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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23 19:30:11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县发改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完整)

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5篇

【篇1】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和《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X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坚持法治政府建设基本原则,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更好地发挥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建设富裕人文健康新X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目标

经过坚持不懈的努力,全面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X-X年)》、《X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确定的目标任务,到X年,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能力明显提升,行政决策制度和程序基本完善,制度建设质量稳步提高,行政执法行为规范高效,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监督问责机制全面落实,基本建成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三、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持续优化政府机构职能。

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科学界定政府职责权限,落实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优化市、县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工作流程,理顺部门职责关系。积极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治化,落实好市、县政府执行职责。(市编办、市人社局、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严格按照中、省改革要求,继续依法取消、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在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抓好落实,防止任何形式变相审批。直接面向基层、量大面广、由县市区实施更方便有效且有承接能力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下放到各县市区政府管理。(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拟新设或者调整行政许可项目的,市政府有关起草部门和市政府法制办要深入调查研究,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市政府法制办、市编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推行行政许可目录管理制度。对保留的行政许可,按照《X市行政许可项目目录管理办法》,市、县两级政府以本级政府规范性文件形式向社会公布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许可项目汇总目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管理。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禁止实施目录以外的行政许可项目。(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对行政审批实施全过程的监督,推动行政审批行为程序化、信息化、公开化。建立完善市县两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全面实行审批监管线上运行并向社会公开。对增加企业和公民负担的证照进行清理规范,取消不必要的与行政审批相关的各类年审、年检。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积极开展试点并逐步推广。(市编办、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等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完善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全面落实“一个窗口办理”、“受理单”、“办理时限承诺”等制度,编制细化服务指南,制定审查工作细则。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优化网上政务大厅办事流程,大幅缩短审批流程和审批时间。(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编办、市发改委、市信息办、市级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制定完善中介服务的规范和标准,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推进中介服务行业公平竞争。(市编办、市工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等部门负责)

3.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

深入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结合实际,不断完善清单的内容和形式,实行动态管理。向社会全面公开各类清单的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篇2】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2020年县农村改厕工作实施方案

推进农村“厕所革命”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重点任务,事关农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事关农村实现全面小康。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XXX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以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省级文明县城为契机,不断加大我县农村改厕支持力度,重点加快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政策措施,补齐农村改厕工作短板,提高群众幸福指数。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共建。强化政府规划引导、组织动员、政策扶持、项目推动、监管服务等作用,建立农村改厕工作机制,鼓励农村群众自主改厕,引导市场主体提供农村改厕产品和服务,动员社会各方出资出力。

2.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根据实际科学确定本辖区改厕类型,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集中力量解决最基本的问题,确定实施易地搬迁的村庄、拟调整的空心村等可不列入改厕范围。

3.严格要求,确保质量。坚持集中连片、整村推进。严格落实农村厕所相关国家标准,高质量推进农村改厕。

4.建管并重、长效运行。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农村改厕投融资模式和建造管护方式,推进建造管护机制创新,确保农村厕所规范建设、有效使用。

二、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到2020年,全县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2018-2020年,全县建设改造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5.5444万座,其中2018年2.4782万座(普及率达到45%),2019年1.5334万座(普及率达到65%),2020年1.5328万座(普及率达到85%)。到2020年,农村公厕布局合理,数量充足,粪便无害化处理,基本消除旱厕。

(二)阶段任务。

1.到2020年,全县每年建成2个改厕示范镇(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以上)、改厕示范村6个(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以上);

2.到2020年,全县农村各镇机关单位、集贸市场、中小学

校、幼托场所、卫生院、村委会和村卫生室公厕全面实现无害化;

3.到2020年,全县各旅游景区景点、乡村旅游示范村及公路沿线服务区、交通站点等人口相对集中区域,全部使用无害化卫生公厕;

4.到2020年,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100%;

5.到2020年,新建农村房屋,配套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达到100%。

三、重点工作

各镇政府是农村改厕工作的责任主体,要针对辖区发展基础、人口规模、地理环境、资源优势等方面的差异,制定农村改厕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细化措施,明确职责。坚持示范带动、分步实施的思路,科学决策、整体推进。加强分类指导,注重因地因时制宜、因村施策。

(一)科学制定改厕规划。按照目标任务,全面摸清底数,结合本地实际,合理制定改厕工作三年规划,明确责任、建造区域、改造方式、资金筹措、推进措施、技术要求、考核奖惩、维护办法等。

(二)合理选择改厕类型。要因地制宜,选择不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能过冬,造价适宜的改厕类型,户厕以双瓮漏斗式、三格式(三瓮漏斗式)、完整下水道水冲式为主,建设标准符合《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19379-2012),粪便无害化处理;
农村公共厕所建设(改建)和管理参照《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CJJ14-2016),全部实现粪便无害化处理。

(三)强化质量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农村改厕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改厕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和安全责任制,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验收。施工队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使用寿命符合标准要求。

(四)建立社会化管维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模式,鼓励企业或个人出资进行改厕后的检查维修、定期收运、粪渣资源利用等后续工作,形成管收用并重、责权利一致的后期运营和维护长效管理机制,鼓励和支持技术创新。

