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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人员继续教育途径探析

发布时间:2022-11-04 09:10:14 来源:网友投稿

会计人员是贯彻实施会计法的中坚,是确保会计法律法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贯彻执行的根本,是加强财务会计管理,推动会计基础工作全面规范化的重要力量。加强和创新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会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和创新能力,进一步扩大会计人才队伍培养规模,是会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我国实施人才战略、建设创新型国家,事关推进会计法制建设进程,事关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是需要继续加强研究的课题。

一、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现状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重视会计队伍建设工作。2010年6月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明确把会计人才列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专业技术人才之一。《会计法》规定“会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提高业务素质。对会计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工作应当加强”。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的规定,“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在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无论在培训质量上还是培训规模上都取得了飞速发展。然而,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培训环境有70%的会计人员认为继续教育环境是最大问题。多数单位负责人对会计人员接受继续教育不理解,在时间和经费上支持不够,民营企业更为突出,被调查会计人员对此深感忧虑。

(二)会计培训机构不规范 有50%的会计人员认为法律监管执行不到位,培训秩序和行业竞争亟待规范,对于合法的会计培训机构保护得不够,对于违法者的打击力度不够。转变政府职能,建立行业组织,是加强会计培训机构管理,规范行业竞争的关键。

(三)会计培训服务不优 集中反映在个别培训机构以经济利益为重,兑现服务承诺不力,只收费不培训或走过场。有30%的会计人员认为要加大检查力度,督促有关培训机构改善和规范服务行为。

(四)培训模式老套多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开展“一刀切”式的面授培训。20%左右的会计人员属于外出务工的“候鸟”,这种方式使学员处于被动状态,给其带来了诸多不便。

(五)教学质量问题部分地方师资素质不高,存在着知识老化、实践经验不足、教学方法落后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继续教育质量的提高。

(六)考评不严 在制度建立方面,有的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制度过多过繁过杂,落实效果不好。有的制度缺乏刚性要求和可操作性,主要是对责任制落实考评、会计素质综合考评、培训绩效考评以及工作目标责任考评等,没有明确、具体、过硬的奖惩制约措施,造成了培训工作目标任务、工作措施不明确,工作的随意性比较大。在监督奖惩方面,没有形成“无故不参加会计继续教育”不能为、不敢为、不必为、不愿为的有效约束机制。监督制度上还有机可乘,惩罚制度还未使其生畏。

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完善对策

加强和创新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培养和造就会计人才,是国家人才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足国内科学发展需求采取的重大举措,也是着眼国际竞争赢得主动的战略选择。总体思路:加强和创新会计继续教育工作必须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会计行业发展要求,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强化服务,注重质量,要转变管理观念,加强管理意识,牢固树立全局观念、法制观念、创新观念、服务观念、效率观念、责任观念,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建设,为经济社会和会计行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一)深入推进“三个加强”的管理体制 具体包括:(1)加强会计继续教育管理法制建设。坚持用法制保障会计继续教育,推进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有利于加强和创新会计继续教育的法制环境。应当把修订出台会计继续教育管理法规制度作为重中之重。为此,各级各部门要更加重视会计继续教育工作,要制定出台《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实施细则》,《会计培训单位管理规定》、《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的处理办法》,《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法规行为责任追究办法》等配套规定,努力实现从“无章可循”到“以制监管、以制管训、以制管事”的根本转变,促进继续教育管理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为全面深化监管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和法规保障,全力打好会计继续教育工作的持久战。(2)加强“双基”建设。全面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计人才队伍建设水平,重点在基础,关键在基层。一是加强基层建设。基层建设是各级财政会计继续教育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的重要依靠力量和组织保障。要组织安排县级会计管理机构人员集中充电,每年适时安排基层会计管理机构人员参加进修,组织到先进地区开展业务学习交流,吸取先进经验,开拓眼界,促进交流,提升财政会计管理队伍综合能力水平。要积极支持缓解县级会计管理机构困难,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补助,有力推动县级会计管理机构的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二是加强基础建设。各级会计管理机构要依托“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建设,搭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联网共享和动态监控机制,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规范业务办理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努力打造高效、透明、公开、公平的“软”环境,夯实会计继续教育管理的基础。(3)加强会计继续教育管理职能建设。财政部门是会计继续教育管理职能部门,其“重头戏”在县级,要坚持“精心操作、依法稳妥、创新方法、整体推进”的原则,严格执法,讲究方法,深入细致地抓好培训服务工作,大力推进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议在《省级会计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中明确:“县级财政部门内设的会计管理机构负责本辖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法规和规划的执行情况;对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备案登记,对培训单位进行备案检查;负责组织开展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工作;组织本地区初级会计人才培训;指导、监督本地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规范会计培训市场;负责村级会计代理服务业务培训和指导,组织开展村干部、村民理财小组成员和代理会计轮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是一项系统的、长期的工作,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关系,需要理顺各方面的关系,因此还应当积极争取审计、税务、人民银行等方方面面的支持和配合,要形成合力,做到上下一心,通力合作,克难奋进。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依法负责组织和督促本单位的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要遵循教育、考核、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支持、督促并组织本单位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以确保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顺利开展。

