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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2-06-12 13:25:08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整版】,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2022年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完整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5篇

第1篇: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2 篇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实施方案

【篇一】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要战略思想,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提高脱贫的稳定性为核心

,为打好脱贫攻坚战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 由找准帮扶对象向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由关注脱贫速度向保证脱贫质量转变,由开发式扶贫为主向开发式扶贫与保障式扶贫并重

转变,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坚持依靠外部帮扶和激发

内生动力相结合,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扶技、扶业“五位一体

”,树立综合扶贫、持续扶贫的理念,千方百计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减少贫困群众因病、因学、因灾等支出,构建防范返贫预警机制

,提高脱贫质量,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水平,确保贫困户同步进入小康社会。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产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经营性收入。

坚持把产业扶贫作为脱贫攻坚的基础性措施,确保各村都有主导产业,每个贫困户都有产业扶持。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和贫困群众意愿,因地制宜、因人因户因村制定产业扶贫措施,大力开展特色


种养业扶贫,稳步推进光伏扶贫,着力开展乡村旅游扶贫,积极推进商贸流通扶贫。采取园区带动、企业带动、大户带动、新型经营

主体带动和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的“四带一自”等模式,实现产业

扶贫全覆盖。

(二)加强就业扶贫,确保有稳定的工资性收入。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有条件的贫困户通过技能培训掌握 1 项以上劳动技能。积极搭建贫困劳动力和用人单位对接平台,大力开发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公益性岗位、居家就业岗位

和辅助性岗位,吸纳更多贫困劳动者就业。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带动贫困群众就地就近就业。

(三)加强资产收益扶贫,确保有稳定的财产性收入。

全面开展“三变”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源、资产和资金,激活农村各类生产要素潜能,让贫困户获得稳定分红收益。在不改变

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设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村和贫困户。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农民土地经营权入股等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

(四)加强保障兜底力度,确保有稳定的政策性收入。

全面实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逐步提高保障水平。对“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残疾人、孤寡老人


、低保对象等贫困人口给予基本保障。加大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

社会救助力度。完善“四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疗保障体系, 全面落实“351”和“180”等健康扶贫政策,大幅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构建到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的教育精准脱贫体

系,落实多元扶持和资助政策,推进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大力实施“雨露计划”,对在中、高等职业院校就读的贫困家庭子女给予资金补助。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扶持村级特色产业和贫困户

家庭种养业保险发展,提高贫困户防范风险能力。

四、巩固脱贫成效

(一)继续保持政策稳定。

贫困人口脱贫、贫困村出列后,在攻坚期内原有的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金融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继续保持不变,支持力度不减。

(二)继续开展精准帮扶。

贫困村出列以后,在攻坚期内帮扶单位与贫困村不脱钩。贫困人口脱贫以后,继续落实帮扶责任人,每月至少户回访 1 次,对脱贫户的生产生活予以指导和帮助。

(三)继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

引导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宁愿苦干、不愿苦熬” 的观念,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按照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的要求,创新扶贫工作方式方法,加大德治扶贫、法治扶贫力


度,全面树立“脱贫光荣、争贫可耻”的宣传氛围,着力帮助群众愿脱贫、能脱贫、敢脱贫、会脱贫。

(四)继续改善生产生活水平。

全面实施贫困村和偏远自然村提升工程,完善偏远村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继续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解决行路难、运

输难的问题。加快推动水利建设扶贫工程,实现自来水“村村通”

,保障贫困群众安全饮水。加快农村电力基础设施改造升级,全面提升农网供电能力和质量。加快村级信息化建设,实现宽带网络全覆盖。

五、建立返贫预警制度

(一)建立健全返贫预警机制。

通过帮扶干部定期跟踪回访、返贫户个人申报、系统信息自动比对等途径,及时掌握返贫情况。各扶贫工作队要依托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加强返贫信息管理,要通过现场调查、群众评议、乡镇审核、区级认定,对返贫户及时予以确认,对信息有误的及时进行更正。