【篇3】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全市人民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落实《XX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XX年)》(XX发〔XX〕15号),进一步健全法治保障体系,提升政府服务效能,不断增强民众“法治获得感”,奋力开创新时代政府法治建设新局面,特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建立完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组织,提升领导参与层次和范围。(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2.充分发挥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全面领导、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提升依法行政和科学决策水平

3.科学编制年度立法计划,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节约用水、全民阅读2件地方性法规草案,完成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停车场管理2个规章的组织起草、论证、审查、发布工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4.探索“立法专家委员会”参与机制,试行立法计划项目开门论证制度和立法工作专家“定制”办法,开辟立法问计于民途径,提高立法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法制办)

5.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科学、程序合法、过程公开、责任明确。(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6.提升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落实“三统一”,建立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数据库,确保备案审查报备率、及时率、规范率100%。坚持“立改废”并举,建立规范性文件“即时清理”长效机制,探索清理工作“外包”服务方式,切实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三、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优化政务服务

7.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积极争取省级行政权力事项下放或委托我市实施,助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顺利实施。(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

8.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根据省政府提出的“四级六同”要求,实现同一(同类)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编码、类型、设定依据、申请材料、法定时限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相对统一,着力解决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办理的材料、流程、结果不尽一致等问题。(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管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9.加快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认真总结高新区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在具备条件的县市区推开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审批权,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10.理顺行政执法体制。合理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的职责权限,调整完善权责清单,明确责任边界,努力构建权责清晰、监管高效、运转协调的行政执法体制和运行机制。(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11.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巩固扩大“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成果,探索实施“证照分离”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工商局)

四、创新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12.全面深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强对行政执法部门的督导,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实现全流程网上动态监督,确保“三项制度”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13.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改革,建立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选聘30名社会监督员,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提高监督工作效能。(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14.组织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明查暗访,查纠不当行政执法行为,为推进新旧动能转换提供良好法治保障。(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15.制定实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办法,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共享。(责任单位:市法制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

【篇4】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1

“百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

实施指南

(2019修订版)


  一、实施目的

贯彻落实《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0号)、国家“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自治区创新驱动发展大会精神以及《自治区科技厅关于印发广西参与 “一带一路”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桂科外字〔2018〕102号),加快构建中外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间的长期合作关系,吸引东盟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广西参与科研工作, 合作培养青年科技领军人才,共同解决面临的共性关键技术问题,为相互发展提供有利的技术和智力支持,进一步夯实广西在东盟国家的科技合作关系,为加强科技人文交流、深化民心相通、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夯实合作基础等奠定坚实基础。

二、管理架构

“百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以下简称“东盟杰青入桂计划”)的管理架构由主管部门、执行管理机构和接收单位组成。主管部门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执行管理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指定负责机构;
接收单位为依法在广西区内设立的法人科研机构、高校或企业。

三、接收单位资质

(一)依法在广西区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交流能力、具备相应科研条件和能力的法人科研机构、高校和企业。

(二)有意愿接收外籍专家到本单位工作,并能提供必要工作条件,协助外籍专家安排好生活,作为责任主体保障外籍专家安全。

(三)能够协助外籍专家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入境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居留证和保险等必要的相关手续。

(四)在外籍专家入境后,在主管部门拨付补助经费前,能够垫付外籍专家所需经费。

(五)能够指定本单位的东盟杰青入桂计划负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由指定部门和负责人负责本单位内部全部的申报、后期管理、答疑等事宜。

四、接收对象标准

(一)国别范围:主要是东盟国家,特别紧缺人才可适当放宽至其他国家。

(二)在国籍所在国有正式工作,从事科研工作或科技政策研究工作。

(三)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5年以上科研从业经验(对于推动广西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急需技术人才优先考虑)。

(四)年龄在45岁以下(含45岁,以申请日期时间为准)。

(五)具有良好的英语或汉语语言沟通能力。

(六)全职在广西工作。

(七)承诺在华期间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规章制度。

五、岗位要求

(一)非涉密岗位。

(二)非学历教育。

(三)具有明确工作职责的科研、科技合作交流或科技政策研究类岗位。

(四)外籍专家须与广西方科研人员一同工作。

六、资助经费

(一)资助期限:6个月或12个月。

(二)资助标准:生活补助按税前1.25万元人民币/月;
科研工作经费补助6个月按2.5万元人民币,12个月按5万元人民币(注:根据中国相关法律规定,接收单位依法为外籍专家扣除个人所得税)。

(三)资费说明:生活补助经费仅用于在广西住房补贴、生活补贴和保险(保险为必办项,且至少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这三项。科研工作补助经费主要用于外籍专家在广西工作期间的国内科研差旅、出席会议的开支,以及管理服务外籍专家而产生的管理费,优先保障外籍专家的开支。外籍专家往返所在国家至接收单位的旅费等其他支出由外籍专家自理。