(二)着力强化“八项规范”的标准体系建设 具体而言:(1)规范办班秩序。财政部门要在所辖行政区域内开展全面清理,建立“培训单位数据库”,实施软件化管理;设置限制“门槛”,合规的才能办班培训,违规的一律取消资格并依法查处;每年一次年审,依法依规增减培训单位、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将相关内容在各培训单位和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网等网站全面公开。(2)规范基础工作。主要是严把“三关”。一是严把发证关。符合规定的单位方准予办理,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予办理。二是严把记录关。要加强参训会计人员档案管理,认真登记参训人员备查簿。三是严把稽查关。定期和不定期地组织开展稽查工作,使动态监管贯穿到财政管理的全过程。(3)规范培训教材。以统一教材种类、细化教学内容、规范教材印发为重心,归并统一全省范围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辅导教材》。(4)规范培训模式。按照“属地管理、就近参训”的原则,采取“实地面授”和“网络培训”相结合的方式,会计人员到财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培训机构办理有关手续,由属地财政管理部门做好信息录入和核对。(5)规范网络建设。注重全面运用科技手段,结合财政部“金财工程”建设,推进会计继续教育微机网络化管理,实行财政、培训机构的微机联网,实现了会计继续教育培训业务的全程信息化管理。(6)规范注册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工作是加强会计人员管理的重要手段。要严格执行“年度审核、稽核学时”的原则,与诚信档案建设一并进行,检查结果录入会计人员综合信息集成管理系统,并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单位年度考评和会计“双先”评选表彰的依据。对不符合继续教育规定的会计人员,坚决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注册登记。(7)规范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坚持督办整改、监管推动,对发现的无故不参训,违规办培训班等问题进行严肃处理,推动监管工作向纵深发展。(8)规范服务行为。不断强化服务意识,努力将会计培训服务做深作细,主动到那些会计人员多的单位上门服务,树立了财政部门的新形象。

(三)抓好日常管理工作 具体表现在:(1)搞好教学资源的合理配置。首先,要以国家大专院校、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为主体,通过扩大投资、学术研究等多种措施苦练内功,积极推动会计继续教育创新;其次,要培养和设立一批符合条件社会会计培训机构;再次,大力推进会计信息化建设,开展网络教育。(2)加强教学监管。实行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人员“一对一”包点的包保责任制,经常性深入会计培训单位跟踪问效,总结经验,完善措施,不断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规范和提高了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水平。每年定期召开会计继续教育培训通报会议,对教学质量、收费标准、统计报表、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交叉互审,实行“百分制”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进行通报,达到相互学习、共同提高的目的。还不定期组织开展拉练检查,重点看培训大户、看重点单位、看改革创新的亮点,有效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3)加强会计调研。要大力探索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会计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会计制度,会计建账监管、村级会计代理服务、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收支两条线等财政改革科学对接的问题。

(四)创新会计继续教育培训管理机制 主要包括:(1)创新“一把手”负责机制。一是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会计继续教育工作,把此项工作当作“培养会计人才,推进财务规范”的重要抓手,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加大其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措施,敢于“涉深水、破坚冰、啃硬骨头”,坚定不移地主攻继续教育学习重点,扎实推进会计人才培养工作。二是各单位财务会计机构要坚持“培训无小事”,把此项工作摆在“头版头条”位置,鼓励和支持会计人员完成继续教育,一步一个脚印,一项一项突破,形成合力攻坚克难。三是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对属地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定期通报,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领导,并通报至各级各部门,大力地督促该项工作的落实。(2)创新约束机制。会计法律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有明确规定。各级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贯彻执行政策和法规,依法做好监管工作,推进会计继续教育监管向纵深发展,全面推进会计人才队伍科学发展。要以培训为重点,同时提倡会计调研、学历教育、会计知识竞赛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方式。(3)创新监督巡查机制。要成立检查督办组,加强监督检查,敢于问责、严于问责,把每一个项目做扎实,把每一个环节做细致,把每一项工作做出实效。对巡回检查督办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责令整改。要成立会计行业管理协会,建立会计继续教育培训行业自律规定,不断规会计培训行为,理顺培训市场秩序,坚决维护合法的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机构和会计人员的正当权益。对继续教育社会培训机构要实行定期重新备案,要按照申请、审查、批准、公示的程序进行备案。各地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也要以多种方式予以公示,让广大会计人员自由选择和监督。(4)创新考核机制。制定具体的考核细则,建立和完善目标考核体系,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员,定期检查监督会计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会计人员评先、评优与会计继续教育管理工作相挂钩;与财政奖补资金的分配、拨付挂钩,奖优惩劣,激励先进,对认真执行制度,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精神的或者物质的奖励。针对反映比较强烈的乱收费等问题,公开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违规的人和事,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5)创新协作机制。财政部门要与纪检监察、审计、税务、工商、人民银行等部门之间应建立协作机制,加强沟通和联动,大力协同制止和处理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行为。审计部门进行审计、税务部门进行税收稽查、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和人民银行开立账户时,应当以完成继续教育学时并通过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为依据,对违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法规规定的,不予受理业务并督促其改正。(6)创新责任追究机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针对反映比较强烈的乱收费、质量差等问题,公开查办一批典型案件,对违法违规的单位、人员和事情,查实一起,依规严肃处理一起。(7)创新长效管理机制。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要按照统一的评定标准、程序,对单位和会计人员参加会计继续教育、执行财务会计法律、法规和制度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客观公正地评定会计信用等级,对单位实行会计诚信建设登记备案,对单位会计继续教育组织不力,逾期不改的,不予确认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并取消先进会计工作集体评选资格。依托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构建的平台,加大检查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及学时完成情况的力度。对连续两年未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的会计人员,一律停止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同时通报其所在单位会计机构,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并督促其到补学完成学习内容和学习时间。逾期仍未改正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其停止会计工作,会计管理机构对其扣减相应的诚信考评分数,并录入会计人员诚信管理系统。对四年以上未按照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财政部门会计管理机构应当在媒体发布拟处理公告,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停止办理注册登记,直至依法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编辑 余俊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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