(二)加强扶贫对象动态管理。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管理机制,强化扶贫对象信息动态变更的日常规范,坚决杜绝“两该两不该”现象。对返贫户和新增贫困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措施,确定帮扶责任人,确保稳定脱贫。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保障。


第2篇: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帮扶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我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已于X年底实现全部脱贫,当前,脱贫成效巩固提升是我区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其中,针对“返贫隐患户”“致贫风险户”的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更是我们巩固脱贫成效工作的重中之重,这两类人员是我区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是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底线,必需及时开展动态监测、及时找准风险隐患、及时开展帮扶,有效预防返贫和新的贫困发生,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同时,通过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为今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奠定工作基础,进一步提升扶贫工作精准性、科学性、有效性,做到因户精准施策,确保国家、省各类扶贫政策得到贯彻落实。

二、工作任务。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扶贫工作的重要任务,紧紧围绕“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主要指标,统筹政府、市场和社会资源,紧盯现阶段最难啃的“硬骨头”,摸清我区对象底数,进行动态监测管理,及时发现薄弱环节和动态问题短板,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及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补齐短板弱项、解决存在问题,逐村逐户逐项对账销号,有效预防返贫及新增贫困发生。同时,按照督战结合、以督促战原则,充分发挥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区督查督办局脱贫攻坚战督查监督和纪律保障作用。持续巩固全区脱贫成效,确保按时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帮扶相结合。提前发现并识别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人口,采取针对性的帮扶措施,防止脱贫人口返贫、边缘人口致贫。一旦出现返贫和新致贫,及时纳入建档立卡,享受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实施精准帮扶。

(二)坚持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市场和社会的作用,强化政府责任,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鼓励先富帮后富、守望相助,形成防止返贫的工作合力。

(三)坚持开发式帮扶与保障性措施相结合。因人因户精准施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主要采取开发式帮扶措施,支持发展产业、转移就业,通过劳动增收致富。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对“X+X”保障因动态原因存在问题短板的,确实发挥行业扶贫部门职能职责,及时落实帮扶政策,确保保障到位。

(四)坚持外部帮扶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处理好外部帮扶与自身努力的关系,强化勤劳致富导向,注重培养贫困群众和监测对象艰苦奋斗意识,提升自我发展能力。

四、工作内容。(一)监测对象。返贫隐患户:X.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X.X倍左右的家庭,按照X年扶贫标准X元的X.X倍计为X.X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X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X.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致贫风险户:X.收入偏低(原则上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国家扶贫标准X.X倍左右的家庭,按照X年扶贫标准X元的X.X倍计为X.X元),以及因病、因残、因灾、因X疫情影响等引发的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家庭;
X.在安全饮水保障、基本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安全住房保障方面存在隐患的非建档立卡贫困户。(注:针对非建档立卡户自身有能力解决但不主动解决的不属此范畴。)以上两类监测对象总规模一般为建档立卡人口的X%左右。

(二)工作步骤

第一步:各乡(镇、城郊办)结合“五个一致”要求和当前正在开展的脱贫攻坚存在问题排查工作,在“X+X”保障等相关行业扶贫部门的大力支持和主动参与下,组织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包保帮扶干部、村干部认真开展逐村、逐户排查,按照监测对象认定标准,排查初选出两类人员名单并收集这两类人员各家各户目前“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方面存在的短板、问题等相关信息。同时,结合农户自愿申请情况,一并纳入初选名单。

第二步:村级指挥长组织驻村第一书记、包保帮扶干部、村支“两委”召开村级研判会,通过逐户分析收入、“X+X”保障现实情况及存在的隐患、风险,确定这两类人员名单,找准存在短板、问题并针对性提出具体帮扶措施、整改时限,认真填写《返贫隐患户及致贫风险户到户情况表》上报乡级。乡级收到村级上报到户情况表后,乡级脱贫攻坚指挥部要及时组织乡扶贫工作站、乡级“X+X”保障部门、各村级指挥长等召开审核会,审核确定《返贫隐患户及致贫风险户到户情况表》、明确乡级整改责任部门和整改责任人,并经乡级主要领导签字加盖乡级人民政府公章后上报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3篇: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XX县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着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根据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防止返贫致贫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的意见》及XX市《关于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的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加强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县乡抓落实、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层层压实责任,采取过硬举措,强化脱贫人口分类管理和精准帮扶,强化长期稳定脱贫措施,强化返贫监测预警,强化边缘人口监测管理和救助帮扶,有效防止脱贫人口返贫和边缘人口致贫,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强化排查摸底

