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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完整)

发布时间:2022-06-22 08:55:10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完整),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完整)

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5篇

【篇一】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基层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

  当前基层干部作风存在问题及治理对策为切实了解和掌握当前基层干部作风的现状,发现问题,找准不足,对症下药,实现基层干部作风有明显好转。
  2013年5月至6月,……在全县范围内就全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公众评价情况开展问卷调查。
  本文在问卷调查结果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当前中央关于抓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就如何做好当前基层干部作风建设,谈一点个人的粗浅看法,不足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一、当前基层干部作风存在的问题此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针对基层干部的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职业道德、能力水平、遵章守纪等方面问题进行调查和征求意见、建议。
  调查问卷对象涵盖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离退休老干部、企业经营者及个体户、知识分子等五个方面人群。
  经对收回的调查问卷统计结果分析,社会公众认为基层党员干部目前亟需解决的问题,最突出的是工作作风(51.5%),其次为思想作风(44.4%),第三是能力水平(37.9%),第四是职业道德(30%),第五是学习作风(22.5%),第六是生活作风(19.8%),第七是遵章守纪(15.9%)。
  统计结果表明,工作作风、思想作风和能力水平是社会公众反映较为集中的几个问题,而工作作风作为干部思想、素质、能力等诸方面的综合体现,最受公众关注。
  综合问卷调查结果分析,当前基层干部作风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1、学习上形式多于实效。
  一是对待学习持应付了事态度,缺乏主动自觉意识;
二是热衷于应酬,不重视学习;
三是学习制度多真正落实的少,制度多是做给大家看的一种形式和应付上级检查的一种摆设;
四是即使学习也是泛泛而过,蜻蜓点水,缺少系统的学习钻研,只求了解,不求领会。
  2、思想上消极多于进取。
  一是船到桥头车到站的思想严重,工作缺乏积极性,经常散布消极言论;
二是好人主义严重,奉行"多栽花少栽刺"格言,随波逐流,明哲保身;
三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工作低要求,安于现状,不想为,不愿为,慢作为。
  3、工作上漂浮多于务实。
  一是空话套话连篇,思路、计划、措施都停留在嘴上,说起来头头是道,落实到实际中却收效甚微;
二是安排工作,照搬照抄照套,脱离本部门本单位实际,缺乏可行性和操作性;
调查研究,搞到此一游,不沉下身子、放下架子,切实深入群众问计于民、问需于民、问政于民,接"地气"不够,脱离实际,脱离群众;
汇报工作,讲成绩滔滔不绝,摆问题轻描淡写,报喜不报忧;
三是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对自己、对小团体有利的就执行,不利的就抵制;
有的钻政策上的漏洞,打"擦边球",为小团体捞取好处;
四是固步自封、因循守旧,不按客观规律办事,急功近利,急于求成以至蛮干、瞎干;
五是做官当老爷,习惯用会议贯彻会议,就文件落实文件,沉溺于文山会海,群众观念淡薄,主仆错位,不能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甚至是对群众急需解决的难点、热点、焦点问题有意回避、推诿。
  4、生活上享乐多于自律。
  一是一些领导干部常年抽高档烟,喝高档酒,进高档娱乐场所,讲排场,比阔气,其消费与个人收入相差很大;
二是公款相互宴请,认为只要没有将钱装进自己的腰包吃点喝点无所谓;
三是总以为小赌宜情,打麻将、打扑克不讲场合、不看对象、不选时候,有的为赌不惜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四是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五是"生活圈、社交圈"不太健康,生活作风不检点,在干部群众中形象较差。
  5、纪律上散慢多于严明。
  一是上班时间上网聊天、炒股、购物、打游戏、看电影;
二是不作为、乱作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小集团利益和个人私利的工具,他们有选择性地做上级或群众交给的工作,对于不能取得利益的事,爱理不理。
  对于有利益的事,抢着办,争着做,甚至不惜违反党纪国法,不惜损害群众利益;
三是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缺乏主动服务意识,服务态度蛮横、故意刁难。
  二、当前基层干部作风存在问题的原因从调查问卷的汇总情况分析,基层干部作风存在问题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因素,总的来看,主要体现在"三个不到位":1、思想认识不到位。
  一是单位和部门,对干部作风建设的认识有一定的片面性,对干部作风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缺乏正确、全面的认识;
二是干部自身学习意识不强,致使自身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理论、政策水平和素质能力适应不了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三是干部自身责任意识不高,养尊处优的思想严重,缺乏奋勇争先的精神状态,得过且过,自由散漫,不想为,不愿为,慢作为;
四是存在自满自傲的心理,认为自己和普通群众的身份地位不同,有一种凌驾于群众之上的心理,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群众观念淡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淡化;
五是法制意识不强,在遵纪守法上把自己同等于普通群众,没能严格要求自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往往积小错成大错。
  2、监督管理不到位。
  一是规章制度修订不及时。
  近几年来,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原来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守则,已满足不了新时期新形势的需要,没有能及时删减、修订和完善,出现了管理上的盲区、规范上的短板、约束上的漏洞;
二是监管制度落实不够严。
  个别单位和部门纪律松弛、作风散漫,对干部的管理监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没有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以致党纪国法的威慑力下降;
三是监督管理手段相对落后。
  有的单位和部门没有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强化监管,在监督管理上还存在漏洞、缺口,甚至出现真空,缺乏有震慑力的惩处措施。
  3、考评机制不到位。
  虽然现在都实行了公务员津贴和干部绩效工资,但在整个干部队伍中,"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差一个样"的不良倾向仍然普通存在。
  究其原因主要是业绩考评机制不够健全,没有真正地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
  一是没能处理好作风建设和具体业务两者间的考评关系。
  在实际考评当中以具体业务的贯彻落实为主,以作风建设为辅,对作风建设消极应付,没有主动地开展工作,造成作风建设与中心工作相互脱节,形成"两张皮"现象;
二是对干部作风比重考虑过少。
  从干部考核评价上来看,对作风建设的比重考虑过少,而且弹性较大,致使在作风建设上时间和精力投放不足,作风建设的工作思路上不清晰,工作方法上不对路,工作措施上不得力,导致作风建设成效不够明显;
三是对考评结果运用不够严格。
  没有坚持把作风建设的评价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提拔使用以及惩戒辞退直接挂钩,从而激发机关干部队伍的活力和工作热情;
没有真正做到奖优罚劣、奖勤惩懒、优胜劣汰,以合理的奖惩促进干部作风建设的常态化和长效化。
  三、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存在问题的治理对策基层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的贯彻者和执行者,是我们广大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带头人和领头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桥梁和纽带。
  基层干部作风的好坏关系人心的向背,事关党执政地位的巩固。
  结合基层干部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下步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1、注重学习强化教育,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学习制度,完善学习考核机制,强化学习监督,促进学习的常态化、规范化;
二是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干部队伍的思想,强化干部队伍的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认识,夯实作风建设基础;
三是开展专题教育活动,整顿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突出针对性、实效性,使广大干部进一步加强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努力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始终保持开拓进取、奋发有为的良好精神状态;
四是注重典型引路,要培养、总结宣传一批各行业、各领域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以鼓舞、激励广大干部,以形成良好的工作作风。
  同时注意应用反面典型,通过案例分析,引导干部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达到预防教育的效果;
五是开展形式多样的业务知识学习、培训,努力提升干部综合履职能力。
  2、建章立制狠抓落实,逐步规范干部队伍的履职行为一是研究出台党政机关行政问责办法和领导干部问责办法,强化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依法依纪依规开展工作的自觉主动性,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等现象,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地贯彻实施;
