工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评为矿处级以上先进的不能发展;
(8)突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其它材料的不能发展;
(9)有来信来访,问题没有落实清楚的不能发展;
(10)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不能发展。

3、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范围。原则上在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范围内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公示。

(2)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有关内容。

(3)公示时间。自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至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10日前。

(4)公示期限。10天。

(5)公示程序。

1、对经党组织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党支部讨论同意的党员发展对象,由所在党支部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其它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开栏或召开群众大会等有效方式进行公示。

2、各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任组长的举报受理小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发布公示公告,受理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来信来访,并认真汇总,分析公示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

4、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的问题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对党员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其它各方面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

5、党支部收到反映后,要将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分析,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6)公示结果的应用。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或虽有反面意见,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

2、如无职工举报,则可经所在党委(总支)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3、如有职工群众举报,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举报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分析,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结论。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严重的,经调查属实,一律不予发展;
属于举报不实、非原则性的、不影响发展入党的问题,可不再进行调查,但要向职工群众解释清楚;
不成熟的暂缓发展;
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

4、对在公示中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5、各党支部将公示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发展党员公示表》,盖章后送党委(总支)组织部门存档。

6、凡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准发展;
出具假材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矿内通报批评,取消所在支部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

预备党员转正前,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主持答辩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对党章、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学习情况和集团公司及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了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验。组成评委会、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任主考,对待转正预备党员就以上内容提问,被提问方要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入党条件、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史、入党动机、转正后的态度、当前的重大时事、集团公司和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等内容作出认真答辩。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和差三个档次。对于评定为优秀、良好档次的,可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确实非常差的,要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使预备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更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思想上、政治上更加成熟,为成为一名合格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5、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为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更好地体现党员个人意志,行使民主权利,准确反映党员本人意见,在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改举手表决制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明确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当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

各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发现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不正之风,违反党章规定和上述规定程序的,有权责成基层党组织纠正。对极个别不坚持党员标准,拿入党“拉关系”、“送人情”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查清,严肃处理。

(七)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主要措施

1、制订发展计划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即上级党组织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根据需要与可能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提出发展宏观计划和指导性意见,支部、总支根据积极分子数量和成熟程度逐级提出发展数字,上级党组织整体把握。

2、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不经过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交任务,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4、采取党内外评议和公示的方法,使组织发展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党员在政治素质、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先进性。

5、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杜绝敌视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

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和考察,教育其自觉地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入党后“松口气”的思想。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3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保证党员发展质量
作者:王心玉
来源:《党的生活·青海》2015年第07期

        我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复强调,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落实到党员队伍的管理中去。中央政治局、中央组织部先后召开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相关工作会议。新修定的《中同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突出强调,要紧紧罔绕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但是,随着申请入党人员与积极分子不断增加,如何提高新发展党员的质量,处理好党员队伍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已成为党员发展工作需要思考的问题。

        一、扩大宣传吸收有较高觉悟的先进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入党积极分子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发展对象选择的余地才会越大,发展党员的质量也就越有保证。

        《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四条指出:党组织应当通过宣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因此,各级党组织要通过组织宣传,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

        日常工作中基层支部应注重将党的政治主张和理论知识贯穿在生产经营和群众教育培训工作中,不仅组织群众学习党的路线方针等规定内容,还可以通过“互动研讨”等方式,对时事政治、党风建设、惠民政策等内容进行宣传教育,注重内容、形式和效果上的创新,力求使广大群众了解党的理论知识,了解国家和企业方针政策,使表现积极、思想上进、觉悟较高的先进分子积极向党组织靠拢,保证申请入党人员的数量和质量。

        二、关爱入党申请人员坚定其入党的信心和决心

        《中同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第七条指出:党组织收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当在一个月内派人同申请人谈话,了解基本情况。可以说,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群众,已迈出r向组织靠拢的第一步。因此,党支部应做好与递交申请书的人员谈话工作,让申请人员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坚定申请人员入党的信心和决心。在谈话过程中,一方面要充分肯定和鼓励申请人员在政治上要求进步的行为;
另一方面通过谈话了解申请人员的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以便采用不同的方式对其进行经常性指导。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4

医院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

  医院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

  做好发展党员工作,是建设高素质党员队伍,推进我院经济全面发展的迫切需要。为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指导,使发展党员工作有领导、有规划、有重点地进行,根据《党章》有关规定及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结合我院党员队伍实际,特制定医院发展党员工作三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严格遵循发展党员工作“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十六字方针,发展壮大党员队伍,不断优化党员队伍结构。把保证新党员质量放在首位,适当控制数量,不断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不断增强党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战斗力。禁止突击发展党员,同时又反对关门主义,把全院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二、工作目标

  全院计划三年发展党员名左右,平均每年发展名左右。每年实际发展数与计划数相比较,上下浮动幅度控制在以内。

  (一)分布目标:

  ⒈发展机关党员名左右。

  ⒉发展后勤党员名左右。

  ⒊发展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党员名左右。

  ⒋发展妇女党员名左右。

  ⒌积极探索发展党员工作的新路子和新方法,实现发展的党员结构比例优化。

  (二)结构目标:

  ⒈年龄结构。发展岁以下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

  ⒉文化结构。发展高中以上文化的党员不低于发展党员总数的;
发展专业技术骨干的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

  ⒊性别结构。发展女党员不低于发展总数的。

  三、工作措施

  抓好源头,打牢基础,认真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工作。

  ⒈建立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申请入党人数与发展对象的比例争取达到:以上;
入党积极分子与发展对象的比例达到:以上;
实行滚动管理。

  ⒉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工作。各党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抓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改变坐等积极分子上门的工作方式,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优秀分子向党组织靠拢。

  ⒊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医院每年组织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一次。通过培训,使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性质、宗旨、奋斗目标、党员条件、党员的权利与义务等有较全面的认识和了解,真正解决思想认识问题,为发展工作创造条件。

  ⒋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发展党员工作要以《党章》和《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为依据,认真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有计划发展原则,入党自愿原则和个别吸收原则,建立健全发展党员预审、政审、公示和责任追究等制度,使发展党员工作置于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之下,确保发展质量。

  ⒌加强领导,认真落实。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建设特别是党员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党支部特别是支部书记要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狠抓落实,实事求是地制定好具体的年度实施计划,对计划实行情况要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防止工作与计划脱节。

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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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要求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方针、原则、制度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含义
发展党员是指基层党组织对职工群众中积极靠拢党组织,愿意为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献身的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在其具备入党条件后,通过严格的组织发展程序、及时地将其吸收为中共预备党员,并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在他预备期满,具备党员条件时,及时转为正式党员的过程。它是党的组织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是基层党组织的基本任务之一。
(二发展党员工作的特点
1、经常性。党组织要保持活力和朝气,就必须经常地吸收新鲜血液,发展新生力量。因此,发展党员是党支部经常性的一项工作。既不能突击发展,也不能长期停顿,应经常性地把那些真正具备党员条件的先进分子吸收到党内来。这样,党才能后继有人,兴旺发达,真正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2、严肃性。发展党员工作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工作方针,要求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保证质量放在第一位。必须按党员的基本条件、义务、权利等严格要求和衡量,并坚持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个。在发展党员问题上马马虎虎,丧失原则,甚至搞照顾、送人情是决不充许的,而必须严肃认真,保证党的队伍的纯洁性。

3、规范性。要求入党人在具备党员条件后,必须严格履行入党手续,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变动。之所以按规定程序办事,是为了切实保证质量。
4、政策性。此项工作会遇到很多政策问题,如怎样改善党员队伍结构,民主党派、外商代表能否入党,临时党支部能否发展党员等,党组织都需认真研究,严格按政策规定办理。
(三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坚持把我们党建设成为更加坚强的工人阶级先锋队,始终代表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成为领导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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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坚强核心,坚持标准,保证质量,使发展党员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为提高党员队伍的战斗力和保证党的基本路线的实现服务,这是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

(四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
新时期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是:“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这一方针是我党根据所面临的任务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以及建国以来发展党员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所提出来的。它的基本含义是:发展党员必须严格坚持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把好“入口”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同时,要注意逐步改善整个党员队伍的结构,全面提高党员素质,提高党的战斗力。“坚持标准”是指发展党员严格按党章规定的标准,不能降低标准或另立标准。“保证质量”是在工作中要正确处理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处理需要和可能的关系,把新党员的质量放在第一位。“改善结构”是要求逐步改善党员队伍的各种结构,以利于更好地发挥党员在各条战线的作用。如发展党员要考虑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状况、区队班组党员结构及分布等。

“慎重发展”是要求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党章标准,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五发展党员工作的原则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既禁止突击发展,又反对关门主义。对违反手续或手续不完备的,应视情况补办手续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发展党员工作要切实做到结构合理、比例协调、程序规范、材料齐全、手续齐全。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制度 发展党员必须坚持以下制度“五级把关”制度、坚持“十不发展”制度、坚持发展党员公示制、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制度、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度等。
1、“五级把关”制度。即实行入党介绍人、党小组、党支部、组织部门和党委五级各尽其责,共同把关。入党介绍人把好政治条件关,党小组把好推荐关,党支部把好程序关和材料关,组织部门把好预审关,党委把好审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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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不发展”制度。即(1)未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不能发展;
(2)政审不清楚的不能发展;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不能发展;
(4)没有经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培训的不能发展;
(5)材料不齐全、手续不完备的不能发展;
(6)28岁以下团员青年没有经过团组织推荐的不能发展;
(7)在职干部、工人近三年内没有被评为矿处级以上先进的不能发展;
(8)突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和其它材料的不能发展;
(9)有来信来访,问题没有落实清楚的不能发展;
(10)入党志愿书填写不规范的不能发展。
3、发展党员公示制度
(1)公示范围。原则上在公示对象所在的党总支、支部范围内向全体党员干部和职工公示。
(2)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党员发展对象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有关内容。
(3)公示时间。自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至召开支部大会表决接收申请人为预备党员10日前。
(4)公示期限。10天。