(一)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各乡镇统一组织开展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组织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开展入户走访,逐户逐项排查核实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家庭收入及来源、帮扶措施落实、生产生活现状等基本情况,逐户分析脱贫稳定性,了解后续发展需求,全面摸清不稳定脱贫户底数和返贫风险点,全面完善“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县扶贫局要加强与民政、残联、医保、教育等部门之间的数据比对与分析,全面掌握情况,及时督促乡镇抓好落实。(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二)开展边缘人口核查。对照我县2019年底录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边缘户名单,按照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致贫风险的标准,组织扶贫、组织、公安、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农业农村、市场、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数据比对,指导乡镇结合脱贫人口“回头看”专项行动开展入户核实,经驻村扶贫工作队和村“两委”共同研究报乡镇审查审核、县级审定后,再次予以确认,并由乡镇统一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修正和补充。(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三)开展动态跟踪走访。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要实行常态化跟踪走访,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可能出现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及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针对性加大帮扶力度;
驻村扶贫工作队和基层干部要定期走访一般农户,发现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以及自然灾害、家庭变故等出现致贫风险的,按照程序纳入边缘户管理,及时落实“一对一”帮扶联系人,积极开展救助帮扶。对各级督查暗访调研反馈我县的返贫致贫风险情况,要及时核查核实,符合条件的纳入不稳定脱贫户或边缘户范围。(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强化监测管理

(一)做好信息录入。各乡镇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中,按照脱贫人口分类管理系统、返贫预警监测系统、边缘人口监测管理系统等各项指标要求,客观真实地录入相关数据,建立监测管理系统。县扶贫局做好乡镇工作站业务培训与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二)开展监测预警。各乡镇要通过动态跟踪走访加强实地监测,对不稳定脱贫户和边缘户基本信息变化、救助帮扶措施落实、农户反映并经核查属实的相关情况,及时在系统中予以更新或修改。根据省扶贫办系统预警提示,县扶贫局要指导好乡镇对返贫致贫风险较大予以红色预警的对象重点关注,针对性完善帮扶措施,加大救助帮扶力度,及时消除风险点,防止返贫和新致贫。县扶贫局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度迟缓的乡镇及时督促提醒。(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三)强化过程管控。坚持系统管理和实地督导相结合,对排查核查、制定和落实救助帮扶措施、审核销号进行全过程精准管理,确保工作落实到位、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加强审核销号,对通过帮扶消除返贫风险的脱贫户,按照村级填报、乡镇审查,经市县审核后报省扶贫办备案销号;
对通过救助帮扶消除致贫风险的边缘户,经乡镇汇总填报、县级审核后,报省扶贫办标注销号。(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各乡镇)

四、强化救助帮扶

(一)强化脱贫人口帮扶

1.实行分类管理。对历年脱贫户按照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脱贫监测户三类进行管理。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接近或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自我发展能力和抗风险较强的脱贫户;
享受政策的脱贫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较高但未达到全省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平均水平、正常情况下无返贫风险的脱贫户;
脱贫监测户是指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且具有返贫风险的脱贫户。各乡镇要进一步核查核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三类人员标注进行修正、补充和完善。(责任单位:各乡镇)

2.实行差异化政策。不享受政策的脱贫户原则上不再享受各类财政扶贫资金补贴补助类政策,但因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重大变故等出现“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且无力承担的,要及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享受政策的脱贫户要坚持“应享尽享、应扶尽扶”,根据实际需求,按照“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落实相关脱贫攻坚政策。脱贫监测户要作为重点帮扶对象,在落实各项脱贫攻坚政策、安排各类帮扶措施等方面予以优先和倾斜。(责任单位:实施十大工程牵头单位)