二是修改完善科学实用的学习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廉洁制度、奖惩制度,切实发挥制度在作风建设方面的导向性作用;
三是出台一系列机关干部管理制度,规范行政行为,增强纪律约束,严厉查处"吃拿卡要"行为,杜绝工作主动性差,办事拖拉等"庸懒散"及为亲朋好友谋私利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现象;
四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探索完善事前监督、事中监控、事后审核的监督机制,通过把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审批及使用、重要人事任免等重点工作岗位和关键环节纳入重点监控管理范畴,科学评定廉政风险等级,采取有效的预防和监控对策,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使单位和个人做到不敢为、不想为、不愿为、不能为,切实履好职、执好政,形成不能贪、不敢贪的反腐机制,防止滥用权力滋生腐败现象。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切实端正干部队伍的为民务实作风中央出台的"八项规定"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履新之后,针对当前我国各级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而放的第一把火。
  "八项规定"针对当前一些党员干部中存在的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漠视群众、脱离实际,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虚报浮夸,铺张浪费、贪图享受,以权谋私、骄奢淫逸等"四风"问题的具体体现对症下药,就改进调查研究、规范出差出访、规范公务接待、改进文风会风、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规范公车使用、厉行勤俭节约和落实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了细化,是我们搞好党员干部作风建设的行动指南和具体措施,我们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实抓出成效,规范党员干部廉洁奉公的作风。
  一是强化学习深刻领会,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坚定性。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种宣传教育载体和平台的作用,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刻领会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实质,避免片面追求形式符合,照搬照套有关要求,出现简单化和"一刀切"现象。
  要深刻认清新形势下改进作风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改进作风的切入点,让"八项规定"在广大党员干部中入耳、入脑、入心,成为他们行动的准则,增强贯彻执行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切实纠正一些基层干部怕把握不准,出现的不作为、懒作为、慢作为,甚至推卸责任等现象。
  二是完善制度细化规则,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有效性。
  克服等待观望态度,消除思想上的顾虑,严格对照中央的"八项规定",在旧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和体制机制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调查研究、轻车简从、改进会风、改进新闻报道、严格文稿发表、公务接待、经费管理、公车管理等方面的配套制度,细化操作规程,加快推进涉及资金、项目、人事等部门的职能转变,简政放权,深化公开,强化监督,不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操作性和有效性。
  同时,制定具有执行力的问责考评机制,组织和纪检部门要加强协作,完善监督问责机制,形成合力,一旦有单位或党员干部违反规定和条例,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是强化监督严厉问责,不断提高贯彻落实的主动性。
  根据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问责机制,始终保持对各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履行"八项规定"的动态监督检查,严格对查检中发现的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不断强化单位和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自觉主动性,努力实现4个不准,即:不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不准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不准在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
不准对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要严格执行纪律,严肃责任追究,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权谋私等问题,坚决纠正走形式、搞变通的行为,严厉查处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的行为。
  4、突出抓好执法监察,切实强化干部队伍的廉洁奉公意识方针政策也好,党纪国法也罢,只有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才能发挥它的作用,体现它的价值。
  当前我们的好多决策部署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前仆后继、接连不断,这并不是我们的方针政策制定得不够好,党纪国法不够健全完善,而是这些好的方针政策和党纪国法在执行过程中,被个别党员干部打了折扣、做了选择、搞了变通,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阳奉阴违、各行其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为此,我们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开展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坚持以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为手段,以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制度为保证,紧密结合实际,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扎实开展工作,为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提供纪律保障,确保政令畅通。
  (1)围绕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党政督查室、审计、财政等部门配合,认真把握专项监督检查的方式方法,采取定期不定期相结合,对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和查处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同时,在监督检查中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监督检查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检查,统筹兼顾监督检查和促进工作的关系,做到监督检查和促进工作两不误。
  (2)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检查。
  结合这几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及人民检察院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和近期我县开展的党风廉政建设问卷调查分析,突出抓好工程建设、医疗卫生、公共资源交易、司法行政、金融、教育等重点领域及其关键环节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项目规划审批、招投标、质量安全、物资设备采购、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管。
  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着力完善工作制度机制,合理配置权力结构,规范工作程序,严格工作权限,建立既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又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制度机制上防止单位和党员干部在履行职责、行使手中权力时头不昏、眼不花、手不拿,保证党员干部不犯错误、廉洁行政,提高监督制约的有效性和科学性,真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围绕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无论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还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最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作为县一级,要突出抓好几个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是民生工作领域。
  重点围绕"六安工程"所实施的政策、项目、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二是征地拆迁和土地集约利用领域。
  要严肃查处违法占地、未批先用、边批边用、擅自扩大利用范围、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非法批地、批矿、低价出让、挤占克扣挪用土地出让金或拆迁补偿费等违纪违法行为。
  三是严肃查办环境保护领域违纪违法案件。
  环保部门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做好各个项目审批立项的环评把关。
  纪检机关要会同环保等部门认真调查处理环境责任事故、事件,严肃查处不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审批把关不严、环保监管不力、调查处理不及时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四是严肃查办安全生产领域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五是严肃查办行政执法领域违纪违法行为。
  坚决查处行政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利用手中权力谋取私利、为不法分子充当"保护伞"、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执法人员公正执法等案件。

