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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全文)

发布时间:2022-06-13 17:05:07 来源:网友投稿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全文),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写作有帮助!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全文)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5篇

【篇一】“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1、村党支部会提议。对村内重大事项,村党支部首先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认真调查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报乡镇(旅游区管委会)党委批准、备案,在此基础上,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委会,充分讨论并修改完善方案,形成决议意见。

2、村“两委会”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初步意见,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村“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两委会”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补充完善方案,并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商议案。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会”商定的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党员大会,村委会主任通报意见、方案,全体党员讨论、完善方案,并表决形成审议意见。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3天,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经应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
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会”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进行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接受代表质询,并表决形成决议。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民小组村务公示栏公告,公告时间原则上不少于7天;
公告期间,村“两委会”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做好工作,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如果发现公告内容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立即宣布决议无效,修改完善后重新进行“四议两公开”决策。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示。公示内容必须翔实、准确、全面;
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
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必须在3日内由村委会予以答复;
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由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
审核结果提交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篇二】“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以及省委第十次党代会的重要精神,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完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推进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努力提高农村党建科学化水平,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区委决定在全区大力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四议两公开”相关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充分认识推行“四议两公开”的重要意义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亦称“4+2”工作法,就是所有村级重大事项都必须在村党组织领导下,按照“四议”、“两公开”的程序决策实施。“四议”即:党支部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源于河南省南阳邓州市。针对村党支部在农村工作运行中定位把握不准,村“两委”合力不够强、基层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难以保障等矛盾和问题,邓州市于20XX年创造性提出了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决定重大事项、解决重大问题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通过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邓州市20XX年到20XX年农村信访量、集体访、越级访显著下降,农民人均纯收入大幅提高。20XX年开始,这一工作法在河南省村级组织逐步推广,并取得了积极成效。胡锦涛、习近平、贺国强、回良玉、李源潮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先后作出批示,要求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全国农村推广。“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于20XX年写入中央1号文件,成为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的经验和方法。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的创造性实践。这一创新把党的领导机制、“两委”协调机制、党内基层民主机制和农村村民自治机制有机融合在一起,坚持了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尊重了党员民主权利和村民自治权利,以严格的程序保证了民主决策和公开监督,有利于调动农村党员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有利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有利于改善党群干群关系、推动农村各项事业发展。

二、推行“四议两公开”的目标任务

通过“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推行,切实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巩固村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化解农村各类矛盾,扩大农村基层民主,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做好上传下达,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健康发展。

(一)、调动农民积极性、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体、新农村的主人。坚持“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充分尊重农民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人翁地位,把村级重大事务和涉及农民切身利益的事情交由农民通过规范的程序自己议、自己定,让农民干自己想干的事、愿意干的事,积极调动党员干部和广大农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二)、保证干部想干事、会干事、干好事、不出事。通过实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基层党组织既要上级交办的事情干好、把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许多难题和矛盾解决好了,又能不捅乱子、不出事;
既要把党的先进性体现出来,又要把许多干部从一些困境中解脱出来,还要把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

三、主要内容和工作程序

(一)明确决策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主要内容包括: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
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及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
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规范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会提议。村党支部对村内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使提议符合中央和自治区、地、市委的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群众意愿。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
③制定初步方案,报乡党委批准、备案。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支部书记主持“两委”会,并通报提议意见;
②“两委”充分讨论,可邀请专家参加;
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召开党员大会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在党员中充分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
党员大会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占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
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并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
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
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事项全景;
③征求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
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通过的事项做好宣传和对不同意见的解释工作;
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的形式: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公告的位置: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各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并在公开栏旁设意见箱。公告的时间: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要做好解释工作;
对公告内容确有遗漏的、不真实的应重新公布。公告期间,村“两委”成员、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要主动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并将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调查,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决议公开期满后应立即组织实施决议,在实施决议的过程中要按照以下四步进行。一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有计划、有组织的进行实施。二是接受监督,定期向党员、村民代表通报决策的施行进度、账目、预算。三是在实施中出现问题后,村委会能解释的立即解决,不能解释的提交村党支部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四是如遇突发问题需变更方案,应及时向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大会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级党组织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及时进行公示。具体要求为: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
在公示时要设立意见箱,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
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四、完善相关制度