3.压实帮扶责任。贫困人口脱贫后,原则上脱贫攻坚期内原有帮扶责任人不脱钩;
帮扶责任人因工作变动或帮扶不力的,及时予以调整或重新安排,确保所有脱贫户都有帮扶责任人,因帮扶工作不力重新调整的,对帮扶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坚持开发式和保障性扶贫并重,以巩固“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成果、促进持续稳定增收、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为重点,积极推进“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针对脱贫户的资源禀赋、真实意愿、自身能力和发展需求,由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共同制定并落实后续帮扶措施,改进帮扶方式,提高帮扶实效。(责任单位:各帮扶单位)

(二)强化边缘人口救助帮扶

1.实行分级负责。严格落实“县负责、乡镇落实、村建台账”的责任体系,加强对边缘人口的救助帮扶。在县级扶持政策框架基础上,各乡镇进一步细化实化扶持政策和扶持措施,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不得使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明确部门分工,督促和指导乡镇村抓好落实;
乡镇加强审查审核,统筹安排联系人,组织实施救助帮扶;
村级开展实地排查核查,建立边缘户台账,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责任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各乡镇)

2.建立联系人制度。统筹安排乡村基层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基层党员或能人大户作为边缘户的联系人,明确职责,乡镇统筹管理,充分发挥联系人作用。联系人每月要开展入户走访,或通过电话、短信、微信、视频等方式与边缘户加强联系,及时了解生产生活现状、致贫风险和发展需求,帮助落实救助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乡镇)

3.实施产业扶持。推动“四带一自”产业帮扶向边缘户延伸,建立经营主体与边缘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边缘户发展特色种养业和传统手工业,切实提高边缘户的家庭收入。对带动边缘户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贷款贴息、龙头培育、品牌创建等六次产业政策优先予以申报奖补。把带动贫困户和边缘户作为县级示范社、示范家庭农场的必要申报条件。结合开展消费扶贫,帮助边缘户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实施就业扶持。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招用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为边缘户劳动者实际缴纳的五项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边缘户劳动者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每人每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为解决边缘户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外出务工困难,引导帮助边缘户在本县企业就业,凡与企业签定劳动用工合同,按实际到岗时间,边缘户连续务工满3个月的给予450元财政奖补资金,连续务工满6个月的给予900元财政奖补资金,连续务工满1年的给予1500元财政奖补资金。对符合条件创业的边缘人口,可按规定申请最高15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并给予全额贴息。(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5.开展救助帮扶。加大社会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边缘户全部纳入农村低保保障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对遭遇突发性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生活陷入困境的边缘户给予临时救助。推进基金试点扩面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困难群众及时救助。(责任单位:县民政局)

6.稳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全面摸排边缘户家庭子女就学情况,分类建立工作台账,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三免一补”,实行多元扶持与资助政策,保障边缘户家庭适龄学生不失学辍学。对唯一住房为危房且符合条件的(边缘户是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优先实施危房改造,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对房屋鉴定等级为C级需修缮的补助6000元/户,对房屋鉴定为D级需新建的补助2万元/户,对房屋鉴定等级不属于C、D级的但房屋有轻微漏雨等情况的,由乡镇根据具体情况组织修缮。对致贫风险为因大病的边缘户家庭,要确保患大病家庭成员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支付后自付合规费用仍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及时纳入城乡医疗救助并加大其他保障政策帮扶。实行慢性病卡帮办服务,参照贫困人口慢性病鉴定办证政策,对符合慢性病标准的边缘人口,简化办理流程、减少证明材料,及时鉴定办证。实行参保延期办理服务,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办理参保登记的边缘人口,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统筹解决边缘户安全饮水问题。(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医保局、县水利局)

7.落实资金保障。根据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原则,统筹整合救助、帮扶等各类资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除外),保障边缘人口各项帮扶政策落实。(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