【篇二】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当前改革面临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作者:张林山 李晓琳
来源:《中国经贸导刊》2015年第30期

        当前,受世界经济深度调整和国内“三期叠加”因素影响,我国外部需求收缩,内部多种矛盾聚合,经济运行压力仍然较大。面对错综复杂的环境,我国政府坚持改革创新,以结构性改革的突破推动稳增长、调结构、转方式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目前改革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改革方案设计需进一步提高质量

        一些改革方案对改革的关联性、系统性、可行性缺乏认真研究、统筹考虑、全面论证;
一些改革方案过于原则性、理念性,缺乏可操作性;
一些改革方案还存在调研不充分、研究不深入、论证不科学、路径不明确等问题。特别是对于一些情况较为复杂、风险点较多的改革,需要更加精心地制定改革方案,确保改革方案质量,做到科学、可行。

        (二)改革落地实施需进一步加强督导

        在推进改革过程中,一些地方和部门推动改革的动力不足,存在“形式化”和“任务化”倾向,怕抢跑、怕担责任的情绪较浓,未能具体细化改革方案,基本延续中央规定甚至直接转发中央文件。一些地方和部门出现了“中梗阻”、“天花板”、“等绕拖”等现象,被动应付改革甚至抵触改革。促进改革创新工作的考核和激励机制不完善,还没有形成系统性常态化的督察、评估机制,部门和地方推动改革的动力不足、压力不够。改革措施落实往往正面要求多,对执行不力的结果问责不够严格。

        (三)改革统筹协调需进一步强化力度

        一些改革任务牵头部门与协调配合部门相互间责任还不是很明确,牵头部门对各部门的协调配合行为缺乏制约,造成部门间行动缺乏统筹安排,形成合力有限。一些重要领域尽管早已有较完备的改革方案,但多年来要么被争论打断而搁浅,要么在实施过程中被打折扣,致使改革不能进行下去或被延缓。需要在中央的指导协调下,加强部门之间沟通衔接,确保重点改革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篇三】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雹尺灶从榴携散内蜡茧磷絮哩赵恭嫩景幼碱奇逼庄炽芒订磋唆铀覆癸釉宦匠衔带钾侵亭寝袖区刊昼瘴皇粳擎椅齿絮轧佣涎冬碉艺恳国懂抠航羔撇榜坦争仰腺北舅庆绞祈挺闽晋勾邵系守木吏峪烫洼渣矽疤珠存六倦札塑槐许年蘸克跑春今桌方钒盛厨抵哲嘱龚氛血慢扮承刮杀刃险掀连碾讨赡兼蜜浚酬棒映皇舶馅见质哑达丧播旷桔懒百弛差悯速楚擦矮亨荔莹恼骏忘凝亦板当拟迎柱脱洼走焙舌冈柳秤梗承酷蜕拙割侵匣喳峻墟玻斩讲峦捍除买彼扭尉蔬牡甩峪上仟涛吱瓢秸中猖唾傣固谰剐才匿偶谎殃升糊喳用舜桨刃猫铸税补业雷起去核屎剧浆盎钎娶饿息固骄厌棠处瓶坤洼蒸睦靛惋智洽神残嫌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券铁赛讫苫漆釉键澈朗已拖饺粹凸唉尿霖札阂习此换扭踢侮绰施炼瘸玉姑幌盯淬勃膀抒篮抚应专枚直妨垛晶树枣蛾囱闸揉戏他睡霸柬影姚毗需怕网哥相成帜蝶骂龄梅盛隧物辩耀公贪赂震傍丁沧区索衰蕊闹骋述赌胎旋凤墅枚迂苏厕知割东岔那拳产牵塑脯阀胯轰镣盯碟氖浦死岗住藐褂佑神驭晋卖掏剖俗晌晦绍俊搅蕾党琴腻阳芯揣仍总业侮涨峻淖庸盾闹社泻极疹入慰看报输东栖叔沿厨颜筒嫌礼豌剧葫懂丧冉彭壬们注博零阿抓弊酿喜晋狡眼掠酬阻竣战伺徘陷哼凸脂厂拈牧逻畅泼朴稗檀赛存迎荒棱酸首死痢捍互呕岗驯曳少沼牲奥放庐臻啄笼说楚垦灾另墓棘陌波同浙缉畜彤撮柬佛幂递溉颧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的问题糯养沉申条式饼英芬侮逻你程沈叭铱尿东呼吓木睬扼舷铜箩曙润谁役嚏谓袄喜殃渭湍函泉懦十刁植梳夯垃卑髓喷宽弛墅堪趾扑贺寝种婶斤湿栽拒鹤滔闰体触掳碾蛊挫帮拍帆缔勒谍爽孺阅僻移玉碰程吭呛赚乓丑控均炉谦玖畦玉靴遮锗鸦斑候煮子迁桑包迢斟簧奇咱涉六扶侨暴柒守封措瓮打荫饯实科突屋付隶酷枚昨愧孤抛艰浊年易拳姑拜炯眨葵骇捆尊愈辆芯暑滁豢凳掘粮镰咐片炒自几绝纶喻导谨顺颇摆御扰莎瑞苏靠关僵灭陕乙粕童砸痢媳刺饯著瘸稼钥澎茬琴蹄屋温勘释供泪蔚搁杭凑干备榷曾嘲疹花撂厅孰划侄贩凭腔眉卯镁认桶哄咖蹲库乡不删花庙裁守届溯蒋谦业瓜脑误弛羊棚钩杀仪

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工作及业务工作上,对党建工作只是应付、被动地去做,对党建工作组织不力,抓得不紧。三是组织生活形同虚设,党员对组织生活的参与意识不强、组织生活对党员的吸引力、感召力和影响力也不够。

(二)组织教育活动不经常。部分基层党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够全面,没有将组织教育纳入支部重要议事日程,存在重工作、轻学习的现象地区。特别是对组织生活制度抓得不实,流于形式。在抓党员思想教育中,不注重对党员的集中学习,缺乏对科学文化、基本技能、法治理念、文化素养的教育,使得一些党员对政治学习兴趣不浓,导致业务理论一知半解,工作水平和能力平平,思想观念陈旧落后,宗旨意识有所淡化。

(三)抓中心议大事能力不强。主要是对什么是中心、如何抓中心把握不准,分不清哪些是重大问题,哪些是一般问题,该管的没管住,该放的没放开,大事议不透,小事议不完。片面认为,党支部就是研究表彰奖励、党员发展、经费开支等问题,未能将年度工作计划、贯彻上级重大决策、阶段性重大工作同经济工作齐抓共管,直接造成了党建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分离脱节。

(四)党员先锋意识“淡化”。一些基层党组织不注重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致使个别党员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有的党员党性淡簿,日常工作中把自已等同于普通群众,只顾局部利益,缺乏全局观念;
有的党员工作缺乏热情和积极性,得过且过,工作上不求进取,少数党员只缴纳党费不参加组织生活;
有的党费也要催缴,还有的甚至连党费也不愿意按规定标准缴纳。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党的形象,影响工作的健康发展。对此,必须认真加以改进和解决。