为适应实施“四议两公开”的需要,农村基层组织要建立健全以下制度:

1、健全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以服务群众为中心,建立有利于基层组织和党员更好地联系服务群众的网络体系,组织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服务承诺、结对帮扶困难群众等活动,使每个党员都能够从自身条件出发,采取适当方式,有效地联系群众,在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中发挥作用,在了解群众意愿、需求,反映群众意见、建议中发挥作用。

2、健全村民代表联系户制度。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要求,把好政治关、能力关、结构关,足额选好村民代表。在此基础上,本着“就近居住、便于联系”的原则,每个村民代表分别联系若干农户,联系户覆盖面要达到100%。村民代表与联系户建立密切的沟通联系渠道,及时了解和反映村民的意愿和要求,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积极参与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同时宣传、引导联系户自觉执行各项决议。村民代表不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的,根据相关规定取消其代表资格,重新推选。

3、健全民主监督制度。设立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本村重大事项是否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程序决策实施,并对公开内容的全面性、及时性、真实性监督评议。民主理财小组成员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成员中产生,负责对“四议两公开”通过的村级重大事项的财务收支情况审核把关,并及时向群众公开。建立信息反馈机制,畅通民意渠道,及时收集和受理群众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反映的意见、建议以及合理诉求,不断完善决策,促进工作的科学运行。

4、健全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四议两公开”形成的决议不得随意更改,如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的,要在村党支部领导下,通过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四议”讨论决定事项的过程和情况,要形成书面记录并妥善保存。凡不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决策程序进行决策的,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以集体名义借贷、变更和处置村集体的土地、企业、设备、设施等,均为无效,村民有权拒绝,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构成违纪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加强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领导责任。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把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规划指导和督促检查。要建立专门机构负责此项工作,乡镇党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村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推动“四议两公开”真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组织、纪检、民政、涉农部门共同参与、协调联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各乡镇、办事处党委要对本地“四议两公开”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发现问题、完善措施,总结经验、提升水平。要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与村级议事制度和党务、村务公开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相互促进、相互提高。

(三)加强督查指导。区级党员领导、乡镇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都要建立联系点,经常深入联系点村调查研究,具体指导。加大督促检查力度,通过专项检查、观摩评议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升工作水平。每个乡镇、办事处都要选树几个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的先进典型,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动这项工作全面铺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情况将作为农村党建“三级联创”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目标化管理,严格考核奖惩。

(四)强化舆论宣传。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网络、板报、标语、喇叭等形式加强宣传引导,组织广大农村党员群众学习掌握“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内容、运行程序和工作要求,为这项工作的推行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取得广大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参与。

(五)注重实际成效。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章立制,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有效化解农村基层各类矛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篇三】“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

一、四“议”程序

1. 支部或村委主要负责人提议

凡是党(总)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认为需要开会讨论决定的事情,首先应在村两个主干之间相互提出来,两主干之间达成共识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认为自己分管范围内的某一项工作需要上会研究的,应直接向书记或村委主任提议,由两个主干碰头商定后再向支村两委会上提议,未经两主干碰头商定的事情,书记和村委主任任何一方不准单独向两委会上提议。

2. 两委班子商议

组织支村两委班子成员商议事情的联席会议,由党(总)支部书记主持,并由会前提议上会讨论的班子成员向会议作出议题说明,然后安排足够的时间让与会人员对议题进行讨论。讨论时,实行“一把手”末尾表态法,即支部书记在听取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后再表明自己的态度,最后支部书记综合各方面情况,采用民主集中制的方式集体决定。

3. 党支部会议审议

通过支村两委讨论决定的事情,属于重大事项的,首先要经过党支部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形式为:(1)支部书记向会议提出支村两委讨论的事项;
(2)参会党员以党小组分开讨论;
(3)以党小组汇报讨论结果;
(4)全体参会人员进行表决。