五、强化稳定脱贫

(一)扎实推进产业扶贫。持续推进“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模式,因村因户施策,有针对性地谋划实施到村到户项目,农业特色产业扶贫项目覆盖到80%具备条件的贫困户。鼓励和支持贫困户根据市场需求,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种养业、乡村旅游业、加工业和电商网点,拓宽收入来源,实现稳定增收;
采取订单、务工、入股等多种方式,完善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贫困户的参与度和受益度,推动产业扶贫项目长期有效。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组织好产销对接,发挥电商扶贫、消费扶贫作用,多渠道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
做好农资供应、技术指导等服务,促进扶贫产业持续发展;
对因新冠肺炎疫情造成产业发展受损的贫因户,视情予以补助;
对带贫减贫效益显著、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较大的经营主体给予倾斜扶持。推广扶贫小额信贷“一自三合”模式,在强化风险防控的前提下,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实行“应贷尽贷”,为贫困群众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管理局、人行XX支行)

(二)扎实推进就业扶贫。深入推进“三业一岗”就业扶贫模式,落实“四帮四促”举措。突出未就业贫困劳动者就业帮扶,针对性制定“一户一方案、一人一措施”帮扶措施;
广泛发布本地用工需求信息,推动贫困劳动者就业意愿与就业岗位精准对接,鼓励本地企业优先吸纳贫困劳动者就业,落实企业复工复产扶持政策和贫困户、边缘户本地就业奖补政策,拓宽贫困劳动者就业渠道。主动加强与省外务工地的劳务对接和劳务协作,采取“点对点、一站式”集中运送等方式,引导帮助在外地有稳定岗位的外出务工困难人员尽快返岗;
建立就业扶贫车间人社扶贫”包保”制度,帮助就业扶贫车间解决突出困难问题,落实奖补政策,发挥就业扶贫车间带贫减贫作用;
大力开发防疫消杀、环卫保洁、绿化植树、照料孤残等临时性公益岗位帮助贫困劳动者实现就业。(责任单位:县人社局)

(三)扎实推进消费扶贫。深化农产品产销对接“八进”“四送”活动,建立龙头企业、批发市场、超市、电商平台等与贫困户农产品的长期稳定助销关系。建立定点帮扶单位、民营企业等与贫困村和贫困户之间的定点采购机制。收集贫困村和贫困户农产品信息,加强与社会需求、政府采购等信息对接,发挥农村电商服务网点上行功能,拓展农产品销售渠道。组织开展扶贫产品认定工作,构建线上线下销售体系,加强宣传推介,为社会各界购买扶贫产品、参与消费扶贫行动提供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四)加大社保兜底保障力度。采取多种措施保障贫困户社保兜底,在4月底前全县范围内开展一次民政兜底大排查行动,简化审核审批程序。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老少病残孤”等特殊困难群体,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综合社会保障政策,符合条件的实现应保尽保;
对家庭成员中有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纳入A类、家庭成员中有老年人、未成年人、三级以下残疾人纳入B类保障范围,分别按照不低于低保标准的30%和20%标准为低保对象增发低保资金,原则上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监测人口低保据实补差金不低于每人300元/月,切实提高贫困人口低保补助水平;
对纳入农村低保的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收入超过低保标准的家庭,给予12个月的渐退期;
基本生活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困难的,实行直接救助、后置备案。强化乡镇小额临时救助直接审批制度,将乡镇临时救助直接审批额度由当期城市低保月保障标准的3倍提高至5倍。对重大生活困难的贫困家庭,采取“一事一议”方式,困难群众会议制党政联系,实施临时救助,最高救助标准提高至2万元;
对返贫人口和新增贫困人口,视情先行给予临时救助,保障其临时基本生活需要。(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

(五)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坚持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加强能力引领、路径引入、思想引导和典型引路,发挥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作用。改进帮扶方式,推广“一述两评三议事”活动,调动贫困群众参与脱贫攻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和支持他们发展产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造血”功能。通过“扶贫课堂”“爱心超市”等多种形式,加强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帮助和引导贫困群众进一步改善家庭卫生条件、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振奋精神面貌。注重宣传先进典型,通过“报、网、微、端”全媒体传播,大力宣传智志双扶典型,鼓励和引导贫困群众自主脱贫、勤劳致富。(责任单位:帮扶单位,各乡镇)

