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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2-06-20 08:15:07 来源:网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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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3篇

【篇一】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2018年2月20日)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2018〕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切实抓好农村的基本产业、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建设农业强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湖北乡村振兴新篇章。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富美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二、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坚持质量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1.实施质量强农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农业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200个产品品牌。大力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建设双低油菜生产保护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设一批精品果园、生态茶园、放心菜园、道地药园和现代烟草基地。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按户连片耕种、稻田综合种养等模式。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强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2.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加强农林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三农”气象保障服务。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通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全省农村电商销售额过千亿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培育精品旅游名镇名村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

  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围绕优质农产品,提高种业创新和保障能力,培育10个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基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着力建设富美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改善农村环境,重塑乡村文明,完善乡村治理,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5.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实施荆楚富美乡村建设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到2020年完成精准灭荒200万亩。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3年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格环境监察,落实县乡两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6.繁荣农村文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兴盛工程。充分挖掘荆楚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古树、民俗、农业遗迹等遗产。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村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建活动,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等陈规陋习。

  7.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探索村“基层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确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8.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项目、金融的支持力度。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造血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召回制度。

  9.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和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途径,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获得更多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四、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0.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亲情牌”“特色牌”,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省级筹措资金,对“三乡”工程建设先进县市给予奖补支持。

  11.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3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探索自然村、组公路的管养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色的信息产品和服务。

  1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城乡教师培训交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并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13.引导人才支持乡村振兴。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制定在大专院校为乡镇农技机构定向培养农业技术人才政策。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大学生到乡村和企业实习实训。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加强对下乡组织和人员的管理服务。

  五、深入推进农村改革

  坚持以完善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为重点,着力推进农村改革,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

  14.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建立完善全省农村承包地信息应用平台。全面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探索完善承包权有偿退出和经营权抵押担保机制。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1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完成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农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政策,探索落实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落实宅基地集体所有权,保障宅基地农户资格权和农民房屋财产权,适度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不得违规违法买卖宅基地。出台支持乡村振兴的土地利用政策。

  16.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集体成员身份确认,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集体经济运行机制,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为村级集体持有或参与经营分红。加快建立全省统一联网的农村产权交易体系。

  17.统筹推进农业农村各项改革。深入推进农业农村“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湿地等生态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深入推进经济发达镇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农垦改革等。推进实施粮食收储制度改革。

  六、强化乡村振兴组织领导和保障

  坚持党管农村工作,加大投入力度,注重科学规划,加强宣传引导,确保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有效实施。

  18.坚持和完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各

  级党委和政府要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原则,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实行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政一把手是第一责任人,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各部门要做好协同配合,形成乡村振兴工作合力。加强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充分发挥决策参谋、统筹协调、政策指导、推动落实、督导检查等职能。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省委、省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完善“三农”综合考评制度。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能力和水平。

  19.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健全农业农村财政支出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市县政府自主统筹空间。支持市县政府统筹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探索将财政支农资金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实行滚动、有偿使用。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进一步提高农业农村投入比例。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用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政策,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借贷。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建立政银担三方共同参与的合作模式。推进省级农业投融资平台建设,支持组建农垦集团。加大金融支农力度,引导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到农村拓展业务,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信息平台建设。鼓励和引导县市政府结合实际开办特色农业保险品种。积极推进农业大灾保险试点,探索农业巨灾保险。

  20.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湖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建设江汉平原乡村振兴示范区、都市城郊乡村振兴先行区、扶贫片区乡村振兴试验区。

  21.营造乡村振兴良好氛围。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振奋基层干部精神,加强乡村振兴宣传报道,凝聚全省振兴乡村强大合力。制定促进乡村振兴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做好乡村振兴档案工作。鼓励地方创新、尊重基层创造,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篇二】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推进实施方案


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意见

( 2月20日)

  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发〔 〕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为指引,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重中之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统筹推进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工程化、项目化、清单化的方式,切实抓好农村的基本产业、基本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基层组织建设,加快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着力建设农业强省,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谱写湖北乡村振兴新篇章。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走在中部前列,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
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进一步缩小;
富美乡村建设全面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进;
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
贫困县全部摘帽、贫困村全部出列、建档立卡贫困户实现脱贫,小康社会全面建成;
农村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进,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
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
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富美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强省全面建成。