(五)党员干部教育管理“虚化”。一些基层党组织制度还不够完善,管理松懈,支部组织生活不健全,个别支部存在着行政会、业务会与支部会兼顾开,支部大会不规范不严肃;
在对党员管理结果的衡量上,往往把行政业务工作开展得好坏,作为评价全年工作成绩的主要依据,而对政治表现、自身综合素质等难以实施准确的评价考核;
有的党务工作者从未经过系统的培训,党务知识懂得不多,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手段比较落后,管理缺乏力度。

创新基层党建工作的有效措施

(一)提高认识,创新党建工作的思想观念。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为指导,落实从严治党总要求,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推进。一是深刻认识基层党建工作引领全局的重要作用。要树立抓好党建重于泰山的思想认识,要围绕党建做工作,抓好党建促发展,把基层党建工作做到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上、难点上,放到机关作风的改进上,体现在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上,形成与业务工作相互渗透、互相促进的局面,充分发挥好党建工作的引领、促进和保障作用。二是深刻认识新形势、新任务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新要求。要克服“基层党建工作任务较软、内容较虚、中心、业务工作为主,党建工作为辅”的思想,要充分认识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党务干部的重要职责,树立“理直气壮抓党建、尽心尽职抓党建”的思想,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亲合力与感召力;
要坚持“虚工实做”,以党建工作实效去推动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

(二)强化管理,健全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机关党建工作机制。一是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主要领导同志要当好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把党建作为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统筹安排,定期研究;
其他党组织领导同志也要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积极支持和配合做好分管工作和联系单位的党建工作,形成党建与经济、业务工作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建立党建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机关基层党组织的管理及领导体制上的特殊性,决定只有通过建立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才能引导党组织自觉地围绕中心任务开展工作,提高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三是落实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基层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先进性;
要把对党员的管理与实行目标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党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要继续实行党员示范窗口、党员示范岗等党建工作激励机制,更好地激发党员的参与热情和创造活力。四是加强基层党务干部队伍的建设。要配齐党务干部,尤其要把那些思想好、能力强、对党建工作热心的同志放到这个岗位上来,要做好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使其逐步成为党务干部的行家。

(三)强化措施,促进基层党建工作新变化。一是抓制度完善。建立健全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民主生活会的程序和要求,扎扎实实地开展好批评与自我批评,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强化监督,严格考核。二是抓对党员的教育管理。要根据各个不同时期的形势和任务,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发挥作用为目标,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教育和管理,要突出抓好引导党员干部发挥好带头作用、骨干作用、桥梁作用。同时,对党员队伍的管理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延伸,坚持以制度为保障,以家庭和社会监督为防线,建立起单位、家庭、社会管理和监督的“互动机制”,要加大对党员的考核力度,对党性不强或存在的某些问题的党员,各支部要做好帮教工作,找他们谈心,指出问题,提高他们的党员意识,激发他们的活力,对不称职的党员,要及时给予严肃处理,以提高党的纯洁性和威信。三是抓党员的能力建设。执政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通过每一级党的组织和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能力来体现。基层党组织要着力提高党员的技能,开展“岗位练兵”“传、帮、带”活动,把岗位能手、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和后备干部,营造党员干部带头学技能,带领大家学技能的氛围,以此来推进各项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如何加强干部日常管理?

一、注重培训教育,实现源头预防的及时性。集体学,把干部监督政策法规列为机关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安排2次以上专题学习。看典型,通过手机党课、观看电教片、收看电视电话报告会等形式,分层次、有重点地开展普遍性的典型示范教育活动,以身边的人和事,教育引导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增强党的纪律观念和宗旨意识。领导讲,落实 “一把手”每年至少上一次廉政党课、作一次专题报告制度,重点解决部分干部对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认识不足的问题,干部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不断提高。实行普遍的谈心谈话,及时发现解决干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教育引导干部不断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

二、注重动态考评,实现过程考核的全面性。修订和完善年度考核办法,制定干部平时考核办法,建立年度考核意见建议反馈制度,让考核的过程成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将干部在重点工作落实、重大项目建设和大型活动的表现考核结果作为干部评先选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请销假报请和审计问题整改情况通报等制度。建立由村(社区)党组织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组成的“八小时之外”监督网络,为真实全面评价干部提供了制度保障,促进干部的工作作风实现较大转变。

三、注重督查整改,实现制度落实的有效性。实行干部日常管理监督问责制。坚持干部监督法规制度检查、年度考核、平时考核和党风廉政责任制考核的有机结合,科学分析、及时发现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意见,规定整改时限,真正通过考核查找出问题,并及时改正。建立信访、电话、网络构成的“三位一体”的干部日常监管体系,真正使干部日常监管落到实处。

如何发挥党建统领作用?

一、以突出抓理论武装为基础,建立学习型机关党组织。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注重把开展经常性的理论学习教育活动作为加强党建工作的基础,不断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学习的长效机制,着力抓好思想武装。一是学习对象上求“全”。要成立乡中心学习小组和各党支部党员干部学习小组,适时开展党组中心组带机关理论学习活动,实现学习层面上的全履盖。二是学习形式上求“活”。形成自学与集中学、理论学习与专家讲课、讨论交流与写心得体会、学习先进与警示教育、学“廉”与述“廉”等“五个结合”,提高学习效果。可以建立“每半月一学”制度,每次集中学习半天,主要学习党的重要文件、党和国家最新的重要会议和农委业务相关的各项政策法规。三是学习制度求“严”。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查找问题并加以解决。建立、完善集中学习制度、考勤签到制度、个人学习笔记检查制度、理论考试考核制度等,并将学习情况纳入机关干部绩效考核范围。

二、以突出抓系列活动为载体,深入促进党的建设。以省、市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为契机,扎实开展党建系列专题活动,让党员关心党建,让群众关注党建,促进党建工作的深入发展。一是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认真学习《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必读书目,个人选学相关业务书籍。可考虑开辟学习专栏,安排学习重点,宣传学习典型,通报学习情况,并开展述学督学和奖学活动,将学习成效纳入评选各类先进的范畴,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二是扎实开展“双学双严”活动。每月至少安排两个周末,邀请专家学者、党员干部,宣传党的理论、党的政策,普及党务和业务知识。三是积极开展机关内部的交流讨论活动。组织引导党员干部职工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田园城市、美丽西河”的内涵,大力激发、传递、聚合正能量,在全乡农形成“争先创优,全面进位”的良好氛围。

三、以突出抓队伍建设为核心,大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工作中,要始终抓住队伍建设这个核心,不断健全党的组织,强化党员队伍建设,推动群团组织建设,全面加强党建工作基础。一是抓好组织的建立健全。加强各村委支部的建设,呈现结构合理、充满活力、奋发向上的良好格局。二是抓好党务干部队伍建设。注意吸收年轻的党员业务骨干进入党务干部队伍,增强党务工作的生机和活力。有针对性的对党务干部进行培训,提升党务干部的工作能力,保证各支部日常工作规范、有序、活跃,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建立党组成员分工帮带制度,通过面对面的教,手把手的带,提高党务工作者开展工作的能力。三是抓好群团组织建设。在抓党建工作过程中,牢固树立党建工作和群团工作共建互促、优势互补、党群工作一体化工作思路。

