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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建筑市场的均衡分析

发布时间:2022-11-16 10:00:10 来源:网友投稿

内容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我国建筑市场的供给和需求,发现1997年到2007年这11年间,我国建筑市场表现出明显的供大于求,表现出较明显的失衡状态。通过分析,本文整理出我国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原因,并提出了具体控制措施。

关键词:建筑市场 供大于求 均衡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物质生产部门,它与整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着密切的关系。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快速稳步发展,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势头强劲。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和空间。但是当前建筑市场比较混乱,垫资、压价、不付工程款、拖欠工程款的现象到处可见,施工企业也有很多不规范的地方,如投标到处打听标底、陪标、围标等。现在影响市场秩序的基本问题还没有解决好,建筑市场供需严重失衡的状况没有改变。供需严重失衡、建筑业生产能力过剩、劳动效率低下、国际竞争力不强(方东平等。2003),已经成为当前中国建筑业和建筑市场最基础性的矛盾和最突出的问题。

我国建筑市场发展现状

近年来随着国民经济的高速发展,我国建筑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尤其是在“十一五”时期,受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推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已经且必将继续保持在一个适度的较高水平,为建筑业的发展带来广阔的市场空间。但高速发展的过程中也暴露出较多的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建筑业的发展。出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技术、管理方面的原因,也有制度、体制方面的原因。而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在于建筑市场各主体内部控制制度存在缺陷或漏洞,由于内部控制存在问题(田昆儒、高文,2002)。此外还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建筑市场尚未建立起完善的信用体系(曾进,2008)。为此国内学者还从机制理论对此进行了深入的研究。李建峰、杨海欧(2006)运用博弈论原理对建筑市场的信用问题进行了分析,指出目前建筑市场信用缺失现象是由信息的不对称导致的一次博弈、产权不明晰等原因造成的。建筑市场信用体系需要合理的市场经济秩序,信用体系的法律制度,建筑市场主体的信用制度,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社会信用教育体系和失信惩戒机制。罗伟、王孟钧(2008)认为中国建筑市场存在的机制问题主要表现在市场机制问题、交易机制问题、委托代理问题和信用机制问题。

目前对建筑市场的研究中要集中于建筑市场诚信、招投标管理、建筑节能、风险等问题,而对于供需均衡的问题研究甚少。因此,本文将对建筑市场供需出发,探索中国建筑市场的均衡,这对进一步改善目前的建筑市场环境,建立一个有序、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促进建筑业能够科学、持续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我国建筑市场的需求分析

中国处于经济建设快速发展时期,近年来投资建设了一大批举世瞩目的特大型建设项目。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都带动了建筑市场的快速发展。再加上其他的一些项目,包括能源、交通、通信、水利、城市基础设施、环境改造、城市商业中心、住宅建设等,还有卫星城开发、小城镇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使得中国的建筑市场进入了快速发展的阶段。

以房屋建筑面积为例,我国建筑市场面临着持续快速的增长,施工房屋面积从1997年的44985.5万平方米上升到2007年的236318.2万平方米,增长了5倍还多;同样,竣工房屋面积从1997年的15819.7万平方米上升到2007年的60606.7万平方米,增长了大约4倍。短短11年间,这样的增速是惊人的,明显的高于GDP的增长。

我国建筑市场的供给

建筑市场的供给方即建筑产品的生产者,就是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以房屋施工面积为例,我国建筑市场供给面临着持续快速的增长,房屋施工面积从1997年的128680.3万平方米上升到2007年的482005.5万平方米,增长了约4倍;同样,竣工房屋面积从1997年的62244.0万平方米上升到2007年的203992.7万平方米,增长了大约3倍。

因此,从总体上来看,在1997年到2007年这11年间,供给的增长低于需求的增长;但是从绝对值来看,却是供大于求。因此,自1997年到2007年这11年间。中国建筑市场表现出明显的供大于求。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来自固定资产高投资率。固定资产高投资率的背景,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较好机遇。为了分析和探讨这种失衡,将在下文进行深入的探讨。

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原因

建筑市场是指建筑产品供求关系的总和。它表现为建筑产品、建筑生产活动和与建筑生产活动有关的机构构成的三维空间,三个方面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其中,建筑产品与建筑生产活动有关的机构构成的平面反映的是建筑产品的需求和供给之间的关系。自1997年到2007年这11年间在建筑市场上,供大于求不平衡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建筑市场需求主导的局面没有得到改善,生产者缺乏主动权

建筑产品表现出多样性的特征不是由生产者决定,而是由需求者决定。建筑产品并不以具有实物形态的建筑产品作为交换对象,而是就拟建产品的质量、标准、功能、价格等内容,由需求者和生产者达威交易的条件,从而确立交换关系。因此,建筑市场的交换关系确立在产品生产之前,建筑市场先有需求,后有供给。这就使建筑产品的生产者无法自己制定产品生产计划,只能被动的去适应需求者的需要,从而在建筑市场上,需求者处于相对主导的地位,甚至处于相对垄断的地位,常常会有一个需求者面对几个甚至几十个生产者的局面,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

(二)建筑市场供给量巨大,进入限制较少

建筑业与非农业部门比较起来,手工操作比重大,技术较易掌握,是农村劳力流向城市的首选职业。我国农村剩余劳动力非常丰富,为建筑市场上供给能力的无限扩张造成必然趋势。另外,建筑产品的供给受到的限制越来越小。建筑产品的生产地点虽然具有区域性,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施工单位都可以在当地招募分包单位,组织施工。从而使供给不断增加。而建筑市场的需求投资,却受国民经济总量平衡的制约,这就形成了建筑市场供求失衡势态。