(5)公示程序。
1、对经党组织教育考察一年以上、培训考试合格、党支部讨论同意的党员发展对象,由所在党支部将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职业、职务、申请入党时间、基本情况、现实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情况、爱人计划生育情况、培养教育情况和培训考试是否合格等其它有关内容,以书面形式,通过公开栏或召开群众大会等有效方式进行公示。
2、各支部要成立以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任组长的举报受理小组,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3、基层党委组织部门发布公示公告,受理职工群众对公示对象的来信来访,并认真汇总,分析公示过程中各方面的反映。
4、在公示期内,个人和单位均可对公示对象的问题向所在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对党员发展对象如有异议或其它各方面意见,可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向所在党支部提出。
5、党支部收到反映后,要将各方面意见进行综合分析,-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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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向职工群众反馈。
(6)公示结果的应用。
1、公示对象在公示期间,群众反映良好无异议的,或虽有反面意见,但经调查核实没有问题的,按规定程序予以发展;

2、如无职工举报,则可经所在党委(总支)同意后召开支部大会,对党员发展对象的入党问题进行表决。
3、如有职工群众举报,由基层党委和党支部对举报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对调查结果进行定性分析,分别作出相应处理结论。群众意见较大、问题比较严重的,经调查属实,一律不予发展;
属于举报不实、非原则性的、不影响发展入党的问题,可不再进行调查,但要向职工群众解释清楚;
不成熟的暂缓发展;
确有问题且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不能发展。
4、对在公示中故意捏造事实、歪曲真相、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必须严肃处理。
5、各党支部将公示过程及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发展党员公示表》,盖章后送党委(总支)组织部门存档。
6、凡不按规定进行公示的,一律不准发展;
出具假材料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矿内通报批评,取消所在支部年度评选先进党支部的资格。
4、预备党员转正答辩制
预备党员转正前,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主持答辩会,对预备党员在预备期内对党章、党史等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治学习情况和集团公司及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了解情况进行一次集中检验。组成评委会、由基层党委组织部门负责人任主考,对待转正预备党员就以上内容提问,被提问方要对党的性质、宗旨、最终目标、入党条件、党员的八项权利和八项义务、党史、入党动机、转正后的态度、当前的重大时事、集团公司和我矿全年主要工作任务等内容作出认真答辩。答辩成绩分优秀、良好和差三个档次。对于评定为优秀、良好档次的,可以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确实非常差的,要视情况延长预备期或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通过预备党员转正答辩,使预备党员进一步加深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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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知识的认识和理解,提高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和党性修养,更加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努力克服自身的缺点和不足,在思想上、政治上更加成熟,为成为一名合格党员打下坚实基础。
5、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采用无记名投票表决制
为在发展党员问题上更好地体现党员个人意志,行使民主权利,准确反映党员本人意见,在支部大会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表决时,改举手表决制为无记名投票表决制,明确表示赞成、不赞成、弃权。当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表决意见的,应统计在票数内。
6、实行发展党员失误追究制。
各基层党组织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有重要的领导和指导责任,发现发展党员工作中有不正之风,违反党章规定和上述规定程序的,有权责成基层党组织纠正。对极个别不坚持党员标准,拿入党“拉关系”、“送人情”的组织和个人,一经发现,及时查清,严肃处理。
(七保证发展党员质量的主要措施
1、制订发展计划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办法。即上级党组织通过总结实践经验,根据需要与可能对各支部发展党员提出发展宏观计划和指导性意见,支部、总支根据积极分子数量和成熟程度逐级提出发展数字,上级党组织整体把握。
2、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才能列为发展对象;
不经过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一般不能发展入党。

3、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交任务,使他们在工作实践中经受锻炼和考验。
4、采取党内外评议和公示的方法,使组织发展工作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确保新党员在政治素质、业务技术水平以及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先进性。
5、要全面考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和入党动机,杜绝敌视党和社会主义制度、坚持资产阶级自由化的人、入党动机不纯的人混入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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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加强对预备党员的再教育和考察,教育其自觉地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克服入党后“松口气”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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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党员工作五年规划篇6

【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心得

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下面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入党申请人经党小组(共青团组织)、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审查同意后便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将入党积极分子报上级党委备案并通知入党积极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写出自传(内容主要写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政历和现实表现情况)指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
三、进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党支部确定其为入党积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况要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表(填写考察意见时要真实、具体、准确既要有优点也要写出缺点)。防止平时无记录入党前闭门造车、突击编写的现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时间顺序即工作顺序按先后顺序一般为:党小组(团支部意见)-支部对申请人的政历了解意见-支委会(或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是否列为入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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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分子的意见-考察意见(时间相隔不能超过8个月)-综合政审结论-党内外群众公开测评意见-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发展对象意见-党总支意见。
四、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
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五、确定发展对象
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六、政治审查
审查发展对象本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重大政治斗争中(特别是“文革”和动乱)的表现。动乱期间在校的中专学历以上的学生入党时一定到该校取得当时政治表现证明材料
七、短期培训
基层党委要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主要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邓小平理论等文件。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入党教材》可作为学习辅导材料。乡镇培训的要发正式文件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八、确定入党介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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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九、填写入党志愿书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
十、支委会审查
召开支委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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