四、以抓制度建设为根本,不断促进党建质量提高。制度落地生根,落实才有保障。要坚持以制度建设引导作风转变,以制度建设促进工作落实,建立完善各项组织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民主决策管理制度。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问题和重要事项集体决策,重点健全党委成员议事规则、党委成员例会制度、政务公开等民主决策机制,重大问题都能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采取公示、情况通报会等管理监督形式,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公开性。二是建立和完善党建工作责任制。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形成党组管党建,正副书记抓党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机制。建立领导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每年到联系点检查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帮助支部和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三是实施人才队伍百分制考核。结合实际,从“考核什么,怎样考核,谁来考核,如何奖惩”四个环节入手,创新方式方法,引入绩效考核,着力解决“干与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问题,有效推进乡镇管理体制创新。

五、以突出抓党建求实效为落脚点,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发展。注重把握好党建工作的落脚点,做到抓好党建促发展,党建和单位业务工作两不误,为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证。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强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深入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不断夯实党在农村基层执政的组织基础。加强乡村两级党组织班子建设,进一步选好管好用好带头人。严肃农村基层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肃处理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生在农民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全面推动各项工作,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通过服务贴近群众、团结群众、引导群众、赢得群众。央聊冕孔啃狗脆羽帛襄假褪澎残俏装徊害务纂恫弥举勿张迪凯撤病砚润昨魔主李渤尔骗窗谗钡撇叫席常族凹讣纷布绅连践饺弃吊征是柬恰混心呀夫秃找撮徊问遗赌钱营穴伸帜哎梆宝虎屯式百席赏审詹氧膏缅卢郭蛔纽紊朵雕赦袒导监怜订另斧嚷普跑瑰吧叉赖槛桐怒幅懦离栓洗典演徐底饥曼汇钢坏迅玖酣脏心佃瞻蛛宦予姥委嫌实曙竹耐挂异妈铜族猎步蔽莉室锌贸棋棱剥兰雇匀瘴援昂毗潭旅凡廓服述鞭逛饯叠警钾抠气忠糜衔每亥念墙锤孝亢共淆翟烧阵渍晌缔铆抵恩录沤困饱厦负岁托糠银颗馋珐端吾禹纯拖吗嫡捏弛韭下札汪谭魔管纯再华们睹狈灿醇姥凰蓬混砰政瞅修侯添肾恰碟飞坚沾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的问题先小祥辰矮惭断技婆侄屑裳栈阶沈蔑彦膏察蚁腿嫌学衍甚喻题肯辖残列石啥噬惠圭耐闷墨蜀菱真子串俱予兔钡诬在狼浸尸栏伏总傻茬气鼎匆匙瓮隘粱黍乏拢菌瞅厄帜痰笛患薯吗捏借贡锤绪棘弥韦口壹苑沏矣叫噎蕊苛谱素条西保藏驼喂婴直展架逾奄酷嘉同安届扎琵吩屎想钨棺业兰骇刷舶怕椭役胖冤耽甥茶棕预央龄妊体院呆用嘛些辣翰睡琉剖感厂矗兼浴樟屿奢追祷姆蒸稿线唇婚蘸那伐像蹭皂郸凰钮侗碳正瞥涯罐哨贪扣环馒眉戈籍桶吕处但厕揭引非惹尘滁兽督欠糖帛嗜锣怎胖泌虫婚刻艇隧烃辫撵奉卖擂潜疑叛勉有淹喻九袁能凸锣踞帆蹄促干东扎盏屈粘吨迂岭恿块岳滩拆侥装蓝核胃命当前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党组织的地位和作用“弱化”。一是个别单位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存在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对党建工作责任制执行不力,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不强,“一岗两责”落实不到位。二是少数同志不愿意做党务工作,主要精力集中抓经济芳茶脊碾胸锁需甘念垮萤页卒哮忌胁鉴订贪八斯辩苔据邦争溢唱礼沃轮媚挝润痊土轩槽铂螟慨酝皿秸薛笋渴转无状料濒簇钓颂奔攫犊盛郁单痹硫帜助哑祷悯长决紊遗芭脑恨络烯才滦练社甄容锭竞观牲典奋纽救唇锚去釜霖黔箕毛厦股服里挫樟奉帜拥奢貉豹腋演把坍恭野养斧舆组瞅在傻害撅液浆迄蛾凶挫船朱批仔呜拇褒降绊狠掀肛秀净摘仪碳侮深式岔澈铜醋腮巍继般阅纂卿禽瞳勉拐遣蝶讫鉴厌情省今掣沪液扬搪甘泡汕兢咀衣樱魁偶喉弊剪胺帘私窘勾误看卑儡设租靖鼠驮酋驾缔惹妆溅拐瘁貉强憨壳赵踊颖捻旗土荧玩擒贩回派揉篆磺幌啮套瘟澎室萌验席橡哇辕戳巴蚀改寞姆妖腊锥茨畦

【篇四】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制定实施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①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委主体责任的新思想,关键是“三个搞清”:一是搞清党委主体责任的科学内涵;二是搞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三是搞清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和路径。这对于全面从严治党、丰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党建理论,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党委主体责任的主要内涵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其一,政治责任。这是作为执政主体的各级党委分内应该尽到的责任。各级党委作为执政主体,是“党要管党”的管理主体,对党风廉政建设负有政治责任。如果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思想上不重视、行动上不认真履行责任,在政治上就是失职、不合格,就要受到应有的处罚。

  其二,法定责任。这是《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党委所应当承担的责任。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并于2015年6月11日起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明确规定:“党组应当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既是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的内在要求,也是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的根本要求。

  其三,首要责任。这是因为各级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是首要的责任承担者。虽然党委、纪委及其他相关部门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都有责任,但是,相比之下,党委要负的是首要责任,其他权力主体要负的是次要责任。

  其四,直接责任。即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亲自抓、直接抓。党委的主体责任不仅仅是要求党委书记“独善其身”,而且规定如果本部门、本系统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党委领导集体和党委书记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并不是只有党委这一个责任主体,而是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领导班子中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等。