(三)建筑行业的进入壁垒过低,而退出壁垒高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企业的市场准入制度明显过松,进入门槛较低,在巨大的建筑市场需求的刺激下,建筑企业的数量及从业人数迅速扩大,尤其以乡镇企业为代表的非国有经济异军突起,获得了迅猛的发展由此造成企业过度进入,行业生产力大量过剩,全行业大面积持续亏损,整个行业的平均利润率长期维持在较低水平。大量长期亏损和和难以生存的企业因不能顺利退出而不得不滞留在行业内,造成建筑市场供过于求,由此也引发了大量企业

间的非理性化竞争行为。

(四)产权和经营权分离,建筑业信用缺失严重

我国许多建筑业企业产权归国家所有,但经营管理权交给经营者。这样的经营者不是真正意义上的产权所有者,因此在交易中缺乏讲信用的主动性,没有动力讲信用,也没有压力守信用,造成建筑业信用缺失。如建设单位在招标中“暗箱操作”,与某个施工单位串通让其中标,根本上就是因为建设项目所用的钱不是建设单位的管理者个人的。

由于这些原因,在建筑市场上,很容易形成供求失衡,供大于求的现象。

建筑市场供需失衡的危害

(一)导致市场竞争不规范

由于供需失衡,很容易产生“压级压价、索要回扣、垫资接工程”等现象,这些现象被业内人士称作“架在建筑施工企业脖子上的三把刀”。大批建筑企业资金极度紧张,再生产难以为继。这不仅使有序的市场竞争难以形成,还将势必导致企业无利润。无科技、设施方面的再投入,不仅不利于建筑企业的健康发展,也严重影响了建筑业的发展。

(二)导致事故屡有发生

对施工单位而言,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关系失衡,要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能否确保施工任务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关键。企业领导人的主要精力只能放到任务承揽上,在建筑市场惟恐漏掉每一个招标机会,创造条件频频参与投标;不仅大部分企业领导要抓任务承揽,每个施工单位还要集中人员组织投标。施工单位主要的施工技术管理力量都投入到任务开发和投标工作上,在施工企业本来就人才普遍匮乏的情况下,现场管理技术力量十分薄弱。施工企业现场人才缺乏,人才培养难,造成现场管理水平下降,频频发生施工安全和质量事故,从而使市场信誉度降低。

(三)导致建筑产品价格背离价值

由于建筑市场本身处于供不应求的不平衡局面,为争取得到工程,投标单位往往盲目压低投标总价求得中标,这样确定的建筑产品价格,很难能符合价值规律。实际上,最终生产出的建筑产品也背离了建设单位的初始意愿,不是结算价格大大超出原中标价格,就是产品(内在)质量水平下降。更不可取的是施工单位承接了超低价中标的工程项目后,不是集中精力搞好现场管理,而是千方百计做好设计、建设和监理等单位的工作,取得理解和支持,办理追加索赔,实现保本甚至盈利的目的。由于供求关系不平衡,基本上由一方确定建筑产品价格,不仅背离产品的实际价值,而且直接影响建筑产品的质量,严重的甚至留下了危及人民生命安全的隐患。

控制失衡的具体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

从建筑市场环境来看,规范市场的基本制度是有的,行政许可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建设监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企业资质管理制度等,关键的问题就是进一步细化并保证这些制度能够实施。为此要健全一些保证制度如担保、保险、信用制度等,这些制度要健全,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前面那些制度完全靠行政来抓落实是很难做到的。

(二)调整建筑业市场结构

进行行业组织结构调整、推行行业组织政策的目标就是要造就行业的有效竞争。能否实现有效竞争是行业组织优化的标准。适度垄断可以增强大企业实力,保护、促进企业进行研究、开发和推动技术进步。因此,形成超越垄断和过度竞争的有效产业组织,可以使一个产业及企业获得规模经济与竞争活性的双赢效果。

(三)提高核心竞争力

目前我国的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已经遍及全球六大洲150多个国家和地区,但国际市场占有率很低,且主要集中在亚洲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市场,而且和国际市场的地区构成也极不匹配,中国建筑企业“走出去”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不断建立和培育建筑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全球范围内参与市场竞争,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是解决我国建筑市场需求紧张的途径之一,也是我国建筑企业向国际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为此,增强核心竞争力,扩大国际市场。接受国际建筑市场的严峻考验和挑战是建筑企业控制未来、掌握未来市场竞争主动权的根本。

(四)全面整顿市场秩序

开展对监理市场、资质、未批先建、招标投标市场等多项建筑市场整顿工作,对各单位进行年度动态考核,对2005年度考核未通过的企业进行公示,拟取消其入市资格。同时加大了对招标投标市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力度,将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纳入监管范围,使招投标工作实现了管理程序化和规范化。通过整顿,有效规范了企业责任行为,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正、公平、有序竞争的市场环境逐步形成,确保了工程质量,有力促进了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总之,通过国家规章制度的规范实施和管理办法的不断完善,以及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提高竞争力,获取更多的国际市场份额两方面来缓解建筑市场供需失衡问题,是促进建筑市场规范有序发展的途径之一。

参考文献:

1 方东平,李铭恩。方识华,中立银,中国建筑市场的风险[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3)

2 田昆儒,高文建筑市场主体内部控制:一个亟待研究的课题[J]科学学与科学技术管理,2002(6)

3 曾进,论我国建筑市场的信用体系建设[J]社会科学家,2008(3)

4 李建峰,杨海欧基于博弈理论对建筑市场信用机理分析及体系的构建[J]建筑经济,2006(12)

5 罗伟,王孟钧机制设计理论与中国建筑市场[J]统计与决策,2008(7)

6 黄如宝建筑经济学[M]同济大学出版社。1998

7 黄庆梅关于建筑市场挂靠现象的几点思考[J]北京建筑工程学院报,2008,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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