六、强化责任落实

(一)压实责任。全县各相关单位要把防止返贫致贫作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项重要任务,高度重视,精心谋划,及时部署,迅速推进。各乡镇、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具体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加大工作力度,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二)加强督导。县扶贫局会同县直直相关部门通过数据比对分析、实地调研、基层暗访等方式,加强调度督导。督导中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各乡镇,限时整改到位。因救助帮扶不力、工作不实、弄虚作假导致返贫和新的致贫,要约谈相关部门、乡镇负责同志;
对问题突出、影响恶劣的,要严肃问责。

(三)减轻基层负担。主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调研和实地督导,不影响乡镇、村工作。要加强统筹安排,充分运用系统数据,防止重复入户采集信息,尽量减少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第4篇: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XX镇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示要求,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战,根据《XX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X脱贫办发〔2020〕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对象 (一)未脱贫户:2019年底全镇未脱贫的XX户XX人。

(二)脱贫监测户:人均纯收入低于XXXX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
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已脱贫户。

(三)边缘户:人均纯收入低于XXXX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的农户。

(四)临时困难户:因突发疾病、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短暂困难的非建档立卡的农户。

2019年已摸排出的脱贫监测户XX户XX人、边缘户X户X人直接纳入本次监测,建立相应台账。

二、监测内容 聚焦“一超”“两不愁三保障”“三有”目标,紧盯因病、因学、重大灾害、突发事件以及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等易返贫 1
致贫关键因素,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贫困户重点监测是否产生新的脱贫监测户,非贫困户重点监测是否产生新的边缘户和临时困难户。重点关注已锁定的“四类户”重点监测是否产生新的短板缺项,同步跟踪前期已发现短板缺项的补短进度,确保脱贫群众持续稳定脱贫不返贫,易贫群众提升生活质量不致贫。

三、监测方式 贫困户(含未脱贫户、脱贫监测户)由帮扶单位和帮扶干部负责,结合每月帮扶工作开展常态监测;
非贫困户(含边缘户、临时困难户)由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负责,结合日常巡访开展常态监测,随时发生、随时登记。对象确定后,由镇脱贫办同步在XX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各村自行建立临时困难户台账(附件8)。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四、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4月5日前形成初步监测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各级反馈XX时掌握的情况,初步梳理出“大排查”未整改到位、各级监督检查反馈的问题等对应农户;
“两不愁三保障”未全面达标或实现情况不稳定、不持续的困难户;
因受疫情、灾害、事故、人口自然增减等因素影响,导 2
致家庭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预测2020年人均纯收入低于5000元的农户;
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等名单作为拟监测对象。

第二步:访。4月5日前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入户走访,村“两委”牵头,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共同参与,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名单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4月8日前确定村级监测对象名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根据帮扶人走访XX日掌握的情况,按照“户户过、一表清”的要求开展评议,逐户逐人研判致贫、返贫风险,报镇脱贫办汇总。4月10日前,XX镇党委、政府组织包村干部、村“两委”负责人、驻村书记(队长)等相关同志,按照“村村过”的要求,逐村逐户对拟监测对象进行会商研判,形成XX镇监测名单报县脱贫办审定。4月10日前,县脱贫办对乡镇上报的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并审定,将比对结果反馈各乡镇。

第四步:录。4月20日前入户采集新增监测对象信息(附件5、6、7),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根据县脱贫办反馈的名单,入户采集信息,由镇脱贫办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 3
台,平台自动汇总形成脱贫监测户、边缘户台账,各村单独建立临时困难户台账(附件8),动态跟踪管理。