4. 村民代表决议

通过支部会议表决通过的事情,再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决议,决议的程序为:(1)支部或村委主要领导向村民代表汇报党支部所审议通过的事情;
(2)村民代表充分发表各自的观点;
(3)就支部审议通过的事情进行表决。

5. 召开会议的要求

(1)召开支村两委会议、党员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实参会人员必须达到应参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

(2)讨论表决通过的事情必须经实到会人员半数以上人员通过方可有效;

(3)表决形式可选择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三种形式中的任何一种;

(4)讨论确定某个分管领导所提议的问题无特殊情况必须有其分管领导参会,否则,本次会议暂不确定。

二、两“公开”要求

1. 决策过程公开:经过“四议”所决定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将实施的每一个环节进行公开,公开的内容包括:工作进展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哪些问题、下阶段如何开展,让广大群众对该项工作有充分了解。

2. 实施结果公开:每项工作结束后,要将该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等情况全方位向公众公开。

3. 公开的形式:会议、公开栏、广播、网络、报刊等

【篇四】“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即所有村级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实施,都必须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四议”和“两公开”的工作程序进行。“四议”:即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两委”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
“两公开”:即决议的公开、组织实施决议和实施结果的公开。“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制度创新,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需要,是转变发展思路、推动科学发展的需要,是调动农牧民积极性、加快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农村和谐稳定的需要,是扩大群众参与、推动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

1.“四议两公开”的原则

①遵守党的相关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

②尊重和保障党员干部群众的民主权利,依法保障党员干部群众表达本人真实意志的权利。

③坚持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科学发展。

④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不断探索创新,不断充实完善,确保实效。

⑤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并充分考虑少数人意见的原则。

2.“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施的内容

“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和实施的事项,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符合上级工作要求,符合本村发展实际,符合村民意愿。主要包括:

2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
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②村集体土地、山林的承包、租赁、流转;
集体资产购置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

③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承包、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

④村组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的报批。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

⑤其他事关村民切身利益和全村经济发展稳定的事项。

3.“四议两公开”工作法不适用范围

①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事项。

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

③与上级党委、政府决策有冲突的事项。

④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合法权益的事项。

⑤违反群众意愿和影响社会稳定的事项。

⑥其他不得进行决策和实施的事项。

4.“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步骤
第一步,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村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

①提议前:

⑴广泛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和广大村民的意见,充分考虑绝大多数村民的切身利益。

⑵对拟议定事项的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科学论证,审核拟议定事项是否符合上级政策、法律法规、本村实际及群众意愿。

⑶制定初步方案,并以书面形式报乡镇党委获得批准、备案。

②提议中:

⑴召开村党支部全体委员会议。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专题介绍拟提议事项的重要性、可行性、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等基本情况。

⑵所有党支部委员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⑶全体党支部委员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支委会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决议意见。

③提议后:

1好会议记录,并将决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第二步,村“两委”会议商议。根据村党支部的提议意见,组织村“两委”班子成员充分讨论,进一步论证,并形成商议意见。

1议前:

2党支部书记提前告知村委会主任有关支部提议的内容并充分沟通。

⑵村党支部一般应在会前至少三天,将书面议题发放给村委会成员,以便村“两委”成员充分酝酿、调研、思考。

②商议中:

⑴召开村“两委”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村委会主任主持,村党支部书记通报党支部提议意见。

⑵所有村“两委”成员对提议意见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在商议专业性较强的事项时,应邀请专家和相关人士参会并做出解释。
⑶根据村“两委”成员的讨论意见,由村委会负责对提议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实施方案。

⑷全体村“两委”委员对实施方案进行举手表决并签字,并最终经全体村“两委”委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后,形成商议意见。

③商议后:

2党支部应主动做好有不同意见的村委会成员的工作,征得他们的支持。

⑵作好会议记录,并将商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第三步,党员大会审议。将村“两委”形成的商议意见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

1议前:

村“两委”应至少提前三天,通过书面方式,将拟审议事项和实施方案发放给全体党员,供党员进行思考、斟酌,充分了解民众意愿,提高审议质量。

②审议中:

⑴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参加会议的正式党员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因病不能表达本人意志或因外出务工经商、年老体弱卧床不起等特殊情况无法到会的;
受到留党查看以上党纪处分或正在服刑的,报上级党组织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预备党员可以列席会议,并具有建议权,但无表决权。会议由村党支部书记主持,村委会主任通报村“两委”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

⑵全体参会党员对商议意见和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讨论。对党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能采纳的及时采纳,不能采纳的说明原因,做好解释。村“两委”根据讨论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实施方案。

⑶与会党员对修订完善后的实施方案进行表决,经与会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③审议后:

⑴所有党员深入农户作好方案的宣传、动员和解释工作,为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奠定基础。

2好会议记录,并将审议事项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第四步,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将审议意见交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进行讨论,并进行表决。

1议前:

⑴村委会通过张贴公告等方式提前将决议议题告知联户代表或全体村民,使其充分了解决策事项。

⑵村委会主持召开联户代表预备会或村民预备会,介绍决策动因、决议事项的前景等情况,听取参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解释工作。⑶将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告知村务公开监督委员会,征求监委会的意见。

②决议中:

⑴召开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村委会主任主持会议并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召开联户代表会议的,要在会议前至少一天,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本村所有联户代表参会,到会人数达到联户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方可开会。召开村民会议的,要在会前至少三天,以广播、公告等多种形式告知村民会议的主要议题及内容。到会人数应达到本村18岁以上村民(剥夺政治权利除外)的过半数参加,或有三分之二以上联户代表参加方可开会。因故不能到会的联户代表或村民可书面委托他人,没有委托的,村委会适时向代表和村民征求意见。⑵参会人员就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进行咨询,并提出意见、建议。村委会负责对意见、建议进行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及时作好解释。对参会人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应作好详细记录。

⑶参会人员对决议事项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或者举手的形式进行。村民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为通过。联户代表会议所作决议必须经到会人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通过。委托他人者视为到会,拥有表决权。

③决议后:

⑴及时将通过的决议结果以书面形式报乡镇党委备案,并及时做好宣传推动工作,对持有不同意见的村民进行有针对性地走访,了解原因,做好解释说明,争取他们的理解和拥护,确保决议顺利实施。

⑵对于表决未能通过的事项,要认真研究、深入剖析,如果决议确实错误要及时终止,并进一步调查研究,形成新的提议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如果思路正确,因条件不成熟或措施不完善而被否决的决议,要进一步完善决议方案,待条件成熟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⑶作好会议记录,并将表决结果形成书面材料,所有书面材料存档。
第五步,决议的公开。经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过的决议事项,向全体村民进行公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①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党务公开栏或村务公开栏上,以书面形式公开决议事项、实施方案等内容,公开时间不得少于7天。

②设立征求意见箱,深入群众征求意见建议,并对意见建议进行认真分析,进一步补充完善决议事项和实施方案。

③公开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重新召开联户代表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第六步,组织实施决议和结果公开。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形成的决议在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领导下,村委会必须严格按照最终决议结果进行有计划、有组织的实施。

2②实施过程接受监委会和全体村民的监督。村委会定期向党员、村民或联户代表通报决议的预算和实施进度、账目等情况。

3③在决策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若村委会能解决的,及时解决,并通报全体村民;
村委会不能解决的,应及时提交村党支部,经村“两委”研究确定后,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4④实施过程中遇突发问题需要变更方案的,村委会应及时向党员大会、联户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通报,变化较大的,应再次提交村党支部,经村“两委”研究确定后,再次按“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程序解决。

5⑤实施结果的公开。充分发挥党员大会、联户代表大会、村民大会的作用,对决议的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及时公开。
⑴监委会负责审核审查决议的实施结果。