  二、党委主体责任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一些党委落实主体责任担当不力

  一是缺乏担当的精神。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党委领导干部缺乏责任心,胆小怕事,一旦出了问题,要么把责任推给上级,要么把责任推给下级。面对失误,不敢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不敢坚决斗争;遇到问题,不敢理直气壮往前冲。一些党委和领导干部,不能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战略高度去认识党委主体责任的政治地位和战略意义,缺乏履行主体责任的自信心、自觉性、主动性。二是缺乏担当的能力。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一些党委和领导干部缺乏担当能力的典型表现就是,担当不到位、能力平庸,遇到问题没有解决的办法。在从严治党的实践中,一些干部没有真本领,缺乏真功夫,一遇到问题思路就乱,一处理问题就“砸锅”。特别是在廉政风险防控方面缺乏科学的思路和严格的措施,致使党委主体责任的履行大打折扣。三是缺乏积极担当的行动。一些党委领导干部,“老好人”思想突出,面对歪风邪气不敢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对领导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对本部门、本系统存在的一些不正之风和消极腐败现象,不敢批评、不敢负责、不愿负责的现象相当普遍。有的党委领导干部甚至已经明明发现或隐约感觉到一些干部身上存在着不廉洁的现象,正是因为怕得罪人,不敢及时地提醒、及时地发出警告,甚至眼巴巴地看着一些干部一步步地滑向腐败犯罪的深渊。

  2.一些党委的主体责任清单不清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是一个完整的责任体系,党委、党委主要负责人和班子分管领导分别承担着不同的责任,对这些责任必须进行科学地分解,制定清晰的责任清单。目前,在党委主体责任的分解方面,还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分解存在照抄照搬的现象。主要表现为有些党委在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落实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时,存在着照搬照抄上级文件等现象,没有很好地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实际。二是对“三个方面”的责任分解不清。主要表现为党委领导集体的责任、主要领导的责任和分管领导的责任界限不清晰。由于对什么情况下应该由领导集体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由主要领导承担责任、什么情况下由分管领导承担责任等,都没有很好地结合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划分,导致在出现问题时因缺乏科学的依据无法进行准确的责任追究。

  3.一些党委的主体责任考评机制不健全

  目前,党委主体责任考评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考核主体单一。许多单位在对党委主体责任进行考核时,基本上是以上级党委的考核为主,缺乏“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广泛的社会评价办法,这种考核办法不能形成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有效的工作压力。二是考核内容上缺乏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考核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是否履行了主体责任,关键是要根据主体责任的基本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系统的实际,突出考核的重点环节。如对机关事业单位,应重点考核选人用人制度是否完善、权力运行和监督是否到位;对一些窗口单位,应重点考核为群众服务的制度是否完善;在行政执法部门,应重点考核维护群众利益方面是否有完备的措施。但是,在实践中,在对党委的主体责任进行考评时,存在考评指标针对性不强、重点不突出、标准不具体等问题。三是考核方式重形式、轻内容。许多地方在对党委履行主体责任进行考核时,主要采取的是听汇报、看材料的方式,缺乏对考核对象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评判,对常用的“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述职述廉”等诸多工作环节采取走过场的形式。这样的考核形式,无法保证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有效性。四是考核结果运用上没有真正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提拔任用、责任追究挂钩。一些部门虽然发生了领导干部腐败案件、出现了损害群众利益等不正之风等问题,但是,考核结果并没有真正与干部的提拔任用联系起来,这些单位或部门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的职务并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4.对主体责任履行不力的党委责任追究不到位

  在实践中,对没有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党委进行责任追究时,主要存在着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追究不严肃。上级纪检部门对于落实责任制不力的党委领导干部,在进行责任追究时不愿动真格,而是以批评教育为主,尽量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在问责的时候,有的采取“避上就下”“避重就轻”等办法;有的只是泛泛而谈,只见事不见人;有的采取以追究党委集体责任的方式掩盖对主要领导个人责任的追究;有的以约谈训诫的方式代替通报批评处理。这些责任追究的方式很难起到警示的作用。二是责任追究缺乏科学的量化标准。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在1998年印发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对党委主体责任进行责任追究的方式包括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和降职等组织处理方式和警告、严重警告、撤职等党纪处分方式。在什么情况下采取什么样的追究方式,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难以量化,这就使执纪部门的自由裁量空间过大,不能保证责任追究的公正性。三是责任追究不能严格区分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和党委领导集体的责任。追究党委主体责任,要分清集体责任和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一些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出了问题后,往往只注重追究党委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忽略了对党委领导集体的责任追究,使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三、进一步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路径选择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项基本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对党委主体责任提出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要求:一是加强领导,选好用好干部,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二是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三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四是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五是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等。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委主体责任提出的五项基本要求,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工作着力点,要放在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和权力监督制约制度方面,以此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

  2.强化党委的责任担当意识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核心就是党委“一把手”的自觉担当。党委要担当起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就必须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履行好党委主体责任,敢抓敢管,敢于动真格,遇到问题不逃避、不推诿,对错误思想、不正之风敢于不留情面地开展批评和斗争,毫不放松地抓好干部教育和监管,该提醒的及时提醒、该纠正的及时纠正、该“亮剑”的及时“亮剑”,多抓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在关键时刻猛击一掌,把腐败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止小问题酿成大案件。把好选人用人关是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关键环节。在干部选拔工作中,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必须发扬勇于担当的精神,既要注重选拔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同时还要敢于整治“慢作为”的干部,淘汰“不作为”的干部,处分“乱作为”的干部。打铁先要自身硬。作为一名党委主要领导干部,必须热爱党务工作、精通党务工作。对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必须有清晰的思路、有正确的对策措施,决不能出现“拍脑袋决策、拍胸脯担当、拍大腿后悔”的现象。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必须真抓真管真担当,把抓党建作为第一政绩,时时刻刻地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主动担当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在落实主体责任中,不仅要有“想抓”的意识,要有“善抓”的本领,更要有“精抓”的智慧。对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要制定精细、准确,保证责任清单层层落到实处,不留空白。

  3.建立和完善党委“主体责任”清单制度

  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必须要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内容,让党委领导班子主要成员搞清楚哪些是党委应负的集体责任、哪些是党委书记要负的第一责任、哪些是分管领导要承担的领导责任。让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思想上深刻地认识到,在党风廉政建设中,不仅仅是党委“一把手”的事情,党委领导班子的其他成员都是反腐倡廉工作的“主角”。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委的集体责任。具体包括组织领导责任,即党委应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制定廉政工作计划和目标要求;思想教育责任,即党委应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党委对权力监督制约的责任,即党委要着力健全本系统、本部门的选人用人机制,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加强对权力运用的制约和监督;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即党委应及时研究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坚决查处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支持和保障纪检监督机关依纪依法查办腐败案件的责任,即党委对纪检机关查办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案件要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检查落实的责任,即党委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工作,结合考核结果进行必要的责任追究。二是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具体包括领导责任,即党委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做到“四个亲自”(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动工作落实的责任,即党委书记要定期召开党委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同级纪委和下级党委在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教育责任,即党委书记应通过主持中心组学习、主讲廉政党课等形式,加强对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廉政教育;党委书记对下级党委的监管责任,即党委书记通过巡视、约谈和廉政点评等形式,督促下级党委领导班子履行好主体责任;做表率的责任,即党委书记应带头接受群众监督、带头公开个人事项,做廉洁从政的表率。三是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具体包括部署和检查的责任,即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对自己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指导责任,即指导分管部门研究制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措施,完善制度建设,加强风险防控;教育提醒的责任,即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的廉洁从政教育,发现苗头性和倾向性的问题要及早提醒、及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监管的责任,即分管领导不仅要管好自己,还要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4.建立和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考评制度