第五步:测。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结合入户帮扶、和日常巡访,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自4月开始,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附件9)。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省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镇脱贫办初审后上传至县脱贫办,县脱贫办每月初从省大数据平台中提取分析监测对象的动态监测情况,对当月新产生的短板缺项,逐户逐项确定补短责任层级,及时反馈到责任单位。对前期已发现的短板缺项补短情况进行研判,发现问题、督促进度。

第六步:补。对“两不愁”方面存在短板缺项的,要运用现有生产就业扶持政策,因户施策制定种养业发展、外出务工或就地就近就业等具体措施,确保收入稳定达标。对存在“义务教育有保障”方面短板缺项的,要针对性制定教育补助、劝返入学、送教上门等具体办法,保证不失学辍学。对存在“基本医疗有保障”方面短板缺项的,要综合运用现行基本医保、临时救助、农村低保等多种政策补短。对存在“住房安全有保障”方面短板缺项的,要综合运用危房改造、土地增减挂钩、灾后重建、地质灾害避险搬迁等政策,采取质量整治、危改、新建等具体措施开展补短。对存在“饮水安全有保障”方面短板缺项的,要逐户分析问题原因,采取 4
解决水源保障、整治工程质量、完善管护机制等措施补短。对存在“有生活用电”和“有广播电视”方面短板缺项的,要针对具体原因,因户制定补短措施。6月底前,要全面完成所有已列入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7月以后,对每月新发现的监测对象和短板缺项,要快速反应、及时补短、立行立改。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要及时销号。其中,脱贫监测户、边缘户由县级行业部门开展补短的,补短完成后由责任单位在省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脱贫办组织核实销号;
临时困难户由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核实确认补短完成后,录入电子台账逐级上报销号。销号后,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联村领导负总责,村“两委”、驻村工作队抓落实,抓牢抓实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制定本辖区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各村要建立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建立补短快速响应机制和分级整改机制。对于发现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难以解决的想办法解决,不能解决的汇报上级解决。村 5
级能够解决的,由村支部书记负责,驻村工作队和挂联帮扶单位共同协助解决。乡镇能够解决的,由镇党委书记负责,逐户逐项研究制定补短具体办法,对整改情况开展跟踪检查,对整改结果进行现场确认。乡镇不能解决的,上报县级行业部门进行补短。

(三)强化督查问效。各村“两委”、驻村工作队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
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镇纪委办将进行专项督查,对工作不力、行动缓慢、敷衍监测、虚假补短的,将对相关责任人开展约谈,情节严重的将严肃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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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篇: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在已经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从制度上预防和解决返贫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现要求各乡镇对所有农村人口全面排查,对排查出因各种原因导致人均收入骤减的户及时纳入和识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监测。相关要求如下:
一、工作内容(一)建立预警性常态化排查机制1.排查范围。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覆盖所有行政村及农村社区、所有农村人口。重点关注有失业人员、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2.排查方式。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采取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进行排查,各种途径互为补充、相互协同;

及时掌握分析媒体、信访等信息,拓宽风险预警渠道。(1)基层干部排查。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帮扶力量结合日常走访进行排查,重点核实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信息、应用系统校验预警信息和农户申请情况,并定期跟踪回访。在坚持常态化排查的基础上,根据国家部署安排并结合我省实际,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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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至少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排查。
(2)部门筛查预警。县级逐步完善预警信息推送机制,组织、发改、教育、公安、民政、财政、人社、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利、农业农村、卫健、应急管理、审计、市场监管、统计、医保、金融、乡村振兴、信访、大数据管理、林业、残联、税务等相关行业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职责做好信息预警、数据共享、数据比对等工作,及时将“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疑似问题和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的预警信息推送乡村,为乡村组织开展预警性常态化排查和确定监测对象提供信息支撑。
(3)农户自主申报。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农户政策知晓度。农户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利用防止返贫监测手机APP、拨打服务咨询电话等途径申报。自主申报农户应填写承诺授权书,承诺提供的信息真实可靠,并授权相关部门依法查询其家庭资产(主要包括房产、土地、车辆、大型农机具、经济实体、财务收支、理财产品以及纳税等情况)、家庭成员从业情况及社保等相关信息。
3.规模性返贫排查预警。重点关注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