  二、加快推进农业强省建设

  坚持质量强农,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加快实现由农业大省向农业强省跨越。

  1.实施质量强农战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加快农业发展由数量扩张向质量提升转变。推进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立,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实施荆楚农优品工程。整合区域农业资源,着力打造10个荆楚农优品区域公共品牌、50个企业品牌和200个产品品牌。大力实施水稻产业提升计划,建设双低油菜生产保护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建设一批精品果园、生态茶园、放心菜园、道地药园和现代烟草基地。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推广按户连片耕种、稻田综合种养等模式。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完善标准体系,健全监管体制,提高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切实发挥农垦在质量强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

  2.加强农业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划定和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规模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深入推进农村水利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鄂北水资源配置工程和水利“补短板”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机农艺农事农信融合发展。加强农林水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做好“三农”气象保障服务。

  3.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大力开发农业多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经过多种形式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加快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农村电商工程,到2020年底实现快递物流、村级电商服务站点村村全覆盖,力争每个县建成1个电商产业园、培育1个以上电商小镇、10个电商特色村,全省农村电商销售额过千亿元。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培育精品旅游名镇名村和乡村旅游目的地。支持供销、邮政、快递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乡村。

  4.提高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水平。实施农业科技工程,加快建设农村科技创新体系,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到2020年全省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围绕优质农产品,提高种业创新和保障能力,培育10个育繁推一体化种业创新基地。深入推进农业科技“五个一”行动。加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健全完善“以钱养事”新机制,推进公益性服务与社会化服务融合发展。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三、着力建设富美乡村

  坚持绿色发展,改进农村环境,重塑乡村文明,完善乡村治理,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

  5.推进乡村绿色发展。实施荆楚富美乡村建设工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大乡村生态系统保护。大力推进造林绿化,到2020年完成精准灭荒200万亩。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编制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方案,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实现乡镇生活污水治理3年全覆盖、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全达标。推进“厕所革命”三年攻坚行动计划,到2020年全省农村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到100%。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严格环境监察,落实县乡两级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6.繁荣农村文化。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实施文化兴盛工程。充分挖掘荆楚文化,保护好历史文化名镇(村)、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古树、民俗、农业遗迹等遗产。加强农村文化阵地建设,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每个乡镇建设1个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每个村建设1个文化活动室,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培育挖掘乡土文化本土人才,引导社会各界人士投身乡村文化建设。持续推进移风易俗弘扬时代新风行动,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创立活动,破除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究排场等陈规陋习。

  7.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实施“红色头雁”工程,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发挥村级党员群众服务中心作用,方便农民群众办事。探索村“基层党建+集体经济+乡村治理”的治理模式。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继续全面推行村党组织书记经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委会主任。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推进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完善农村网格化管理机制,实现基层服务和管理精细化、精准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继续开展以村民小组或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合理确定红白喜事消费标准、办事规模。加大农村普法力度,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建设平安乡村,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加大对农村非法宗教和境外渗透活动打击力度。大力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

  8.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实施精准扶贫工程,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持续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资金项目、金融的支持力度。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强化造血功能。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帮扶贫困地区和贫困家庭。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扶贫工作机制,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将 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集中力量解决突出作风问题。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加强贫困村驻村帮扶工作队管理,落实召回制度。

  9.多途径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促进三年行动计划和农家乐创业扶持项目。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大力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农民经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参与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经过“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等途径,让农民广泛参与其中获得更多增值收益。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增加农村低收入者收入,扩大农村中等收入群体,保持农村居民收入增速快于城镇居民。

  四、大力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

  10.大力实施“三乡”工程。推动市民下乡、能人回乡、企业兴乡,促进城市资金、技术、人才、信息等要素与农村资源有效对接,打造乡村振兴新引擎。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探索适合各地实际的发展模式。引导“三乡”主体与村集体、农民开展股份、租赁、流转等合作发展,兼顾各方利益,保护农民权益。打好“政策牌”“政治牌”“亲情牌”“特色牌”,大力开展农业招商引资。力争3年内推动100万市民下乡、吸引10万能人回乡、引进1万个企业兴乡。省级筹措资金,对“三乡”工程建设先进县市给予奖补支持。

