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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推荐)

发布时间:2022-06-21 19:25:06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推荐),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范文推荐)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5篇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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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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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
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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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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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篇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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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干部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健全和完善先进、合理、高效的用人机制,公司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通知》和神华党组[2010]01号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2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如下原则:

    (一)党管干部原则;


    (二)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五)民主集中制原则;


    (六)依法办事原则;


    (七)精干、高效、有利于工作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选拔任用公司中层以上干部。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是公司领导干部的职能管理部门。公司所属各单位推荐选拔任用干部的报告,备案统一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根据工作和岗位的需要及有关规定要求提交公司党委酝酿讨论确认后组织考察。


    第五条 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对中层干部任免、交流并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管理。


第二章  选拔任用条件
    第六条 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较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掌握现代经济管理知识,熟悉本行业的运作特点,发展现状与趋势,熟悉公司的经营管理业务,市场意识和分析经济问题的能力较强,勇于开拓创新。


    (三)综合领导素质较高,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


    (四)胸怀宽阔、全局观念强、民主作风好,善于团结同志,团队精神强。


    (五)工作认真踏实,业绩显著。


    (六)诚实守信,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第七条 选任领导干部的,应具备以下资格:

    (一)选任副科级职务的,应当具有4年以上工龄和二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二)选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有副职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推荐选拔副总以上职务,一般应有正科级岗位三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科级干部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副总以上的干部应当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男性年满40周岁、女性年满3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
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原则上不再提拔为副总以上领导干部。


    (六)选任党内领导职务,除具备上列规定资格外,还应当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龄要求。


    第八条 领导干部,原则上应当逐级提拔,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的中青年干部,可以破格提拔,破格提拔应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三章  民主推荐
    第九条 选拔任用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和考察程序。

(一)选拔培养副科级以上干部,在中层干部中进行民意测评,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分析,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推荐考察对象,人力资源部门、纪检部门协助公司综合管理部做好考察工作。


    (二)选拔中层干部,推荐提名可采用灵活方式,党委酝酿、协商提名推荐,基层组织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公司党委集体讨论决定考察对象。


    (三)通过市场机制竞聘的,应由用人单位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合署招聘。经考察核实向公司党委请示,由公司组织评委会以笔试、面试、答辩等形式择优录用,试用期一年。

第十条 推荐选拔中层干部、民主推荐须经过以下程序:

    (一)以提名权个人或组织名义推荐拟任人选,应在党委会(或领导班子会议)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确定推荐拟任人选。


    (二)中层领导续聘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根据工作需要、按机构设置的班子职位全额推出,公司党委根据其任职期间的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考核及群众民主测评结果、党委集体讨论推荐。


第四章  考察
    第十一条  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综合管理部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的领导职务的职责要求,会同党委办、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对拟任人选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


    第十二条  考察中层干部应经过下列程序
    (一)根据干部拟任的岗位不同,由综合管理部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考察组,并制定考察方案。


    (二)同考察对象提名单位的主要领导沟通情况,征求意见。


    (三)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档案、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


    (四)考察组成员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共识,向单位主要领导反馈考察情况,并与考察对象交谈。


    (五)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起草考察材料,研究提出拟任意见或建议,向公司党委报告。


    第十三条  考察中层干部拟任人选,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已任用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属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

(二)主要缺点和不足;


     (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


     (四)任用意见或建议。


    考察材料成文后,须经纪检监察部门签署拟任者廉洁自律方面的意见。


    第十四条 考察组成员要精干,须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


第五章 酝酿、讨论决定及任职
    第十五条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成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六条  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党委分管干部的领导,或综合管理部负责人,介绍对中层干部人选的考察情况。


    (二)参加会议人员进行讨论;


   (三)对作出任免决定的干部由党委指定专人同本人谈话。

第十七条  党委会作出任免干部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前须在拟任人选所在单位及公司本部进行张贴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公示结果影响任职的,按第十五条规定进行复议。


第六章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十八条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方式之一。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原则上在本公司内,也可面向社会进行。


    第十九条  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层干部。


    第二十条 公司内部中层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进行,由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程序如下:

    (一)公布职务、任职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三)统一考试(竞争上岗须进行民主测评)。按每个职位,取笔试成绩前5名进行答辩;