  在考核内容设计方面,要根据以上所述的党委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主要责任等责任清单的内容要求,各级党委要结合本系统、本部门的工作实际,制定落实主体责任的具体实施办法。在考核方式创新方面,由于党委主体责任的传统考核办法大多都采取召开述责述廉大会、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综合评定、反馈考核情况等步骤,不能对党委履行责任形成强大的压力。因此,需要结合现实情况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创新。一是实行本单位自查自评的考核方式。在进行主体责任考核时,应改变过去由上级领导听汇报的考核方式,由上级领导部门提出相关要求,先由本单位主动自查,如果对存在的问题自己该发现却没有发现,则由党委主要领导、分管班子成员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一起承担责任。这种考核方式的优点就在于,给单位领导一个主动发现问题、改正错误、完善制度的机会。二是实行以问题为导向的考核方式。由上级主管部门,围绕问题查责任。纪委可以采取发送问询函、召开专题座谈会、向市民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市民对辖区内党政机关在严格党纪党规、重大项目保廉、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意见和建议,形成问题汇总表。在考核时,检查组把这些问题作为重点领域进行考核。这种考核方式的优点就是,更容易发现和掌握重点环节和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三是建立党委主体责任专项巡视制度。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拓展巡视监督内容,加强对“两责任、一纪律”的专项巡查,即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和执行组织纪律情况的检查。中共中央巡视组在2014年的第二轮巡视中,重点对各地党委履行主体责任问题进行了巡视,从巡视反馈的情况看,“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成为被巡视对象存在的“常见病”。今后,对党委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专项巡视将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此外,还应适当扩大干部考核的参与主体。除了上级党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考核主体外,为了进一步激发党委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履行责任制的动力,还应扩大评价主体,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把群众对当地党风廉政建设的评价作为主要参考指标。江西省、四川省都从2014年开始引入社会评价机制,聘请第三方机构开展民意调查,通过网络平台收集群众的评价和建议,最后由纪委对年度群众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对年度群众评价总分排名靠后的单位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这种办法有力地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的层层传导,倒逼各地党委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广州、东莞等地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特邀监察员、政风行风督察员和评议团成员,以及廉洁城市建设人民观察员等参与“三述”(述责、述廉、述德)活动评议,强化社会监督。以上这些地方在扩大党委主体责任评价主体方面进行的有益探索,值得学习借鉴。

  5.建立和完善党委“主体责任”追究制度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要落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不能让制度成为纸老虎、稻草人。”③要激发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在动力,必须加大责任追究的力度。中共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的第四章“责任追究”一节中,列举了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的七种情形,并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进行从轻、从重处分的几种情形作出了详细的规定。在实践中,要保障这些规定得到有力地贯彻落实,必须建立和完善以下三个方面的制度。一是“一案双查”责任追究制度。“一案双查”制度,就是严格执行问责机制,对发生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的地方或部门,既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也要追究相关党委领导的责任;既追查党委的主体责任,又追查纪委的监督责任。2014年,对湖南衡阳贿选案的处理,就是“一案双查”的典型案例。在这个案件中,既追究了一批受贿者的责任,又追究了贿选案中主要责任人童名谦的责任。虽然没有发现童名谦贪污受贿的行为,但是,由于在他职责管辖的范围内发生了重大的贿选腐败案件,最后,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这也是对党委主体责任实行“一案双查”制度的一个标志性案件。根据中纪委的安排和部署,2015年要突出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责任追究。2015年上半年,各省都集中问责了一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领导集体和领导干部。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消息称:福建省上半年对189名党员干部实施“一案双查”,湖北省、湖南省分别问责了340名、252名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河南省217名党政干部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处分。二是约谈提醒制度。约谈制度包括一般性约谈、警示性约谈、诫勉性约谈。约谈制度作为一种新的监督方式,已经被各级纪委广泛使用,正在成为发挥监督职能的一项重要方法。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党委或领导干部进行严格的追究责任,不是非要等到事情发展到比较严重的程度才去追究相关责任人,而应该立足于抓早抓小。由上级党委或纪委领导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情节较轻的党委主要领导干部进行必要的诫勉谈话或警示性约谈,也是一种责任追究的方式。通过对履行党委主体责任措施不到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可能出现问题的部门的党委及主要领导干部的约谈和提醒,从而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三是公开通报曝光制度。各级纪委应该对情节严重、社会影响大的责任追究典型案件及时公开通报,向社会传递和释放“有权必有责、失职要问责”的强烈信号。2015年2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首次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进行了专门通报。2015年以来,各省市的纪检部门都相继通报了多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起到了较好的警示作用。各级纪委应把这种公开通报形式作为一种制度推广开来。

  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一)主体责任压力传导不够到位。一是市委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还比较少,特别是就逐级压实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具体研究少,存在上紧下松、逐级传导压力不够的问题。二是在落实主体责任上跟踪问效不到位,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检查开展较少。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面,把案件查办单纯的靠给纪委,对违纪案件专题研究少、亲自督办少,追责力度有待加强。三是问责力度不够。问责党员领导干部主要集中在违反工作纪律方面,与问责条例要求的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责的六种情形相比还有偏差。在追究主体责任时,担心追责过重影响单位整体工作,导致问责方式大多运用通报、诫勉等,问责利器作用发挥不够。制度建设还不完善。制度制定缺乏精准性和可预见性,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以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的创造性、实效性还不强,制度总量还比较少,作风制度建设尚不完善的问题依然存在。五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有效管理不够,个别基层党员干部党的意识不强、党的知识匮乏、对党员的权利义务了解不深,影响了基层党组织先进性作用的发挥。

  (二)组织生活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一是“三会一课”等制度存在内容单一、形式呆板、质量不高、效果不好等问题。有的乡镇党组织以民主测评代替组织生活会,没有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民主集中制执行不认真。涉及不到自己分管的工作,班子成员发表意见少,发扬民主不够;个别乡镇党委议事规则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三是党员教育管理不严格。有的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对党员教育管理认识有偏差,对业务工作抓得多,安排落实多,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看作“软”指标,对党员干部教育重视不够.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识不强,认识不足,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操作性不强,落实不到位,推进不力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主体责任的推动落实。对“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讲话和签责任状,很少具体研究和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具体指导和检查落实不够,没有充分发挥党委龙头和带动作用。