(四)资助方式:主管部门将6个月或12个月的生活经费(即7.5万元或15万元)以及科研工作经费(即2.5万元或5万元)一次性划拨给接收单位。接收单位逐月向外籍专家发放生活费(具体经费发放方式由接收单位与外籍专家直接商定);
科研工作经费补助据实报销。

(五)缴税说明:具体税费由接收单位按照单位及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缴纳。

[注]:国家税务局在《关于执行税收协定教师和研究人员条款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2号)中就外籍教师和研究人员的免税待遇问题进行了说明。接收单位可依据此文件向当地税务局部门了解免税政策,具体情况以当地税务部门给出的意见为准。

(六) 请休假经费发放说明:1.请假:若外籍专家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接收单位可视情批准。请假期间不计入在桂工作期限,暂停发放经费补贴。2.带薪休假:针对入桂工作12个月的青年科学家,接收单位可视情批准带薪休假,原则上不得超过1个月。

七、职位申请流程

(一)接收单位根据需求设置工作岗位。

(二)根据接收单位设置工作岗位要求,外籍专家向接收单位申请职位。

(三)接收单位依据设置的岗位需求遴选外籍专家,并向执行管理机构报送工作岗位申报、外籍专家来华入桂工作申请的双申请材料。执行管理机构初步审核后向主管部门报告外籍专家人选的审核意见。

(四)主管部门审定外籍专家人选名单,并向接收单位发出同意接收外籍专家来桂工作通知。

八、入桂工作流程

(一)接收单位持接收通知通过“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办理“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将工作许可通知发送给外籍专家本人,外籍专家持工作许可通知向我国驻外使领馆办理来华工作(Z)签证。

(二)持工作(Z)签证在中国工作的外籍专家须在入境后尽快向外专局申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自入境之日起三十日内凭工作(Z)签证和《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前往所在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外国人居留许可。

九、经费拨付流程

(一)接收单位须在外籍专家入境后10个工作日内将以下材料提交给执行管理机构:

1、签证页复印件;

2、入境记录复印件;

3、单位出具的外籍专家在桂证明(须盖公章);

4、保险单据复印件(含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险);

5、有效在桂居留许可复印件(可提供办理有效在桂居留许可回执单);

6、与外籍专家签署的工作协议文本;

7、单位接收外籍专家在桂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8、单位接收外籍专家在桂工作突发事件信息发布预案。

(二)执行管理机构初步审核接收单位提交的外籍专家到岗材料向主管部门报批,主管部门与接收单位签署《百名东盟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入桂工作计划工作委托书》,并在签订工作委托书后30个工作日内向接收单位拨付补助经费。

十、项目结题流程

(一)外籍专家执行项目即将结束,回国前须向接收单位提交个人科研工作总结报告。

(二)接收单位在项目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向执行管理机构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及补助经费决算,执行管理机构审核向主管部门报批,接收单位在15个工作日内退还结余经费至主管部门。

(三)主管部门向外籍专家发放证书。

十一、申报时间和评审时间

全年开放申报,每年大致定于1月、4月、7月、10月进行评审。

十二、其他信息

在接收单位和外籍专家签署工作协议文本后,若其中一方毁约,则该方在2年内不能申请本项目。

本实施指南参照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家来华工作计划实施指南制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篇5】县发改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工业信息局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X年X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和《X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X-X年》,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大力培育建设法治政府先进典型,以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全面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法治,通过加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促进全县经济社会良好发展营造和谐的法制环境。
二、重点工作
X.推进权责清单标准化建设。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结合机构改革,修订完善全局权力清单指导目录,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行调整和动态管理。
责任办公室:节能管理室
X.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的通知》相关要求,严格遵守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规范文件起草、论证、审核、发布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
行统一登记、统一文号、统一发布。规范性文件应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向社会公布,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
责任办公室:综合管理室
X.落实负面清单,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X年版〉的通知》(发改经体〔X〕X号精神,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建立完善的、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相适应的审批体制和监管体制、社会信用体系和激励惩戒机制。
责任办公室:项目与园区服务室
X.深入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加强社会治理体制机制、能力、人才队伍和信息化建设,提高社会治理科学化、法治化水平。深入推进平安建设,有效防范管控影响社会安定的风险,加强对影响或危害安全生产、生态环境、社会安全等方面的治理。
责任办公室:运行与行业管理室、安全生产与企业管理室、信访维稳与体制改革室
X.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责任办公室:节能管理室
X.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保障和落实机制。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要加强对建设法治政府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法制机构建设,使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力量配备与新时代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相适应。
责任办公室:综合管理室、节能管理室
X.及时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围绕机构改革、证明事项清理等工作,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文本动态化、信息化管理,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立改废情况及时作出调整。
责任办公室:综合管理室 三、进一步深化的工作
X.深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配合区、市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严重失信的企业开展联合惩戒,开展重点失信领域专项治理,营造良好信用环境。
责任办公室:项目与园区服务室
X.深入推进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设。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园区以外技改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功能,完善“不见面审批”、事中事后监管和大数据应用等功能,发挥在线平台对投资项目审批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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