    (四)按每个职位取答辩成绩前2名进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


    (五)党委会讨论决定。


第七章 免职、辞职、降职
    第二十一条  领导干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一般应免去现职:

(1)到法定退休年龄;
同时实行企业领导干部离岗制度。公司正处级领导在57周岁(女53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专业技术工作,享受原岗位待遇的80%;
副处级领导在56周岁(女52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专业技术工作,享受原岗位待遇的80%;
副总师在55周岁(女52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一般工作,如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经公司聘任后方可担任工作,并要专业对口,工资享受原岗位基本年薪的80%;
部门、区队正职53周岁(女51周岁)、副职52周岁(女50周岁)退出领导岗位,改作一般性工作,不再享受原职务待遇。

(二)年度考核、干部考核中,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为不称职的。


    (三)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应当免去现职。


    第二十二条  实行领导干部辞职制度,辞职包括自愿辞职和引咎辞职。


    (一)自愿辞职须向公司党委提出书面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辞。


    (二)引咎辞职,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严重失误并给企业或社会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或对重大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不宜再担任现职。由本人主动提出辞去现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三条  因身体素质差,或工作能力弱,或在年度考核中被组织考核认定为基本称职的,应当降级使用,其待遇按岗位变动重新确认。


    第二十四条  引咎辞职、降级的干部,在新的岗位工作一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符合任用条件的,可按照有关规定重新担任或提拔选任领导职务。


    第二十五条   公司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除党委、纪委、工会有法定届满年限外,其他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公司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除党委、纪委、工会有法定届满年限外,其他人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


第八章  纪律、监督与考核
    第二十六条  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的各项规定,并遵守如下纪律:

    (一)不准以书记办公会议,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二)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三)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党委会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在通知下发之前需要复议的,须经党委集体讨论同意方可进行。


    (四)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二十七条  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

    (一)党委、组织部门受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检举、申诉、制止、纠正违反本办法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

(二)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八条  通过公司有关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和职工民主监督作用,做到既有事前监督、事中监督,还有事后监督,对经营管理者进行有效的监督。


    第二十九条  公司通过年终考评,或不定期地通过内部审计进行监督。
    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因决策重大失误或违法乱纪,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者,根据性质与情节轻重给予党纪和政纪处分。


    第三十条  公司依据任期责任书的内容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考核内容根据不同岗位有所侧重,突出业绩考核,通过考核建立业绩档案,作为对公司中层干部进行聘用、续聘、奖励、处罚。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若能觅得一方喜欢的山水,在空旷的风里,种上淡暖如许,清欢如许。我愿用无尘的诗句,沾染些许晨露,轻叩那些老去的时光,让曾经的你我,重走一遍依旧开满鲜花的小径。时光里的我们,不说话。只是凝望着彼此旧时的模样,任凭花落清溪,任凭日暮烟霞。

  陌上的时光,匆匆如流。指尖,一直贪恋着世间所有的暖香。而那些没有着落过往,早已随风而散。往事已旧,一切,终会在念与不念,忘与不忘之间,莞尔一笑,变得风轻云淡。

  岁月的风,就这样翩跹而过。还好,总有一些不离不弃的相伴,安暖着岁月的荣辱沧桑。然后,在玲珑的小字里尘埃落定。珍惜着,不早也不晚的缘分。愿你永远在我文字的四季,可以与那些草木葳蕤的深情一样,青青又青青。

  纵使某天,错过了所有,只剩下一个人忧伤,也不要怪罪时光。时光里那些牵过的手,给错的爱,都是情不由衷。开始与结束,一样美丽。我们应该,原谅时光,记住爱!