  11.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全面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连续3年每年建成1万公里农村路,推动农村公路向进村入户延伸,探索自然村、组公路的管养机制。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建造与改造升级,实现村村通动力电。实施“气化乡镇”工程。持续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争到2020年解决全省农村居民饮水安全问题。如期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推进光纤宽带向自然村延伸,加快农村地区宽带网络和4G网络覆盖步伐,开发适应“三农”特色的信息产品和服务。

  12.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公共服务体系。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落实统一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政策。优化乡村学校布局,全面改进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每个村建成1所幼儿园。落实省级统筹的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补充机制,加强城乡教师培训交流,优化农村教师队伍结构。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进条件,加强乡村医生培养,提高服务水平。实施“湖北社保共享计划”,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巩固城乡居民医保全国异地就医联网直接结算。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政策。支持有条件、有意愿、在城镇有稳定就业和住所的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有序落户,依法享受城镇公共服务,并全部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动态化、精细化管理工作,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篇三】乡村振兴“星级乡村”创评行动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示范镇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深入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县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部署,镇党委、政府确立了“乡村振兴先行镇”发展目标。为确保我镇乡村振兴战略按要求、分步骤、分阶段扎实推进,特制定“乡村振兴先行镇”建设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通过培育典型、打造精品,发挥引领作用,推动全镇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

二、发展目标

实现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民风振兴、基础设施振兴的目标。

三、创建内容

(一)乡村产业

瞄准主导和特色两个方向,深入推进三产融合发展,做大、做强、做特旅游产业,到2021年实现每村拥有1个年产值超100万元的示范产业。重点抓好两大工程。

1、茶叶和道地药材产业工程。按照“XX”定位,借力东西部扶贫协作项目契机,扩面茶叶栽植到4800亩,推进茶旅、茶商、茶文融合发展,围绕4300亩道地药材,加快康家岭旅游示范园区建设和“百里长廊、玫瑰花海”规划落地。

2、一村一品产业工程。因地制宜,新发展核桃2000亩、有机蔬菜3000亩、黄羊养殖8000只、分散养殖小畜禽70000只(头)。

(二)宜居乡镇

1、加强农村生态系统修复。合理实施休耕、禁养、限养、禁伐、禁采,将所有天然林、生态公益林纳入山林保护范围。落实镇村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机制,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农村绿色生产,重点做好“五减量”,即推动农药化肥减量、添加剂减量、生活污水减量、废弃物排放减量、农业用水减量。提高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进畜禽粪污、农作物秸秆、残破农膜、农业投入品包装等农业废弃物多样化高效利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90%、秸秆综合利用率达60%。

2、坚决落实环境保护行动。强化“十个严禁”要求,突出抓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畜禽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建立完善覆盖到村的河长组织体系,巩固提升水生态文明建设成果。

3、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全面完成农村旱厕改造任务。全面开展农村垃圾简易填埋场、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暂存点)集中治理,重点整治垃圾不分类、垃圾焚烧、建筑垃圾乱倒等现象。创新农民建房用地政策,因地制宜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居住示范点。加强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三)乡风文明

1、加强乡村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充分发挥党员干部、乡贤、农村能人的示范引领作用,选树一批道德模范,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村民移风易俗,运用典型案例、身边故事,发挥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整顿大操大办、人情攀比、买码赌博、办酒泛滥、厚葬薄养等陈规陋习,严厉打击农村聚众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深入推进星级文明户、文明村创建。

2、弘扬优秀乡村传统文化。加强红色文化遗产保护,注重保护保留乡村风貌,避免大拆大建,保护好传统村落、传统建筑、农业遗迹等历史文化遗产,推动优秀本土文化遗产合理适度利用。深入挖掘传统手工技艺、民俗、民间音乐、生活习俗舞蹈等非物质文化艺术资源,在保护传承的基础上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不断赋予时代内涵、丰富表现形式。