6⑵村委会要及时详实、准确、全面地公示实施结果,并设立意见箱或热线电话,收集广大村民的意见建议。

7⑶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村委会必须在三日内给予解释答复。⑷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者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村党支部组织党员大会审核,把审核结果提交联户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8⑸对最终处理结果仍不满意的村民,可依法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

9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且村“两委”成员绝大部分实现交叉任职的村,在进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时,“村党支部委员会提议”和“村‘两委’会议商议”两个程序可合并进行。

【篇五】“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

“四议两公开”工作制度

一、公开内容:凡是村级重大事务和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事项,都要按照“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实施。

1、新农村建设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村集体土地的承包、租赁情况;

3、公益事业经费筹集、组织实施与管理情况;

4、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等的建设情况;

5、集体资产购建与处理、集体借贷、集体企业改制;

6、村级建设规划、土地征用及补偿分配、宅基地审报;

7、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政策和制度的落实;

8、重大救灾救济款物的发放,以及其他应当民主决策的事项。

二、工作程序:进入决策程序的村级重大事项,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1、村党支部提议。村党支部对本村重大事项及关系村民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在广泛听取意见、认真调查论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和方案。具体而言,提议前:①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②科学论证,规范政策审核;
③制定初步方案,报镇党委批准、备案。提议中:①书记主持支委会并介绍情况;
②委员充分讨论,修改完善方案;
③支委表决提案,形成决议意见。提议后:形成书面材料并存档。

2、村“两委”会商议。村党支部组织召开“两委”会议,由支部书记主持,就村党支部提议的初步意见进行充分讨论和发表意见。根据情况,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表决,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商议意见。具体而言,商议前:①书记、主任沟通提议内容;
②发放书面议题,两委成员酝酿。商议中:①书记主持“两委”会,通报提议意见;
②“两委”充分讨论;
③修改补充完善方案;
④“两委”表决方案,形成商议案。商议后:党支部主动做好未同意“两委”委员的工作,征得支持。

3、党员大会审议。对村“两委”商定的重大事项,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审议。审议前,须把方案送交全体党员酝酿并征求村民意见;
审议时,到会党员人数须达党员总数的2/3以上,审议事项应经到会党员半数以上同意方可提交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表决;
党员大会审议后,村“两委”要认真吸纳党员的意见建议,对方案修订完善,同时组织党员深入农户做好方案的宣传解释工作。具体而言,审议前:村“两委”传达议题,党员思考,了解民意。审议中:①召开党员会,书记主持,村主任通报意见、方案;
②党员讨论,完善实施方案;
③表决实施方案,形成审议意见。审议后:①“两委”修改完善方案;
②党员深入群众中宣传、动员、解释。

4、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党员大会通过的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主持,召集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表决。参加会议人数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讨论事项必须经全体村民代表或到会村民半数以上同意方可决议通过。具体要求为,决议前:①要告知决议事项的内容;
②召开预备会,告知决策动因、决策事项;
③征求党务村务公开监督人员意见。决议中:①村主任主持会议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②接受代表咨询,做好详细记录;
③进行表决。决议后:①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②未通过事项视情况或终止或暂缓或重新完善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5、决议公开。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决议通过的事项,要进行公告。公告采取文字、广播等形式实施。文字公告一律在村级活动场所和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公告时间不少于7天。公告过程中,村“两委”成员、党员和村民代表要要做好解释工作主动并深入群众中征求意见建议,对决议事项做进一步的补充和完善。公告期间,若发现决议中确实存在重大问题,或必须对决议进行全面修改的,要重新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说明情况,宣布决议无效,待修改完善后重新进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程序。

6、实施结果公开。决议事项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由村委会组织实施,实施进程和结果及时向全体村民公布。发挥党员大会、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等组织的作用,对实施结果进行审核审查并由村委会公示。具体要求为:①村务公开监督人员审核审查实施结果;
②公示内容要详实、准确、全面;
在公示时要收集党员群众意见建议;
③对收集到的群众意见由村委会三日内给以答复;
④对村委会解释、答复不满意或村委会不能解决的问题,可提交党员大会审核,村民代表大会讨论、表决,表决结果作为村级最终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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