  那些过往里的施与舍,恩与惠,何必计较太多。我们在山水间喂养清风,在草木间描摹明月,云淡风轻一天又一天。任凭年华一去不返,依旧无怨无悔,不负岁月,不负时光。

  那些风花雪月的重逢与离别,终将陨落在时光深处,被过往的烟尘一一覆盖。当时光里,那些被岁月漂白的光阴,再回首时,风住尘香,缘已渺渺,我们也不必遗憾。苍茫处,风景依旧,繁华笙歌,人事无恙。那些散落在流年深处的芬芳,也是依旧静美如初,相宜静好。

  不如,安静着,于寂寂红尘中,为自己开一扇般若门,将一切浮云过往都放逐在红尘之外,只留一颗琉璃心,只守一池为我而开的莲荷,一粥一饭,一笔一墨,闲渡流年。

  未来的路,那么远。从未想过会遇见谁,也从未想过会错过谁。今朝,一壶浊酒,一扑流萤,几许明媚,几许嫣然,我依然是那个朴素的琉璃女子。不敷衍,不趋势,简单的行走,简单的生活,简单的爱与被爱。

  当时光里,那些被光阴漂白的过往,再回首时,风住尘香,缘已渺渺,我们也不必遗憾。苍茫处,风景依旧,繁华笙歌,人事无恙。那些散落在流年深处的芬芳,也是依旧静美如初,相宜静好。

  若是,光阴辞去旧年,初心不改。我依然愿意,在心里种半亩花田,在文字里养一个春天。这样,无论你来不来,在不在,我都一样安静的开落。那样,你偶尔回眸,看到的风景,都是春天般,含着香,透着暖。

  喜欢让心在那一刻,静如菩提明镜。那么,且许我一程走旧的岁月,温一壶经年的雨水,煮一段曾经的往事,不提花开,不说花落。就让那所有的喜怒哀乐,淡暖清欢,如茶般,氤氲出缕缕清香。而你我,亦愈来愈通透,有了茶的芬芳,即使喝到无味,亦有一股回甘,令人回味留恋。

  桃花酿酒,醉了光阴。春水煎茶,赴了风雅。我人生四季,永远是那一抹剔透的琉璃色,不必虚张,不必声势,只做安静的自己,善待生命里遇见的一切,感恩并珍重,且温柔的对待。

  若有一天,我们隔着茫茫人海,穿过人流车流,你是否会一眼将我认出,并且微笑着喊出我的名字。

  若有一天,经年的路口,人烟渺渺。你是否会收集所有花香,用思念为我铺一条洒满落花的小路。那些失落的前尘往事,你是否愿意陪我一一捡拾,然后一起装帧成流年里最美的那一册画卷。

  人生云水一梦,寻一份清幽,养一颗禅心。那些迎面而来的风景,让我们微笑着迎接,并且一一纳入流年的画卷。

  愿世间美好,都是恰逢其时。至于那些聚了又散的人或事,淡记就好。或许,终有一天,心归宁静,从容朴素。

  那么,我便在南山寻一处清幽。春来,采一壶桃花,酿一壶三生三世。夏来,养一池荷,掬一捧莲子醉清风。秋来,邀一缕秋风,修篱种菊,种下一个人的浮世清欢,种下一些心悦的小情绪。

曾经的往事,不提花开,不说花落。就让那所有的喜怒哀乐,淡暖清欢,如茶般,氤氲出缕缕清香。而你我,亦愈来愈通透,有了茶的芬芳,即使喝到无味,亦有一股回甘,令人回味留恋。

  桃花酿酒,醉了光阴。春水煎茶,赴了风雅。我人生四季,永远是那一抹剔透的琉璃色,不必虚张,不必声势,只做安静的自己,善待生命里遇见的一切,感恩并珍重,且温柔的对待。

  若有一天,我们隔着茫茫人海,穿过人流车流,你是否会一眼将我认出,并且微笑着喊出我的名字。

  若有一天,经年的路口,人烟渺渺。你是否会收集所有花香,用思念为我铺一条洒满落花的小路。那些失落的前尘往事,你是否愿意陪我一一捡拾,然后一起装帧成流年里最美的那一册画卷。

  人生云水一梦,寻一份清幽,养一颗禅心。那些迎面而来的风景,让我们微笑着迎接,并且一一纳入流年的画卷。

  愿世间美好,都是恰逢其时。至于那些聚了又散的人或事,淡记就好。或许,终有一天,心归宁静,从容朴素。

  那么,我便在南山寻一处清幽。春来,采一壶桃花,酿一壶三生三世。夏来,养一池荷,掬一捧莲子醉清风。秋来,邀一缕秋风,修篱种菊,种下一个人的浮世清欢,种下一些心悦的小情绪。冬来,红泥小炉煮一杯绿蚁酒,邀月,邀你,浅酌,微醺,共守流年。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篇3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