3、繁荣农村公共文化事业。发挥好村级文化室阵地和窗口作用。组建腰鼓队,秧歌队,文艺演唱队,广场舞表演队,乡村乐队等,通过重大节日同台共计不断提升文艺素养和精神生活。巩固提升广播“村村响”、电视“户户通”建设水平,实施送文化进村行动,持续开展经典剧目惠民演出、送戏下乡、“三下乡”等活动,不断丰富农村文化生活,满足农民精神文明需求。

(四)基层治理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揽,以“党建+”为引领,大力实施“组织力提升工程”,全力围绕镇党委、政府提出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在脱贫攻坚、环境保护、项目建设、集体经济发展、乡村治理创新等工作中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为乡村振兴筑牢基础;
探索乡村治理新模式,实行“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机制;
精心选育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鼓励和支持党员领办创办农民合作社,发展特色产业,实现每个村都有1名以上党员致富带头人,每个有帮带能力的党员至少结对帮扶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培养选树先进基层党组织,加强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的整顿转化。从严治理农村基层“微腐败”,构建反腐倡廉“微机制”。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全面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完善村务财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及民主管理,健全农民群众参与监督机制。强化村级财务监督管理,定期组织村级财务审计。大力整治蝇贪、蚁腐,建立“小官大贪”“雁过拔毛”整治常态化工作机制,坚决查处惠农补贴、扶贫资金、集体资产管理、土地征收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2、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强化支委会、村委会、村级自治组织建设。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大会、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加强农村社区服务阵地建设,推行信息化服务,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大力推进政务服务事项“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

3、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完善镇、村综治中心功能和运行机制,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以及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加强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推进消防站建设,强化专职消防队培训演习,提升快速反应和灭火救援能力,进一步加强乡村食品安全工作,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试行农村聚餐集中管理模式,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4、提升乡村法治建设水平。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完善农村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做好农村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深入开展法治乡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引导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

(五)生活水平

1、全面巩固脱贫成果。继续实施驻村帮扶、结对帮扶、社会帮扶等扶贫帮扶机制,按照“应享尽享”的原则,对照贫困户脱贫标准,及时全面落实教育、健康、住房安全、兜底保障等扶贫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切实解决因病、因教致贫等问题。

2、实施农民增收行动。健全农村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乡村旅游从业人员服务技能业务培训,建立镇、村联动的农村就业服务平台,对吸纳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实施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鼓励企业积极创建省、市级就业扶贫基地和精准就业扶贫爱心单位,并参照省、市、县政策标准,给予奖励。

3、加快农村水、电、气、网、物流建设。按照规划同步、建设同质、投入同量、管护同标的要求,全面提升水利设施、饮水工程、电力、燃气、网络、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建设。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确保农村居民用水方便、喝水放心。加快推进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实现所有自然村通动力电,确保农村生产生活供电足量、平稳、安全。加快农村燃气供应网络建设。提高互联网普及率,加快宽带互联网全覆盖,推进自然村光纤宽带网络和4g网络全覆盖和镇、村(社区)重要公共区域无线网络全覆盖。

4、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水平。推进居民健康“一卡通”的应用,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深入扎实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逐步实现每个家庭拥有1名合格家庭医生、每个居民拥有1份动态管理的电子健康档案和1张服务功能完善的健康卡。

5、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城乡各项社会保险转移接续政策。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加快推进异地就医互联网结算,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构建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多层次农村养老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保护及困境儿童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幸福院、农村留守儿童之家等建设。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党委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农业领导为常务副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工作调度和研究等会议制度。各村(社区)要落实工作机制,村(社区)书记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结合本村的特点和特色,抓好乡村振兴工作。

(二)突出项目带动。以项目为抓手,各村(社区)要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原则,从产业发展、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乡风文明、公共服务、乡村治理等方面入手,策划生成一批有规模、上档次的项目。健全投入保障制度,创新投融资机制,做到财政优先保障、金融重点倾斜、社会积极参与,切实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要将工作任务分解细化到具体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项目目标化、目标责任化,确保示范项目建设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村镇”“卫生户”“平安家庭”“最美庭院”等农村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网络新媒体及乡村讲师团,大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政策、好措施,为推动乡村振兴凝聚正能量,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四)加强考核督导。建立镇级部门和村(社区)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镇纪委要加强检查监督,确保乡村振兴规范有序实施。各村(社区)每半年要做好总结工作,向镇党委、政府报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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