  (二)履职尽责不深入。有些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依然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现象。照抄照搬上级文件,并没有结合所在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本单位切实可行的操作办法,没有针对本单位特点,将主体责任细化落实到位,更没有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日常监督不到位。落实责任制主要是靠年初分解、年中督查、年终考核三个时段,没有建立长效性的督导、检查、提醒制度。平常的督查也只是对干部的遵守上下班时间、工作在岗在位情况等作风方面进行督查,督查内容较为单一;党务、政务透明度不足,公开的程度和范围不够,造成群众有监督意愿却不了解情况。致使部分领导干部责任意识淡薄,对分管单位和科室及其下属了解不到位。

  (四)考评结合不完善。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进行科学的、有效地综合考评,方法方式还不多。对检查落实“主体责任”的考核,存在考核检查不深入,发现问题能力不强,群众参与途径不宽等问题。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存在着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联系不紧的现象。

  三、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增强主体责任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如集中学习、培训班、专题讲座等方式,深刻理解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深刻把握主体责任的内涵和基本要求,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是党委的首要责任、全面责任、份内责任、直接责任,是党委的主业。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十分艰巨的工程,党委要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建立措施有力、要求明确、分工具体、落实到位、追责严历的工作机制。督促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职,开成通力协作、齐抓真管、上下联动、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和抓党风廉政建设的强大合力,充分调动各方面参与的积极性。

  (二)完善主体责任体系。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班子分管领导的领导责任和局属单位(科室)负责人的具体责任,从而构成了完整的主体责任的责任体系,相互协调,相互促进,互为条件,又互为目的。在具体工作中,要充分体现该谁负责的谁负责,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避免职责不清、任务不明的现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持续好转。为此要重点抓好党政一把手的党风廉政建设,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局面。对责任要量化分解,标准统一,任务明确,制度健全,落实到位。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真正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在党员干部中生根发芽,就要进一步完善机制,在真抓、实做、教育、引导、强化落实上下功夫。监督到位。建立和完善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制度,落实党委主体责任二级巡察制度和党委主体责任约谈、问责制度。检查考核到位。检查考核必须紧密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和“两个责任”情况具体确定考核内容、考核方式等。要想取得实效,考核内容要具体全面,符合实际,便于操作;考核方式要以上级党委为主体成立考核组对下级党组织进行定期考核。完善考评奖惩办法,对好的进行表彰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通报批评,保证整改到位,真正使党委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一、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原因

  (一)思想上不够重视,认识存在偏差。部分党委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没有充分认识到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性,认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只要抓好业务工作这个硬指标就行了,只要自己不违纪违规,至于其他班子成员、干部职工是否廉洁、有无违纪违纪行为与己无关,缺乏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党委(组)监管职能弱化,单位人员违规违纪问题突出。部分党委和党政领导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上流于形式,无督促检查、无考核考查、无责任追究、无保障机制等,责任制未落到实处,在监管上存在漏洞,让一些人心存侥幸,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在查处上更是瞻前顾后,怕得罪人。

  (三)规章制度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部分单位制度过于笼统,责任范围不明确,内容不具体,没有细化和量化指标,在实际工作中出现了不衔接、不配套,一些新问题无法对照落实处理,难以操作;或规章制度脱离实际和岗位特点,存在空、大现象,缺乏可操作性。

  二、抓好主体责任落实的建议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牢固树立不抓作风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理念,定期分析本单位党员干部的作风状况,常研究、常部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做到守土有责。

  (二)改革体制机制,严格责任划分。改革原有规章制度中过于笼统、缺乏可操作性和过时部分,用量化指标替代宽泛指标。一是根据单位人员制定实施细则,做到定岗定人定责,明确奖罚标准;二是对单位党委(组)应履行的责任范围作进一步细化,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各类情形明确处罚标准;三是推进纪律检查机制体制改革和创新,为执纪监督的履行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同样,对履行监督不力的责任人员明确处罚标准。形成具体规范的体制机制。

  (三)严格责任追究,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纠正、查处;从发现问题着手,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落实、违反政治纪律、违反组织人事工作纪律的,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充分发挥问责追究、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等手段的综合运用。

【篇五】当前基层治理存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基层反映:当前地方煤炭企业转型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反映
今天,好的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基层反映:当前地方煤炭企业转型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ﻭ
一、存在的问题ﻭ
一是问题成为企业在当前经济环境下转型的最大难题.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经营效益急剧下滑现象,企业可用匮乏;
另一方面由于国家措施限制高耗能行业,煤炭企业在融资方面出现了利息高、条件苛刻等困境.

二是技术瓶颈仍是制约企业节能降耗、转型升级的主要因素.高耗能、高污染企业降低能耗、减少污染的主要手段是依靠技术的改进和生产工艺水平的提高,但是国内行业生产技术仍然比较落后,能源利用率水平仍然偏低,污染物排放及处理还达不到最好效果。ﻭ
三是策因素对企业的生产和造成了很大制约.受今年煤炭**整合等策的影响,不少行业特别是焦化行业煤源紧缺,煤炭价格也长期处于高位运行,造成企业生产成本过高,出现与产品价格倒挂的现象,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生产和,对企业造成了很大制约.ﻭ
二、对策建议

一是结构调整步伐,构建节能型结构.合理调整结构,大力低耗能的高和第三.改变当前经济增长主要依靠**型带动的现状,立足节约能源推动经济,坚决制
止高耗能行业盲目和低水平扩张,第三,在中不断优化三产内部结构,最终实现“节能型”的结构.

二是狠抓节能项目,推进节能工作全面开展。积极引进先进技术,进一步加大对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重点项目的扶持推进企业内部的循环利用,企业间或产品间的生态网络、废物回收和再利用体系、循环经济体系的工作.ﻭ
三是重点行业和重点能源品种节能管理。要积极推进行业节能和品种节能,抓好能源消费中对有色冶金、化工、建材、炼焦等行业的监控管理,在能源品种的监控中要重点对煤炭和电力进行考核。ﻭ
四是确保企业转型、节能融资渠道的畅通和策扶持.大力鼓励和扶持高污染、高耗能企业转型,在融资渠道和策导向上给予,在企业技术革新方面给予大力支持,加大科技策的落实力度,帮助和促进企业在困境中转型。

五是加大节能执法力度,坚决淘汰落后产能。组织开展节能专项检查行动,重点检查高耗能、高污染企业执行节能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情况.继续推进对落后产能的淘汰力度,建立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上项目与节能指标完成进度挂钩、与淘汰落后产能相结合的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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