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
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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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篇4

欧阳文创编
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12
创作:欧阳文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欧阳文创编

欧阳文创编
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欧阳文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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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欧阳文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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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
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欧阳文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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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时间:2021.03.12
创作:欧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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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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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时间:2021.03.03
创作:欧阳学
为科学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化和规范化程度,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任职资格条件
1、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个别特别优秀的可放宽到中专;

2、晋升副股级的,一般应参加工作两年以上;
晋升正股级的,应在下一级职位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3、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4、符合任职回避和干部交流的有关规定;

5、干部身份;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选拔任用方式及工作程序 1、确定拟调整配备职位
镇管理的股级职位出现空缺或需要调整时,由党委召开会议,讨论是否需要补充或调整,对拟调整补充的职位,欧阳学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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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党委以正式文件呈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文件中要写明拟调整补充职位的名称、规格、站所现有人员及拟调整人选基本情况等,经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审查同意后,组织民主推荐。

2、确定考核对象
(1)民主推荐。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召开民主推荐会。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范围是本镇全体干部和机关单位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员必须达到应参加人数的80%以上方可开会。民主推荐会上必须公布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有关要求。与会人员以无记名方式独立填写民主推荐票。民主推荐的结果一年内有效。
(2)会议酝酿。召开党委会议,公布民主推荐结果,领导班子成员充分讨论,依据民主推荐结果、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集体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如遇两个以上人选推荐票数接近且都适合拟任职位要求,可考虑一并做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率低于50%的一般不得作为考察对象。

3、组织考察
(1)组织考察组。考察工作由党委组织考察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组长应由党委成员担任,考察组成员一般由组织人事或纪检监察干部担任。
(2)个别谈话。围绕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详细欧阳学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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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考察对象的现实表现。考察中个别谈话对象范围是:一般为分管领导、机关中层干部、机关单位和村主要负责人、所在站所成员。
(3)综合汇总。考察组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干部考察材料主要包括自然情况、德才表现、存在的问题、民主推荐结果、考察组意见五方面内容。

4、集体研究
(1)召开党委会议。党委会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成员到会,会议时间要提前一天报市委组织部干部科,并就干部科同志是否列席会议进行沟通。会议由党委书记主持。听取考察组关于干部考察情况和调整意见的汇报。
(2)酝酿和表决。党委委员要依据民主推荐结果、考察情况、拟任职位特点和具体人选情况,进行充分酝酿。在充分发表意见基础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因故缺席的成员不另行投票,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填票。拟提拔人选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半数同意方为通过。集体研究干部的过程和表决结果,要如实记入党委会议记录簿。

5、任前公示
按照公示制的规定,对拟提拔人选集体研究并初步确定后,要通过多种形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天。公示的内容为:拟提拔人选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欧阳学创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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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政治面貌、学历和拟任职务等。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由党委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公示结束,党委根据公示的结果,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不予任用的建议或决定。
6、任职和审批备案
对决定任免的干部,党委书记或副书记要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同时以党委文件行文任免。
需本单位留存备案的材料:呈报文件、民主推荐票、谈话记录、干部考察材料、公示单及其它有关材料。

需呈报组织部审批备案的材料:干部任免文件、干部任免审批表、通气表。组织部在干部任免审批表上盖报审章。

7、试用期
按照试用期制规定,新提拔股级干部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干部本人写出述职报告,党委进行考核。对胜任的履行正式任职手续;
对不胜任的免除其试任职务。

三、机构核定和职数控制
严格按照市编委批准的职位任用干部。

四、年度考核
年末集中对股级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应包括个人总结、民主测评、综合评定、党委研究、结果反馈五个基本环节。

五、纪律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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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拔任用股级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以下纪律:
1、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

2、不准以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

3、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4、不准在选举中进行违反党的纪律、法律规定和有关章程的活动;

5、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

6、不准拒不执行调动、交流干部的决定;

7、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改变党委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

8、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或者打击报复;

9、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成员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整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10、实行考察工作回避制度。考察组成员与考察对象有亲属关系的必须回避;

11、借调人员不准在借调单位任职。

六、附则
欧阳学创编

欧阳学创编
(1)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与上级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2)本办法由镇组织室负责解释。



时间:2021.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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