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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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创业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

发现解决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造成的返贫现象。及时排查预警区域性、规模性返贫风险,合理确定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落实帮扶举措,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二)确定监测对象和范围1.监测对象。以户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家庭人均纯收入是区分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与突发严重困难户的依据,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7000元,则归入脱贫不稳定户或边缘易致贫户;

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7000元,则归入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成员是“农转非”的考虑与其他家庭成员共同生活、共同开支,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长期居住和生活在农村的非农人口,若符合条件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因易地搬迁转为城镇户口的,若符合条件也可以纳入监测对象。在保障监测帮扶效果的前提下,不强制要求配备帮扶责任人,但是需要明确监测联系人,并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
2.监测范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为底线,每年根据上年度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调整。XX县2021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7000元为参考,综合考虑其收入支出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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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返贫致贫风险情况等,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精准帮扶。对于收入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均无问题,且不存在教育、医疗等刚性支出较大情况,纳入监测对象的人均收入参考范围虽然低于7000元,也可以不纳入监测对象。3.监测程序(1)承诺授权。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拟监测对象签订承诺授权书。(2)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由县级乡村振兴部门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及时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乡镇确定。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5)录入建档。乡镇将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同时建立村级监测帮扶档案。
(三)实施精准帮扶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可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
1.产业帮扶。对具备发展产业条件的监测对象,加强生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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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引导其参与当地农业产业和地方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鼓励监测对象以承包地、家庭资产入股等方式参与本地企业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活动。动员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等通过建立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监测对象发展生产。对有发展意愿和发展项目但缺乏资金的监测对象,提供扶贫小额信贷贴息等金融政策支持。
2.就业帮扶。对有劳动能力且有外出务工意愿的,持续做好劳动技能培训、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促进稳定就业。对跨省实现稳定就业的,可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对不具备外出务工条件或外出务工意愿不高的,特别是留守妇女,鼓励支持其就近就业。对弱劳动力中有就业意愿的,积极安置其参与保洁、护林、护河、护路等各级各类公益性岗位。鼓励支持监测对象通过参与农村项目建设、公益劳动等增加收入。
3.综合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保险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综合性社会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应助尽助。对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情况,及时落实医疗、残疾人、灾害救助、临时救助等政策,保障其基本生活。对“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方面存在隐患的监测对象,采取有力举措及时加以解决。
4.社会帮扶。继续发挥定点帮扶、驻村帮扶等制度优势,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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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创新帮扶手段,广泛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多渠道筹措社会帮扶资金,及时化解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鼓励支持各地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客观公正、群众受益”原则,开展精准保险帮扶,预防因病、因残、因意外事故、因自然灾害等因素引发的返贫致贫风险。
5.扶志扶智。积极引导监测对象通过生产和就业脱贫致富,对自强不息、稳定脱贫致富的监测对象,积极探索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通过选树自强不息、稳定增收致富典型和开展文明户评选等活动,不断激发监测对象勤劳致富内生动力。积极开展乡风文明建设,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导赡养老人、扶残济困,营造守望相助、互帮互爱的文明风尚。
(四)风险消除1.风险消除原则。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风险消除”。标注“风险消除”后,不再享受监测对象的帮扶政策。需要落实“四个不摘”的继续落实,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但如果是脱贫户继续享受有关政策。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风险消除时间没有强制要求,但是不能当月进当月出。
2.风险消除程序(1)村级评议公示。结合家庭收入支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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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以及帮扶成效,村级组织对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进行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初步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2)乡镇确定公告。乡镇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拟定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最终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并在所在村公告。
(3)标注风险消除。乡镇将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备案,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同时完善信息采集表及相关档案内容。
(4)告知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后,乡镇组织村级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3.其他有关事项。针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再次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照监测程序重新进行认定,并纳入监测帮扶范围。在国家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进行监测对象风险再标注。以上要求6月15日前全部排查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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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访问:帮扶 实施方案 监测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 关于建立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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